第四节 德意志之统一
〔毕士马克与加富洱〕当萨地尼亚王国在加富洱指导之下,急速扩张而成意大利王国之时,普鲁士王国亦已在毕士马克之主宰下,从事于建设德意志帝国之初步工作。加富洱与毕士马克抱同样的目的,即统一久形分裂之同种人民而成一民族国家;但在精神上及行动之方式上,他们两人大不相同。加富洱尽管手段恶辣,始终是一个自由党,他力求实现民意,他务依议会与人民总投票以行动;苟可以建设统一的意大利王国,他不惜牺牲萨地尼亚。毕士马克是一个反动党,是民主主义之敌,是议会之轻视者,压制者,是势力与权谋之信徒。他是一个普鲁士人,不愿将普鲁士吸收于德意志,但决计使德意志之君主与人民屈服于普鲁士之下,以成就德意志之政治的统一。
〔德意志同盟改组运动〕1848~1850年之事变,使德意志国民对于德意志同盟之前途绝望。在最后16年之存在中,同盟总会对于国民事业,一无所为,其讨论多年行于秘密之中;此机关对于外国无权威,而关于彼影响全德意志之叙列色维格和耳斯太因(Schleswig Holstein)问题,行动迟滞,不能满足国民的愿望。
在1851年,德意志同盟之复立,不过视为暂时的事;此举之所以接受,徒因为普鲁士奥大利两国不能协定一个新计划。而依其后继续提出之改革计划(有时出自政府,有时出自民间团体),德意志改组,民族统一问题,乃常存在于人民之心目中。在1859年,自由党组成一个“国民团结”(National-Verein),其势力普及于德意志全体国家,而会员甚多,其中有许多公法家,文学者。他们时时集会,其常设委员会发表宣言,说明他们的政策。他们最后之目的,为统一德意志,组成一个联邦,而遇必要之时,绝对排除奥大利。因为最后一层主张,他们乃有小德意志(Kleindeutsche)党之称;而其反对党则取得大德意志党(Grossdeutschen)之名称(此党主张德意志统一,而赞成加入奥大利)。在1862年,组成一个竞争的团体,名为“改革协会”(Reform union)同样的开会发表宣言书。此党在汉洛瓦、巴威利亚、瓦颠堡有大势力,在中部德意志诸小邦势力较小,而在普鲁士势力更小,自不待言。此党的政策是防御的;反之,而“国民团结”之倾向为亲普的,进取的,然以普王及其大臣对于本国内政之固执反动的态度,其活动颇感困难。关于军队之改组与经费问题,普王政府与议院之间发生冲突。1862~1864年之中,关于议院监督租税权问题,争斗甚烈,一时似有激起革命之势;在此时期中,改革派对于彼不得议院同意、迳收租税、蔑视人民代表之普鲁士政府,势难有所希望。
〔普奥权力之竞争〕南部与西部之自由党,在1863年中有意摈弃非自由主义的普鲁士;而奥大利以为它的时机到来,正可利用之以收拾德意志人心,而改组同盟,自为主体。于是在1863年8月,奥皇佛兰西斯·若瑟夫招请各邦君主及自由市代表会于佛兰克佛特。以讨论他所提出的同盟改组案,此案虽增加奥大利之权力,而似亦增强同盟之团结,且加入不少民主分子于其组织中;各邦君主均到会,惟有普鲁士王为例外。普王威廉一世为抵抗议院反对计,于1862年引用毕士马克(Bismarck)为宰相。毕士马克于德意志国民议会失败,德意志同盟恢复(1851年)以后,代表普鲁士,出席于佛兰克佛特同盟总会(1851~1859年);他依其在同盟总会八年之经验,看清此机关之软弱无能而受奥大利之支配;他乃极欲试行一种比较外交谈判更敏捷而有力的方法,以解决目前的难题。毕士马克深觉德意志要组成一个民族的国家,惟有依赖铁血,他决计设置强有力的军队,置于国王支配之下;为达此目的,至不惜与议院之多数党(自由党)冲突,冒违宪之大不韪。毕士马克已断定,德意志不能兼容普奥两强,因而德意志如欲在普鲁士主宰之下完成统一,第一步即在排斥奥大利于同盟之外。所以普鲁士与奥皇协定而参加其改组同盟之计划,乃不能成问题。于是对于1863年奥皇之改组同盟计划,毕士马克不愿普鲁士与闻。普鲁士王威廉依毕士马克之劝告,拒绝参与佛兰克佛特会议。因之,奥皇改组同盟之案乃归失败。
〔毕士马克之排奥手段〕毕士马克既为普鲁士建设强大的军备,即从事于外交活动,谋陷奥大利于孤立地位,而见机以攻击之。自毕士马克初入政府之后,他即已表示排奥倾向。他拒绝奥大利加入关税同盟;他急速承认新意大利王国而与之缔结通商条约;他援助俄国,压平波兰革命,而奥大利则与俄不和者;他反对奥大利关于叙列色维格、和耳斯太因两州之政策;最后,他提议改组德意志同盟,排出奥大利于同盟之外。虽然在1864年,普奥两国协同攻击丹麦,取得叙和两州,而依1865年之加斯太因(Gastein)协定,两国分掌叙和两州之治理权:普鲁士治理叙列色维格,奥大利治理和耳斯太因,然而此于毕士马克不过是暂时弥缝时局之手段,他将等待他的军事上外交上准备之完成,而后为最后的解决。而在1866年,则此久待之时机到来。
〔普奥战争〕关于普奥冲突,有一个使毕士马克疑虑之事,就是法皇拿破仑三世之态度;而法兰西之守中立,则依1865年9月中毕士马克与拿破仑三世在比耶利仔(Biarritz)之会见而确定。拿破仑三世受毕士马克之劝诱,以为于普鲁士扩张领土之时,法兰西可以取得比利时或莱茵左岸,以为报偿。意大利则依1866年4月8日之条约,与普鲁士结成攻守同盟,以取得威尼沙为目的。俄国之好意的中立,久已确定。奥大利于此断绝一切外援,毕士马克卒乃敢为挑战之举。普鲁士急切的要求实行它的德意志同盟改组案,排出奥大利,而公然开始动员。奥大利则重新提出叙和两州之争议而下最后通牒(1866年4月26日),要求普鲁士解除武装。战争之爆发因外交而延缓者数星期,及至6月11日及14日同盟总会之会议,奥大利得德意志多数国家的赞助,通过同盟军队动员对普鲁士为强制执行之提案,普鲁士乃宣告退出同盟,而开始战争(普鲁士于6月16日对汉洛瓦、萨克逊宣战;18日对奥大利宣战)。战事胜负决定之速,出人意外;三星期之内,奥军大败于萨多瓦(Sadowa,1866年7月2日),战争大势于此决定。
〔普拉克和约〕普鲁士对奥战争之急速的决然的胜利,不仅对普奥两国地位,并且对于法兰西,有极远大的效果。萨多瓦战役之于拿破仑三世为失败,不亚于其于奥皇佛兰西斯·若瑟夫。此役宣告法皇外交之破产,法国在欧洲势力之坠落,帝政摇动之开始。拿破仑三世意中,预计一个持久的战事,他希望于此可以操纵战局,收得渔人之利。然而他的计算因普军之迅速战胜全然龃龉。于是他乃急于取别种手段以补偿其失:他谋妨害德意志统一于普鲁士之下;他谋为意奥关系之媒介,使威尼沙经他的手割让于意大利;他谋向毕士马克索得以前承诺的报偿;他有起来干涉战事以助奥大利之势。然而毕士马克之眼光及手段究胜过拿破仑三世。毕士马克既打败奥大利,排之于德意志以外,他即时觉悟为普鲁士利益计,当及早与奥讲和,而给以宽大的待遇,留为后来融洽之地步。奥大利既已不是德意志的国家,普鲁士再无可与争斗之事。于是毕士马克阻止战胜的普军攻入维也纳,而不要求割让土地。谈判迅速进行,普奥之间,订成普拉克和约(Peace of Prague,1866年8月23日)。
〔北德意志同盟之建设〕普拉克和约实为德意志政治史上一个大关键。依此和约,普鲁士合并得叙和两州、汉洛瓦、赫塞加塞耳、拉索及佛兰克佛特自由市;它的领土因此扩张,而且臻于完整。北德意志的国家于普鲁士主宰之下,组成一联邦,是为北德意志同盟(Norddeutscher Bund,North German Confederation)。(奥大利不在新组织之内,全然排出于德意志。)北德意志同盟之组织,基于北德意志诸邦与普鲁士之条约(1866年8~10月),同盟之宪法案,则由一依普通选举制选出之国民议会讨议承认之(1867年2~4月)。
从1815年德意志同盟之创立,至于1867年北德意志同盟之建设,德意志国家组成分子已经过大变化。1815年之38国(随后加入Landgrave Hesse-Hombourg领地,实已共有39邦),至1867年7月1日(新同盟成立之日)已减至27邦,而在此27邦之中,惟有22国组成北德意志同盟。奥大利及南部德意志诸国不在内。
1867年之北德意志同盟,已屏弃1815年之邦联(Staatenbund)而代以联邦(Bundesstaat)组织;1871年之德意志帝国即继续1867年之联邦组织,不过扩张之而已。
〔新联邦宪法〕保留各邦君主若干独立的权能,许其接受外国外交代表,征收地方税,召集地方议会。但此宪法实行军队之统一,以之置于普王之支配下;普王为同盟之盟长(Presidium)主持同盟全体之外务,宣战讲和;关于德意志许多重要的立法委诸联邦国会,例如关于联邦租税,币制,邮电等。
同盟机关,除盟长以外,尚有联邦参议院(Bundesrat)及联邦国会(Reichstag)之两个机关。联邦参议院继承1815年之同盟总会,以43个代表组成,代表22国(普鲁士有任命17个代表之权)。联邦国会依直接、秘密、普通选举制选出,其议员是无俸的,其权力是有限的,仅能表决法律修正案及预算。欲其决议之有法律效力,须得联邦参议院之同意。此外尚有联邦宰相(Bundes Kanzler)由盟长任命,对他负责任,主持联邦政务,并为联邦参议院议长。北德意志同盟组织之特征,在偏重行政部之权能,同时即增重普鲁士国王之权力,此正出自毕士马克之立案,所以便于普鲁士王室支配德意志之命运者。
〔南德意志国家之地位〕依普拉克和约,南部德意志诸国有结成一独立的同盟之自由,拿破仑三世思利用之以为抵制普鲁士势力之工具。然而事实全与他的愿违。普奥战后,数月以内,巴威利亚,瓦颠堡,巴颠及赫塞达姆斯打特与普鲁士订立攻守同盟条约(1866年8月),它们相互保障领土之保全,约定受外国攻击之时,各举其兵力助战。
〔普法战争〕毕士马克既建设北德意志同盟,而与南德意志结成军事同盟之后,第二步即在谋南北两德意志之政治的结合,以完成德意志国民的统一。而此项事业则依1870年普法(或德法)战争以促成。普法战争在普奥战后国际情况之下,几可说是不可免的事变,因为拿破仑三世与毕士马克之政策,皆有以招致之。毕士马克思利用战争以巩固1866年组织之同盟。而拿破仑三世则急须在国外立功,以回复在国内的威望。从普拉克和约成立以至1870年普法开战,两国政府继续互相敌视。即在普拉克和约成立以前,毕士马克之拒绝法政府关于中立的报偿的要求,已启法政府之恶感。拿破仑三世示意合并莱茵地域,不仅被拒绝,且为毕士马克利用以激起南部德意志人对法的反感。拿破仑三世合并比利时之计划亦被毕士马克破坏(1866年)。而在1867年法兰西收买卢森堡大公国之计划,亦因毕士马克之妨害,功败于垂成。
在法普关系险恶之期中,毕士马克之事业,在保全俄国之友谊(也许俄国破坏1856年巴黎条约之黑海中立条项);调和奥大利对德情感,使毋联法复仇(他以大斯拉夫主义运动威吓奥政府);使意大利忠于普鲁士同盟(他以罗马利诱意大利);而保持南德意志之同盟(他将拿破仑三世要求莱茵地域之事揭破于南部诸邦使之疑忌法国)。在1870年法国在外交上已处于孤立之境遇,此于毕士马克为决战之好时机。而战争之导火线,则为西班牙王位人选问题。1870年7月19日,法兰西对普宣战;9月2日,拿破仑三世于塞丹(Sedan)投降普军;战争大势于此已定,毕士马克之政策完全成功。拿破仑三世之决然与普开战,起初尚误信南部德意志诸邦之与普结成军事同盟,出自逼迫,尤其是巴威利亚,嫉忌普鲁士势力,当不至助普攻法,而不知德意志人民之民族精神此时已大激发,无南无北,一致奋起,对待外敌;他们已不认此次战事为单纯的普法两国之冲突,而视为德意志国民的战争。拿破仑不惜为开衅之人,而使普鲁士自居于防御之地位,适中毕士马克之计,而激动德意志民族的反抗。
〔德意志帝国之建设〕塞丹之役,破坏一个法兰西帝国,而促成了一个德意志帝国。哲理的讨论,议院的投票所不能成就者,毕士马克以其铁血政策成就之。拿破仑三世侵并计划之揭破,已有以启南部诸邦不安之念,而共同作战之胜利,更有以增长民族统一的情感;南部德意志国家乃不惜牺牲独立,以完成德意志政治统一。塞丹战后,巴颠首先与普鲁士交涉,提议加入同盟,而至1870年11月25日,南部四国与普鲁士之谈判完成。巴威利亚在平时保留其军事上的独立地位,及邮电行政;瓦颠堡之军队继续特别自成一军。巴威利亚于联邦参议院出代表6人;瓦颠堡出4人;巴颠及赫塞达姆斯打特各出3人。南部诸邦之地方于联邦国会(即后来的帝国议会)共出议员85人。依巴威利亚王之提议,德意志回复旧来帝国(Reich)与皇帝(Kaiser)之名。联邦国会(特别召集的非常会议)于12月10日以188票对6票之极大多数,议决德意志帝国建设案;1871年1月18日德意志帝国,于法国巴黎郊外之凡尔赛(Versailles)宫(时德军尚围巴黎)宣告成立,普王威廉一世就德意志皇帝位。3月21日,德意志第一次帝国议会开会。
北德意志同盟之成为德意志帝国,在政治上有极大的关系,然自宪法上视之,此不过是领域之扩张与名号之变更;此究未有新宪法制出,于德意志国家根本的组织未有变动。南部四国依特殊的条约,加入同盟(Bund,后称帝国Reich),而后来的帝国议会Reichstag批准此等条约(1871年4月),正式变成帝国宪法。帝国议会开会后,北德意志同盟之宪法略经修正,以成德意志帝国宪法(Deutsche Reichsverfassung),而于4月16日公布之。此项修正之目的,不过是应新状态之需要而起之编制上的变更,所以使1867年之宪法与1870年之诸条约适合者。
〔帝国领土〕新德意志帝国之分子已由22国增至25国。而依德法战争结局,佛兰克佛特和约(1871年5月10日)之结果,德意志新从法国取得阿尔沙斯罗连Alsace-Lorraine两省。此新领土虽适用帝国宪法(从1874年起),选出议员于帝国议会,然不组成联邦之一分子,在联邦参议院无派代表之权。阿罗两州在德意志帝国中居于特殊的地位,称为帝国领土(Reichsland),而以帝国政府任命之一总督“Oberprasident”(从1874年起,称Staathlter)治理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