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法兰西共和政治的演进
〔共和宪法的安定〕从1879年以后,法兰西第三共和的政权,完全操于共和党之手;共和党人虽然失去其最有力量的首领刚必大(死于1882年),内部分裂,派别多歧,然而继续支配议会多数,主持政府。1875年的共和宪法,原为王党分子所视为过渡的制度者,从此成为国家确定的根本组织。1883年所成立的Jules Ferry内阁,是第三共和初期最长久的内阁(继续两年之久,即从1883年2月至1885年3月),以实行共和党的政纲为己任;其第一件重大事业,即在修改1875年的宪法,进一步巩固共和政治的基础。
宪法的修正行于1884年;修正案由内阁提议而得元老院赞同,经众议院元老院联合组成之国民会议通过。1884年(8月14日)的修正案,对于1875年的宪法所加之重要变更,有下列二点:(一)规定共和政体(la forme republicaine du gouvernement)不得为宪法修正的题目;(二)将关于元老院选举方法之规定,从宪法删去,而改依法律规定。从此(依同年12月9日之法律)元老院议员中应由元老院自身选举之部分(全院总数四分之一),一律归各县元老院选举会选举,而宪法中一项非民主的元素除去。
其后宪法修正之要求,曾一度在蒲兰吉运动中,由国家主义派提出。此派系蒲兰吉将军的徒党,自称为“宪法修正派”“revisioniste”,而其政纲,即蒲兰吉宣布的三点:“Dissolution”,“Constituante”,“Revision”,此即是说,解散议会,选出国民会议,以制出一共和主义的,但非议院政治的宪法,议会采一院制,行政权独立(大略如1848年宪制)。但此项宪法修正运动,亦随蒲兰吉运动的失败而打消,否则第三共和或许再蹈行政独裁制之危险。
在国家机关中,行政部完全受议会的支配,从1879年麦玛韩总统辞职以后,行政元首再不敢公然与议会争权。虽则在共和政府初期,历任总统几皆不能终其职,麦玛韩的后任Grevy于1887年12月辞职;其后任Carnot则于1894年6月被无政府党人暗杀;继任总统的Casimir-Perier则又于1895年1月辞职。然而此等事变,亦只有政治的意义,而究未发生宪治的危机。在议会两院之间,因为元老院争宪法上平等地位,对政府行使不信任权,(例如1896年4月,元老院拒绝通过众议院议决的军事预算,而致内阁不得不辞职,)引起众议院的抗议,发生宪法的解释问题,但此亦无关于共和宪法的根本组织。
〔殖民政策的发展〕殖民政策的发展,是第三共和一件最显著的事业。共和政府内政上安定之后,随即注力于殖民政策。法国此项政策,最初与其说起自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自然要求,毋宁说是出于共和党一派政治的一种新政策的运用。Jules Ferry一派人鉴于法国依1870年战败的结果,在欧洲所受的土地及威望之损失,思转而取偿于海外;依他们的意见,法兰西国民与其长对德国为无益的仇视争斗,不如移其力量向海外发展,以扩张殖民地。而统治德意志新帝国的政治家毕士马克似乎亦故意鼓励法国此种政策,以期减去法德两国在欧洲的冲突。虽则在19世纪上半期君政时代,法国之在非洲取得阿耳吉(Algiers)广大的领土(1830~1848年),而系统的殖民政策的发展,则究在普法战争以后。在1881年,法国占领阿耳吉东边的突尼斯;在19世纪末期一二十年中,法国在非洲西部及公果(Congo)流域取得广大的殖民地。1896年法国合并玛达加斯加(Madgascar)岛;在埃及的势力虽然于1882年以后被英国夺去,法国卒取偿于非洲北岸之摩洛哥(Morocco);经过1905年及1911年的两次外交危机,法国终取得摩洛哥的保护权(1912年)。法国殖民的发展并且于远东地域。在1884~1885年期中,法国占领安南全土,因此对中国发生战事;而对于安南西边的暹逻一时亦行其侵略政策,而视为势力范围。殖民的活动,实构成第三共和国民政策的一重要部分,而影响于其对外关系(尤其对英对德的关系)不小。于是在欧战以前,法国的海外领土或保护地之广大,仅次于英国。
〔立法的新倾向〕共和党巩固政权之后,继续从事进步的立法工作。在Jules Ferry长期的内阁(1883年2月至1885年3月)之下,已经完成不少的立法工作;随后其他政治家继续提出进步的法案。法兰西人民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确定,市政组织改革,教育强迫并俗化(1881~1886年);最后则政教实行分离(教会与国家分开,1905年)。但在财政上急进派所主张之所得税案屡次提出而不能成立;在经济政策上则1860年以来采行的自由贸易主义抛弃,而代以保护关税(1892年)。从19世纪末年以来,法国亦效其他工业国家,开始社会立法之事业。此项立法不但为社会主义派急进派所要求,即旧教党亦乐于赞助。1892年通过有工场法,规律女子及幼童之工作条件,规定十小时工作限度等;1893年的法律(1903年修正)注重工人的卫生及安全;1905年的矿工法,限定矿工时间为九小时,而依1907年之法律减为八小时。关于工人结社自由则已有1884年之法律而承认劳工组合,使法国工人组成所谓工团(Syndicats);1892年的法律,设立劳资争议调解机关;1898年的法律使雇主对工作中负伤之工人负赔偿之义务;而至1911年则养老年金之制亦设立于法兰西,此制强制适用于一切依工资生活之人(包含农事工人及家用仆人),而其保险金由雇主、雇工及国家三方各支出一部分。质言之,则在第三共和政府之下,关于社会立法事业,法兰西不算是落后的国家。
〔革命主义的工团运动〕19世纪末年以后,法兰西共和政府完全脱离君政运动的危险,并且压伏了教会的势力;但有一新的反对势力崛起,即工团运动。法兰西的工人依职业组成工团,而全国的工团联合组成为“劳工总会”(la Confédération générale du Travail,简名作C.G.T.)。“劳工总会”每年开大会,每个工团各有一表决权,不论其会员人数若干;总会设有常设事务所,以选举的干事员组成。“劳工总会”与社会党相反的处所,在其采定不参加任何政派之科条,而拒绝出席于政治的国际会议。
此项纯属劳工职业团体之组织,后来渐有从国际社会党团体分离出来的无政府党人加入,宣传他们所谓“直接行动”(action directe),而使“劳工总会”采行他们的方法。社会党方谋依在议会占多数而争得政权,而此派革命党人则以为可依“总罢工”之一举实行社会革命;而他们所主张的总罢工,则不但是徒然消极的拒绝作工,而且是工人积极的暴动,以暴力阻止一切的工作而破坏物具。最后的目的不是仅消灭资本主义的社会,而且是根本消灭国家。同时他们亦提倡在青年兵士中宣传“军队罢工”(la grève militaire),以破坏军队的抵御力。此种革命程序,通称为“革命的工团运动”(le syndicalisme révolutionaire)。
“劳工总会”的领导权即为此派革命分子(révolutionaire)与所谓改革派(réformistes)互相争夺的目的物。改革派主来自人数最多而地位最优之工团,此则愿依法律的程序得到实际的改善者;而革命分子则多为人数最少而最穷的工团之代表,此等工团既无力对待雇主,乃谋依暴烈的行动,威吓资本阶级及政府而激起工人叛乱。改革派构成工团组成分子之工人多数,革命派则占得工团之多数;而因为每个工团之表决权平等,于是革命分子乃在“劳工总会”的大会及事务所占多数,而法兰西的劳工组合乃成为社会革命的机关,构成共和政府最危险的反对势力。
为引起社会的注意,“劳工总会”宣布于1906年5月1日在巴黎举行大示威运动,(拥护8小时工作原则。)其时急进党政治家克雷曼索(Clemanceau)为内务总长,禁止此项示威运动,配布军队于巴黎市中,而拘捕总会的干事员。“劳工总会”在革命的工团主义者领导之下,继续为种种活动,谋依总罢工手段达到社会革命的目的。在1906年至1908年期中,克雷曼索政府对于此项运动,每次施行高压手段,甚至调用军队,对待罢工的工人。因为此种高压手段,抱急进主义的克雷曼索乃与社会党冲突,而日益增加其敌视社会党之态度。继克雷曼索而执政的政治家对于革命的工团运动,大抵采行同样高压手段。而此项工团主义的骚动,社会革命的威胁,与夫社会党之反对政府,一般视为法国共和政府的弱点,引起其敌人(德国)对于法国的轻视。
〔国家主义的复兴〕19世纪末年以后,在法兰西政治上其一种新的国家主义的势力日渐活动,而表现在对外政策及国防上。从德格赛(Delcassé)掌外交以来,法兰西的对外政策的重心,定在对抗德国,收回阿尔沙斯罗连一个目的。为此目的,法国政府不惜牺牲殖民地利益,而与英国要妥协,并联络意西两国及增强俄法同盟。此种积极的对外政策,自然牵动国防问题。在一方面,法国依对俄同盟的关系,负有扩充军备的义务,而在他方面,则法国人口停滞,不容易增加征兵的数额。于是所谓三年兵役制的计划,乃成为欧战前数年中政治上的争点。第三共和政府自始即采用强迫兵役制,而依1889年通过之法律,兵役时期定为三年;在1905年缩短为两年。兵役期的缩短为共和党急进派及社会党所主张。但在欧战前数年,法人目睹德帝国势力的侵逼,容易采受国家主义的思想,而新崛起于政界的政治家波安加雷(Poincaré,1913年当选为总统)一派人,则力主延长兵役时期,扩充军备,以抵制德国。1913年在德国大增军备之后,法政府亦即提出新兵役法,恢复三年兵役制。三年兵役案在议院的讨论,实为急进派及社会党与温和的共和派保守党人之间的一场大争斗,而其结果,则此案以大多数通过。此事表示欧战前法国政治上两大潮流,即急进主义、社会主义与国家主义的竞争,而一时国家主义制胜。欧战发生时,社会党首领Jean Jaurès之遭一爱国狂热者暗杀,部分的亦即因为社会党曾极力反对三年兵役案。实则欧战发生前法兰西的国家主义的新活动,固然半受对外关系的影响,同时亦是对于社会革命运动的一种反抗,即素抱急进主义之政治家克雷曼索,原属社会党人之浦立央(Briand)及米勒兰(Millerand)辈,在欧战前后,亦皆渐次倾向于国家主义的政策。
〔政党的变迁〕第三共和成立以来,法兰西议院向无像英美式的两大政党的对立,而实形成多数小党或政团分立之局面。因为如此,法国内阁无一安定的多数党可依靠,而常须倚赖多数党的联合以维持地位,而内阁的更迭频繁乃是第三共和最显著的一个现象。从1871年至1914年欧战发生之时,法国经过的内阁不下50(在同时期英国只有9个内阁),而内阁寿命之长至两年以上者殊稀罕;政府之不安定可想而知。不过法国内阁的更迭频繁,固然在政策实行上发生困难,但政策本身尚不一定即因此缺乏一贯;因为法国内阁的更迭,多属组阁的政团联合的变动,阁席分配的变动,一部分人物的变更,并不一定是政策的变更。(常有前任内阁的总理,于内阁总辞职后即在继任内阁中为阁员者,内阁的部分改组则是惯见之事。)法国的内阁更迭频繁,而政党或政团的离合亦无定。不过有一确定的趋势可以看出者,即从第三共和成立以来直至欧战发生时,政党的演进,一般有左倾之势:最初是王党与共和党的竞争,而每届选举,王党(旧教党保守党)必丧失议席,而共和党的势力日益增加;共和稳定之后,则旧来的共和党人渐成为右倾的保守派,而新的急进派及社会党代兴。虽则保守派领袖组织内阁的时会多,然而他们亦常不能不依左派(至少急进派)的援助以握政权。
在欧战发生之前数年,法国政党的形势大略如次。在极右方为王党,此则从20世纪开始以来已经成为无力的少数派;他们现既无根本推翻共和之望,乃提倡军国主义,袒护教会,而攻击共和政府之腐败无能。在极左方则有社会党;此党从1900年以后发达起来,虽则他们所恃为基本势力的工人多已走入工团运动的途径。依马克思派社会党首领Jules Guesde与改革派首领Jean Jaurès之合力,于1905年成立“联合社会党”(le Parti socialiote unifié,section fran9aise de I'Internationale ouvrière),他们的宗旨不是改革,而是阶级斗争及革命。法国大多数社会党人,随同Jaurès服从党的统一;而有极小部分社会党议员则立于“联合社会党”之外,称为“独立社会党”(Socialistes indépendants)。“联合社会党”是法国政团中最近于政党组织而最有纪律者。在接近王党之右方则尚有一代表教会势力的政团,名为“自由派”“Action libérale”者,从1901年以来出现,虽然反对压迫僧侣的立法,因而与旧教的王党合作,但不反对共和;质言之,此派的宗旨在谋教会与共和政府的调和;此派亦赞成社会立法,并主张设立代表职业的特殊议会。
在左方的社会党与右方的王党及自由派之间,从1900年至1910年,组成有多数共和党的大联合(Bloc)于此时期中共同抵制反动的势力,掌握政权。此联合包含之各政团,从右方数至左方,第一为进步派(Progressistes),代表上层的中产阶级,在Paul Deschanel领导之下,拥护个人的权利自由,尤其财产权;第二为急进派(Radicaux),人数最多,包含Clemenceau,Combes,Caillaux诸有名的领袖,他们亦是中产阶级代表,而反对教会最力;第三是“社会主义的急进派”(Radicaux-Socialistes),虽然代表中产阶级,但主张社会改革,主张交通机关及自然富源(如矿、林)的国有;此派中间杂有Briand,Millerand,Viviani诸有力人物,彼辈虽自命为社会党,实则已因加入政府,被排出正统的社会党团体之外,所以毋宁视为社会主义的急进派。
在“共和党大联合”之下,法国政府执行了政教分离,及其他进步倾向的政策。及至1913年有许多新问题发生,如三年兵役案,所得税案,排斥僧侣的立法,比例代表案等,引起联合内各派政见的冲突,而致其分裂。1914年总选举的结果,政党的均势乃大变动。在中产阶级的共和党联合之中,惟有进步派维持固有主张,保有旧来的势力;而急进派及社会主义的急进派则分裂为多数小政团,倾向于依附新起的两团结之任何一个,即:其一为Caillaux,Combes及Clemenceau辈统率之“联合急进派”(Radical unifie),以进一步的实行排斥僧侣的立法为宗旨,而不赞成选举改革,不热心劳工立法;其他为Poincaré及Briand一派领导之“左派同盟”(Fédération des Gauches),他们同时主张劳工立法及议院改革;他们虽不赞成废止压迫旧教僧侣之立法,但亦不愿再加增旧教徒与非旧教徒之决裂。
但至1914年8月欧洲大战发生,法兰西要求举国一致,各党均暂时放弃党争,援助政府,即向来立于反对地位之“联合社会党”亦不自居为例外,而踊跃的加入内阁。
〔战后的反动〕在欧战期中(1914~1918年),法兰西竭全力应付对德战争,政争停止,一切政治的社会的改革亦均停滞。在战争末期,法国最危急之时,旧急进派的老政治家克雷曼索入主内阁,政治上更有独裁的景象。战争告终以后,政治活动再开始,而久经讨论的选举改革法案,卒于1919年成立。依此法案,法国再采行名单投票法(Scrutin de liste)以代旧有的单个投票法(Scrutin uninominal ou d'arrondissement),同时适用比例代表原则。第一次依新选举法而行的总选举,于1919年11月16日举行,经过剧烈的竞争,结果是左方的社会党及急进派挫败,而右方及中央之诸党完全胜利。在议员总数626人之中,社会党当选者只有78,而右方各党则占100议席,其余400余议席则为中间之各派共和党所得。温和派共和党,进步派及代表教会势力的“自由派”(Action libérale)联合组成“国民大同盟”(le Bloc national),抵抗社会党势力,而发挥国家主义的精神。他们始选出多年任众议院议长的Deschanel为总统(内阁总理克雷曼索落选);及Deschanel不久去职(因旅行中从火车坠下受伤),又选出米勒兰(Millerand)以代之。1919年的总选举,新加有阿尔沙斯罗连的选民,而又在战胜议和后国民爱国热狂之空气中举行,故其结果不利于反政府的非爱国主义的社会党,而增加国家主义的中央派及右派的势力。米勒兰就总统任后,依国民大同盟的后援,在政治上发挥国家主义的倾向,而公然主张修正宪法,增强行政首长的地位。在此时期中,法兰西在此总统及波安加雷(Poincaré)总理(原任总统退职而组织内阁者)主政之下,不但对外采干涉及高压政策,引起国际的纠纷,而且内政上亦带反动色彩,发生宪政的危机。在1924年5月议院总选举之后,社会党与急进党组成“左派同盟”(Bloc des gauches),反对总统,拒绝组阁,卒致米勒兰不得已辞职,而由一温和的共和党领袖Doumergue(时任元老院议长)继任总统,危机乃告终。于是急进党首领赫立欧(Herriot)起而组织内阁,开始变更法兰西政治倾向,尤其在对外关系上,趋于平和妥协政策。
在战后数年中,法兰西共和政府成就的重要事业亦不少,如恢复对罗马教皇的关系(1921年),缩短兵役期至18个月(1923年),成立德国赔款协定(1924年),订立莱茵互障协定(1925年)等。
一方面中产阶级的统治者带反动倾向,而在他方面,则代表无产阶级的团体,反政府的态度愈趋于激烈。俄国革命的影响,战后经济的困难,战时政府压制的反动,均有以促成工人反抗的动机。反政府的社会党,整部的加入莫斯科的“第三国际”(the Third International,1920年12月),预备使法国步俄国的后尘。而在1920年中罢工(尤其铁道工人)之事迭起,工团主义者则在全国组织大罢工(1920年5月),作为革命示威运动,至今政府不得不采行非常手段,而最后解散“劳工总会”(1921年1月)。一时法兰西似有受社会革命侵逼之危险。然而法兰西经济上究竟尚是以农业为重的国家,而农人小地主(paysans propriétaires)居多数,社会财富分配较平匀,多数人民富于保守思想,不容易走入社会革命的途径。所以战后虽然国内问题很繁难,政治经济的危机殊多,但政治社会组织根本破坏的危险,究能避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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