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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维尔的专制主义,现代专制主义的谱系

时间:2023-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劳埃德把托克维尔提出的专制分为两种类型:硬专制主义与软专制主义。雅尔丹认为,托克维尔的“民主专制”版本在不同时期发生了变化。也许施莱弗尔给出了托克维尔的“民主专制”的最完整的版本。对于独夫统治特别是军事独裁的恐惧是托克维尔一生中时常出现的梦魇,虽然在他对现代专制主义的分析中并不占据主要地位。在托克维尔看来,拿破仑三世的统治就是对社会主义恐惧的直接后果。

第二节现代专制主义的谱系

关于托克维尔所提出的专制主义版本到底有多少种,研究者众说纷纭。科马杰在专门论述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及其在美国的情境的一本书中提出,托克维尔预测到了“一种新型的暴政(tyranny)”,它不同于在宪政主义框架中运作的历史上的暴政形式,这是一种“意见暴政(tyranny of opinion)”。(90)博彻为了突出托克维尔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的奇怪与独特之处,主要论述了托克维尔的“新专制主义”,它是科马杰的“意见暴政”与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第四部分第六章“民主国家害怕哪种专制”中提出的难以命名的专制的综合;(91)但他却丝毫没有讨论托克维尔的广为人知的“多数暴政”。劳埃德把托克维尔提出的专制分为两种类型:(通过暴力行使的)硬专制主义与(人民自愿接受的)软专制主义。(92)马莱茨认为,托克维尔提出了两种不同的多数暴政观点:“直接的多数至上主义的政府统治”与“对思想的现代多数至上主义”,又称为“软暴政”;(93)当然,他也没有忽视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与《旧制度与大革命》中塑造的第三种现代暴政:靠行政控制的帮助同官僚集权联系在一起的“行政专制”。(94)雅尔丹认为,托克维尔的“民主专制”版本在不同时期发生了变化。在《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中,他把民主专制仅仅认同于多数暴政,“它也会体现在一个人或一个匿名的国家组织背后的移动性力量”;在《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中,由于通过对英国社会中新趋势的观察所得出的结论,而构思出了一种作为“在民主与集权之间联系”的民主专制。(95)布利茨认为托克维尔的民主专制版本包括:多数暴政——具有麦迪逊意义上的专制的外表,但在托克维尔“这里意味着不是政治的,而是智力的暴政——公共舆论给予个人思想的暴政”;“剥夺了人民自由力量的行使的”“官僚国家的专制”;他还认为两种形式的民主专政属于人民自愿施加于自身的自我暴政。(96)也许施莱弗尔给出了托克维尔的“民主专制”的最完整的版本。他指出托克维尔在不同时期论述了四种形态的专制:立法专制;多数专制(包括政治与舆论的多数专制);个人(军事)专制;行政或官僚专制。(97)

虽然托克维尔曾经在非正式文本中考虑过一种低层阶级的专政,表明了他对新兴城市大众的恐惧。这将会是一种以工人阶级名义进行统治的全权国家。他曾表示:“野蛮人已在我们的门口……他们在我们的周围,在我们城市的内部。”(98)但这种暴政在他的思想中只充当边缘性的、模糊性的角色。对上述研究者提出的托克维尔的专制主义的各种形态加以归并与综合,再结合托克维尔的正式文本与非正式文本对各种专制主义的实际呈现方式,并且考虑到表述的便捷与明晰,我们把托克维尔的现代专制主义概括、提炼为三种版本:僭主(或个人,常以军事独裁者为外表的)专制;多数暴政;(人民主权与行政集权相结合的)监护性专制。在托克维尔的实际论述中,多数暴政的两种表现:政府中的多数暴政和社会与思想领域中的多数暴政有时是结合在一起的,有时又相对分离。从托克维尔的实际论述过程出发,同时也为了突出托克维尔在多数暴政思想上不同于传统自由主义者的新颖与独特之处,我们将在多数暴政名称下既分开又综合地阐释多数暴政的两种表现形态。

一、个人专制

对僭主政治——一种不同于世袭君主政治的以暴力和非合法手段获取与掌握政权的政体形式的关注是近代以前政治学家研究的一种主要专制政治形式。近代的传统自由主义者所恐惧的主要专制形式也只是在个人专制后面加上了一个多数专制。如贡斯当就以拿破仑帝国为出发点,详尽地探讨了现代国家中僭主政治的机制。

对于独夫统治特别是军事独裁的恐惧是托克维尔一生中时常出现的梦魇,虽然在他对现代专制主义的分析中并不占据主要地位。例如,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他预见到了民主时代的欧洲国家面临着两种抉择:“不是走向民主的自由,就是走向专制者的暴政”;“在民主的统治与独夫的压迫之间”没有中间道路可以选择。(99)在私下,他认为以军事起家的美国总统“杰克逊的腔调与语言是属于一个无情的专制者的……阴谋是他的职业……腐败是他的要素”。(100)在《回忆录》中他承认,自己之所以起初反对对起义者的军事进攻命令,是因为“我对于军事暴政有这样一种本能的厌恶与恐惧”。(101)他表明:“对共和制度有害而可怕的祸害即军事的荣誉”。(102)并且认为军官的“习惯、行动与思维方式在每个地方,但特别是在一个自由国家是非常危险的”(103)。他还恐惧,有朝一日,“人民变成军队的影子,社会变成一座营房”(104)。这些话语表明了托克维尔虽然没有把一人专制特别是军事独裁作为现代专制主义的主要版本,但也承认了它在现代社会中出现的可能性。

托克维尔对个人专制的分析也揭示了这种专制的现代性。民主时代对物质福利的爱好会使人民厌弃公民的政治义务,从而为“一个精明强干的野心家”夺取国家政权敞开了道路。这个独裁者只要能够“确保良好的秩序”,人民就会服从他;(105)资产阶级出于保障个人财富的利己主义之心,也会把自己的自由让渡给一个能够保证自己财富积聚的主人。(106)因此,“这样的民族不但要提防个人专制,而且要提防党派的专制”(107)。同物质相关联的另一种激情——对社会主义的恐惧也是使人们投入独裁者怀抱的一种原因。中产阶级大众被1848年的欧洲革命所惊吓,为了维护现存的有利于自身的财富分配方式与政治分享模式,幻想以一种较小的恶换取另一种较大的恶,使得“他们对社会主义失常的恐惧使自己轻率地投入专制主义的怀抱中。像在普鲁士、匈牙利、奥地利、意大利一样,在法国,民主分子服务于专制主义者的事业”(108)。对于社会主义的恐惧驱使这些社会选择军事政体作为对完全的民主——社会主义的最终的替代品。如果军队对于终止社会主义革命是必要的,民主社会就会借助军事独裁者去制止革命。在托克维尔看来,拿破仑三世的统治就是对社会主义恐惧的直接后果。托克维尔认为,民主国家中的战争也为军事独裁者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尽管他认为“战争是医治民主社会所染的某些痼疾的不可或缺的良药”(109),战争会激发人民的自由激情,唤醒沉睡而麻木的民族精神,取得政治伟大行为与英雄业绩。但他也认为战争会创造一种集中的权力,因此战争是有志于专制主义者的一个有用的朋友。这里又一次表现出了托克维尔政治思想中无处不在的对立性:战争,一方面有利于唤起自由的激情;另一方面有利于专制者的野心。如果我们抽象地谈论一般的战争的政治效果,托克维尔的这种对立性很难弥合。但如果我们把他所谈论的战争的后果置于特定场景与时刻中,置于他想要加以阐明的从属于更高层次的观点的语境中,或许尚能自圆其说。所以,我们在分析托克维尔的某种见解时,既要考虑它的普遍性意图,也要注意它的场景性目的,俾此才能全面、灵活地理解托克维尔的中道自由主义。

虽然托克维尔不认为民主国家的战争一定会导致古代世界中如苏拉或恺撒这样的独裁者,但他还是预见了一种新的武士贵族产生的可能性。在当代民主社会,“当我说一种贵族制不再可能之时,我错了,由于人们依旧可能有一种军人贵族制”。“即使我被允许揭开隐藏于未来之中的面纱,我还是不敢这样做。我会担心看到整个社会处于士兵的手中。一个军事和官僚组织,士兵和职员。未来社会的象征”。(110)因此,第二帝国的军队对于波拿巴而言,正如旧贵族对于复辟王朝,中产阶级对于路易—菲利普政权和工人对于1848年的临时政府一样,成为拿破仑第三的统治工具,为社会规定了色调。(111)因此,不管战争是导致个人专制还是文官专制,它一定会消灭“民主国家的自由”,这是“一条科学定理”。(112)

托克维尔对于个人专制的认识及在其专制主义思想中的地位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在美国之行中,对于他的大部分属于土地贵族的信息提供者而言,杰克逊将军实际上是一个新的恺撒,民主专制的一种表现;托克维尔在其笔记和《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1835)中也或隐或现地接受了他们的声称。在托克维尔的一生,他一方面被拿破仑的天才所折服与惊恐;另一方面认为拿破仑削弱了自由。《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认定了在政界建立平等的两种方法:自由的与奴役的;他认为可以在政治生活中建立一种没有政治自由的平等,“即除了一个人以外,所有的人是平等的,而那个惟一的一个人,则是所有人的共同主宰”。(113)在一段时间内(1835~1838年),这种专制者——来自恺撒与拿破仑模式的军事僭主的版本,明显地捕获了托克维尔的想像力。在笔记中他写道:“第一个僭主将要来到;他将怎么被称呼呢?我不知道,但是他在逼近。……和平为专制做好了准备,战争将会建立它。”(114)但是,他逐渐意识到,在军事与民主专制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它仅仅是最近法国史上的一个偶然事件。(115)最终,到了1840年,对于行政专制的恐惧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对军事暴政的恐惧;在这种行政专制中,专制者已失去了具体的面目特征,也变得温和起来。但在《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的注释中,他仍然没有放弃一种利维坦国家的形象:一个民族被军队所统治,好像整个社会是一个军营,但已在他的现代专制主义版本中退居次要地位。(116)

二、多数专制

“多数暴政”是人们关注最多的托克维尔的现代专制主义系列中的一个版本。现代民主不仅仅是一种可视的、刚性的政府形式,它还孕育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渗透于公民的灵魂,最终形成了一种崭新的无形与柔性的道德法典。用托克维尔的语句来表达就是:“多数既拥有物质力量又拥有精神力量。”(117)因此,托克维尔出示了两种不同的多数暴政版本:一种是从古代以来就被人们所熟知的,被传统自由主义者详尽探讨过的专制;另一种是特别新颖的,同给予现代民主以力量的理智与道德观念有着密切联系的专制,在此方面托克维尔作出了原创性的贡献。在《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中,托克维尔对多数暴政进行分析的一章置于关于美国从民主政府所得的好处这一章之后,表明了托克维尔并非认为民主政治的根本疾病是多数暴政,多数暴政并非民主政治的必然结果。

(1)多数的物质权力

对托克维尔而言,多数在政府中的暴政表现为,人民权力对于政府机关越来越排他性的和越来越严密的控制;议员在很短的任期内而被频繁选举;法官也在有限的、短暂的任期内被选举,而不能独立地履行较长的任期;在政府机构的运作中,行政从属于更接近人民权力来源的议会,投票人也施加给他们选举的议员以强制的委托;法律权威的惟一来源——体现在多数中的人民权力,直接干预法律的起草与实施。作为一名法官,托克维尔注意到了,在美国多数可以阻止或违反法律。例如,处理破产问题的法律不能被通过,由于破产的情况经常发生,公民们觉得他们都会遇到这种潜在的可能性。烈酒税不能被实施,即使人们已承认在普遍的醉酒和犯罪之间有着一种密切的联系。一个新闻记者因为反对人民赞成的对英国的战争,其房屋被抢劫,自己也被投入监狱,并被骚动的人群闯入监狱而杀死,军队和警察却无能为力。(118)在托克维尔的美国之旅期间,出现了反天主教的骚乱,修道院被焚毁。在这样的情况下,军队不去维护法律,反而顺应人民的愤怒。至于自由的黑人,虽然获得了公民权利,由于惧怕大众出于种族偏见所给予的报复却不能够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甚至也不能向法庭提起有关的诉讼。(119)托克维尔展示了一幅阴郁的民主图画:由于条件平等的不可避免的进展产生了专制主义的风险。虽然托克维尔指出了多数暴政在美国的潜在可能性,但是在关于多数暴政一章的前一章中,他还是首先指出了民主政府的优点:它虽然具有平民主义特点,但它促进了关于权利的某种理想观念,它提供了一些真正的自由权利,它的目标是普遍的福利。实际上,在美国,多数暴政在政治上的直接证据并非司空见惯,也并非一种体制性现象。托克维尔是从法国的革命专政的语言与实践中提取出了一种政治科学的观念,并以一种新颖而显著的方式把它投射于美国的民主中。

托克维尔反对混合政府,认为在任何社会都可以发现支配其他所有行动的某一基本行动准则。“民主政府的本质,在于多数对政府的统治是绝对的,因为在民主制度下,谁也对抗不了多数。”(120)因此,对于民主社会而言,问题不是人民主权或多数统治是否应该是绝对的或不应该是绝对的,而是绝对的权力能够在实践中被约束或限制。对托克维尔而言,绝对的权威与暴政的权威不是一致的。“无限权威是一个坏而危险的东西。……给暴政播下了种子。”(121)原则上,绝对的权威可以被其他基本的政府要素,如非正式的权力、习惯、原则所平衡。如果多数权力不能完全被抵制,通过直接的政治手段行使的多数暴政或许会成为一种现实。但托克维尔在美国观察到,这样一种情况在国家层面不太可能;暴政更近的可能性存在于州,由于它更接近美国民主的平民主义根源;各州的公众致力于强化立法机关而削弱政府的其他部门。然而,托克维尔也知道,由联邦宪法建立的国家政府相当独立于多数,并保持了抵消平民主义压力的平衡力量。我们相信,托克维尔以美国为例所成功表明的主张是:多数统治自身包含着一些“绝对的”东西,而多数暴政并不是一种即刻的危险。在这里,托克维尔也成功地给出了一种民主政治的一元论:所有的权力本质上属于人民,但人民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力;多数的意志必须占统治地位,但它只能是正义的;多数是真正的主权,但仅仅是当它被制约与限制之时。

托克维尔注意到,在国家层面,权力的宪政分离可以阻止多数统治向现实的无限权威的逐渐扩张;但托克维尔并没有像联邦党人一样给予宪法制衡机制充分的强调和完全的信心。这虽然是一种反对政治暴政的障碍,但在他的脑海中,它只是一根勉强可以依靠的纤弱的芦苇,提供了反对暴政的不充分的担保。如果多数形成了推翻宪政分权的意志,那么用什么来阻止它呢?然而在事实上,美国的民主政府是相对温和和节制的。但是这种温和能够阻止另一种更隐秘的专制吗?萦绕于托克维尔头脑中的更可行的暴政幽灵是多数行使的思想权力,由于托克维尔观察到:“美国就缺少这种自由(精神的自由)。”(122)

(2)多数的思想权力

在托克维尔的脑海中,政治世界的绝对之物与理智或精神王国的流行之物之间存在着一种强烈的联系。这种联系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现代民主不再被看作仅仅是具有可选择性的一种政治可能性,可以用其他的任意的政体(贵族制、君主制、寡头制等)替代物加以替换。从更深层次考察,现代民主作为一种长期运作的政治运动,它实际上受到了一个基本政治原理的支持与推动。这个基本原理来自对古老而根深的不平等的抵制,成长为关于人人平等与天赋权利的一套理论,渗透到日常的与普遍的社会生活中,成了一种不言自明的、无处不在的行动指导原则与模式。这个基本原理被盎格鲁——清教徒在美洲定居的特殊形势所强化。清教给予了平等在精神生活中的一种注解,从而有助于政治平等观念与原理转变为一种政治信仰;这种信仰认为,多数具有一种道义的影响,“许多人联合起来总比一个人的才智大,所以立法的人数比选举还重要”。这是应用于大脑的平等理论。(123)因此,民主以对普遍福利的强调取代对少数特异性的强调;政治生活的目标不是追求对特立异形者而是对所有人适用的东西。

欧洲旧君主制的绝对主义被联系到一个人,国家主权和个人不可分离地联系在一起;现代民主的绝对主义被联系到一个抽象的思想——个人权利的至上性。如果把自利的个人联系到一种权利思想,可以灌输一种超越个别的、具体的自利行为,而获得一种更是原则性、更普遍的善的能力。但是,当政治权威被一个超越简单的可视权力统治的基本原理所驾驭时,它就会影响生活的其他方面,包括道德生活。可以预料到,现代民主会把多数权威的领域从政府范围扩展到道德行为和“日常生活的一切细节”(124)。抽象的政治原则会渗进习惯与风俗,影响生活的细节,使人们感觉到它的存在范围与限制,塑造了他们的思想,诱惑他们授予这些原则以一种更广大的权威。就像法国人相信国王不可能犯错一样,美国人对多数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于是,多数的道义权威便开始施加于意志自身。它行使的力量与范围比君主政治还要大,由于多数看起来代表被认为是普遍之物和普遍意义上的社会。多数至上主义的最后结果是导致了一种信仰:除了多数的意愿之外没有可逆行的标准,除了有组织的多数所拥有的权力没有更大的权力。于是,无限的精神权威便出现了。

就我们所熟知,暴政意味着专断的权力、压迫、专横、绞刑架的权威。托克维尔在这里展示的暴政不是这种暴政,不是圣巴托罗缪之夜和南特敕令被取消时的暴政,不是曾把托克维尔的曾外祖父送上断头台的罗伯斯庇尔的暴政,更不是拿破仑的暴政。它是某种新的东西,民主所特有的东西,即公共舆论的暴政。它具有道义的、理智的、心理的性质。它是对那些不顺从之人的反对、敌意和排斥,并且它主要影响的是那些信仰肤浅、勇气虚弱或地位脆弱的那些人。无疑,这样的一种暴政是有害的,但它毕竟没有古代世界的公开的暴政更为危险。多数不能像老式的僭主一样直接地、公开地行使暴政,他们缺乏这样做的整合一致的力量。他们行使的暴政是靠间接隐秘的手段把自己的思想标准施加给所有人。多数给予思想的权力是一种比在欧洲任何地方所发现的更大的权力,然而它的运作是通过封闭认可之门而不是使用物质力量,因此是一种“非物质的专制”。暴政不再是专制国王同异议者或反对者之间的一种战斗。相反,它成为一种对公共舆论边界的塑造。在这个边界内留有相当大的余地,但却为可允之事留下了坚实的限度。一位遭受此种暴政的公民完全有权利保持他的“生活”、“财产”和“社会上的特权”,但这样的一个人将被不理睬、忽视、忽略,被当作不纯洁的人而剥夺名望。(125)观察不到这种边界的人牺牲的是公众的认可与接受。多数在美国行使的思想权力甚至使托克维尔得出这样的评价:“不知道有哪一个国家,在思想的独立性和讨论的真正自由方面一般来说不如美国。”(126)

托克维尔以作家的例子说明了这种暴政的具体运作。作家具有双重目标:他既希望独立地思考,又希望为他的观点找到公共的和政治的支持。在古老的贵族政体中,统治者和它的批评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共生共存关系。这种共生能力或许部分地来自统治者对批评者的一种宽容。但是,它也来自这样的事实:批判性作家在某种程度上总是可以寻求到君主有理由害怕或尊重的替代性权力,并可以向他们发出庇护与求助的呼吁,这种权力不管是教会、人民还是贵族。在一个绝对权力实际上可以被反对或限制的社会中,批判者有可能获得一种公共角色,戏弄反对替代性权力中心的统治权力。然而,现代民主中,作家的处境在托克维尔看来更为困难,由于“只有一个权威,即只有一个力量和成功的根源,此外别无其他”(127)。在这种条件下,作家的功能可能会被削弱,被剥夺了利用对立权力之间紧张关系的可能性,被迫或者站在多数一边,或者完全退出公共生活。在皇家宫廷中保持思想独立是困难的,但当这个宫廷是整个社会时这样做更困难。在后一种情况下,作家仅仅作为一个弄臣的诱惑特别难以抵制。对于作家而言,真正的困难不是多数的压迫意图,而是真正的反对派中心的削弱。依靠它,作家可以寻求支持,获得听众,找到在公众中所扮演的特定角色,即使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角色。人们或许可以辩解,受到这样对待的人很有可能仍过上一种自由的私人生活。但托克维尔害怕,过上这样一种形式的私人生活对于一个作家而言是毫无价值的;这是一种对身体没有损害的压迫,但它却直接针对人的灵魂。

托克维尔没有举出遭受这种压迫的具体例子,或许他的意思是:它不是一种靠单一事例运作的力量。相反,多数意见的力量或权力可以无形地、间接地运作,在每个人的头脑中产生出一种不能逾越边界的意识。人们可以说,如果某人的头脑受到了这种柔软的、间接的压力的感染,那么只不过证明该人的理智力量是软弱的。但托克维尔的深层主张是,多数至上主义条件由于清除了可作为行动能量源泉的有价值的政治紧张与压力,从而削弱了人类鲜活而激荡的生存条件。

(3)对托克维尔的“多数专制”的评价

托克维尔关于多数对政府机关的蚕食的分析回应了和亚里士多德一样古老又被孟德斯鸠所复兴的对民主的一种理解。孟德斯鸠说道,当“人民甚至不能容忍他们所委托给人的权力无论什么事情他们都想自己去做,要替元老院审议问题,替官吏们执行职务,替法官们判决案件”之时,民主就被腐败了。(128)然而,这种观点反映出了发生在过去的小型共和国的事情,而没有反映出像美国这样一个大规模的、联邦的、自由主义的、代议制的民主共和国的真实状况。因此,托克维尔关于这种形式的多数暴政的警告原则上是可以接受的,但在现实情况中是不太适用的。

托克维尔的真正原创性,他在专制主义理论上的创新之处,是他对精神专制的分析。公共舆论对思想的暴政的分析更接近现代大众民主的现实,这是对一种属于明显的现代现象的“软暴政”的分析。这种暴政是巨大的、联邦制的、自由的、代议的民主共和国允许甚至可能促进的对公共舆论的塑造与实施。多数对于思想与意见的几乎无限的权力为一种新的、表面上温和的、可怕的暴政敞开了大门。尽管托克维尔反复地安慰道:多数至上主义专制首先是要在州一级让人害怕的东西,但从他对多数的这种权力的讨论中可以推断出:理智暴政是一个国家层面的当前的危险。在提出这种主张时,托克维尔几乎没有作出任何努力以证实它是一种实证的主张。在我们看来,将这种主张接受为一种对19世纪早期和中期的政治或理智氛围的描述是非常困难的。关于这种主张,我们可以做出的推测是,托克维尔观察到了这样一个社会:在其中,关于“民主”自身的价值没有公共的或公开的争论,但这种表面上的一致性并不能预示对精神自由的完全压制。尽管托克维尔的主张完全以演绎推理为基础,他的逻辑存在着缺陷,他依赖的事实有误,然而他的深刻、本能的洞察力与高超、丰富的想像力至今仍受到尊重。尽管这种形式的多数暴政仅仅偶尔地或短期地(除了美国南方)在美国取胜过,但我们知道,就托克维尔关注的是欧洲的而非美国的民主而论,它的确在其他现代民主国家中出现过,而且具有比托克维尔所想象到的更加悲剧性的后果。

正如许多研究者所指出的,在现代民主中,一个或许更常出现的少数“暴政”至少和托克维尔所谴责的多数暴政同样重要。密尔对此的评论无疑有助于托克维尔看到这种多数暴政思想的弱点,所以托克维尔在他的另一本草稿中针对他所展示的多数暴政理论写道:“这是真实的、原创的图画;在第一卷中的一种(即多数暴政——本书作者注)是曲解的、普通的(陈腐的)和虚假的。”(129)的确,托克维尔的一个常识性错误是,当他形成自己的多数专制理念时,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某一少数压迫的可能性。托克维尔在写作时专注于一种单一概念的习惯使他暂时看不到(在此处是完全地忽视)另一种同样有意义的观点。他的信仰:“在美国,暴政只能来自多数。”(130)这使他不能考虑到其他具有政治、社会、精神或经济特权的小团体专制的可能性。

当然,有些研究者也误解了托克维尔的多数暴政的含义。几乎半个世纪之后,布赖斯勋爵在《美利坚共和国》中批评了托克维尔的“多数暴政”。他的理由是:这个法国人强调了多数对于少数的活跃的压迫的危险,而忽视了真正的威胁是一种非常微妙的压力,它会麻痹许多异议者的意志,并且几乎毫无意识地使他们转向多数的观点。存异的愿望会被削弱,布赖斯称作“多数宿命论”的东西会产生。(131)但是,布赖斯错过了托克维尔的概念的丰富性。托克维尔的确担心多数可能会针对少数或持异议的个人实施可视的以物质手段为凭借的压迫行为。但是,他也意识到了多数的道德权威所产生的平静的压力、和蔼的但无法逃避的影响。

托克维尔的多数暴政理论同传统自由主义相比的原创之处,同时也招致了人们对其“多数暴政”理论致命批评的,是他对“多数”含义的理解。托克维尔明显地把多数(majorité)理解为一个抽象的、单一的、基本固定的实体。在他的头脑中,多数通常涉及的不是可触摸的、暂时的利益,而是社会意见或公共舆论的基本态度。对于托克维尔而言,多数最基本的外观是一个强制性的道德权威。这样一种观点和(首先由麦迪逊探索的)围绕着特定的公共问题而暂时形成的利益方面的流动性联盟的概念形成鲜明的对比。在麦迪逊的图画中,多数是流动的、多元主义的。由于在某一天属于多数的一个成员会很容易地在另一天发现,自己处于少数之中。这样,没有一个人的长期利益和安全会因多数的权力滥用而被促进。除非是在一般的或不是以威胁少数团体的原则上,长久的和潜在的专制的多数不会形成。正是由于托克维尔对多数的独特理解,所以,在1841年,贾里德·斯帕克斯在一封书信中写道:“在他所说的多数暴政方面,我认为他是完全错误的……德·托克维尔先生的理论只有在多数是一个不可改变的实体的地方才是正确的……德·托克维尔先生常常把多数混同于公共舆论。”(132)如果托克维尔的多数暴政理论是他的最著名的思想之一,那么也是他的最受争议的思想之一。在斯帕克斯之后,有人也坚称托克维尔的多数概念太抽象和太僵硬了,他的理论因此不适合由妥协、变动的联合和制衡的权力所构成的美国政治体系。

但无论如何,至少在一个例子中,托克维尔的分析符合美国的现实。托克维尔注意到了在合众国各州的自由黑人的二流地位;特别是在那些奴隶制被废除的州,偏见和不公正成为黑人人口的重负。(133)但是在关于多数权力的章节中,托克维尔并没有给予美国的种族分裂以特别的关注,他甚至没有把黑白形势作为多数暴政的一个特别适当的例子。托克维尔这样做的原因可能是:1.博蒙写了一本关于黑人在美国悲惨处境的小说《玛丽,或美国的蓄奴制》,极重友情的托克维尔不愿涉足博蒙的领域。2.在创作《论美国的民主》时,托克维尔的思想主要集中在白种美国人,尤其是他经常称作的盎格鲁—美国人;在他考虑多数专制时,他主要考虑的是白人的多数与少数。

托克维尔对多数暴政思想的探讨触及了民主的一个重要困境。假如一个政府真正地反映了人民的意志,个人或少数怎样才能得到保护,免受使大众的错误和偏见合法化的措施和机构的戕害?当人民进行统治之时,怎样阻止他们实施自己最坏的冲动?

当托克维尔沉思“多数”和它的权力在美国的可能后果时,他的注意力逐渐被引向他所认为的任何多数专制的最恼人的特色:对于稀有的或原创的思想的表面温和的、然而非常有效的压制。我们应该记得,托克维尔一生中持久的、热烈的关注之一就是民主时代的自由,个人或小团体持有和表达的新颖的或不被更大的共同体所共享的观点的自由,因此,托克维尔的多数暴政理论首先强调的是多数基本的道德权威;他关注的焦点是任何社会所必需的基本的一致性。因此,托克维尔的多数是单一的和相对持久的;他更恐惧的不是任何特别的法律、政治或行政压迫(这是麦迪逊所谓的临时的联盟所可能做的恶事),而是多数可能建立的对于思想、价值观和观念的最微妙、最深刻的暴政。这或许是他不能接受麦迪逊的主张——共和国的幅员由于多样性而减轻了多数压迫的可能性,这或许也是他得出不同于传统自由主义暴政观的原创性理论的原因之一。

三、监护性专制(或新专制主义)

具有明确现代感的托克维尔意识到,在现代民主社会建立的专制将会不同于古代社会经历的专制。“它的范围将会很大,但它的方法将会很温和;它只使人消沉,而不直接折磨人。”(134)在民主社会,托克维尔更害怕的是作为领导者的“监护人”而不是僭主。在1835年版《论美国的民主》的结尾,托克维尔通过从法国革命集会的暴政和美国多数意见之间的一致性而借来的特征描绘了多数暴政。但是,在1839年版《论美国的民主》第四部分第六章“民主国家害怕哪种专制”中,他又提出了一种新专制主义。这种专制更具有他个人化的建构特征,而且具有更大的预言价值。在《论美国的民主》(1839)草稿的边缘部分,他自己做的笔记是:“新专制主义。在它的描画中,存在着我的思想的所有原创性与深度。在我的第一部作品中所写的东西是陈腐和肤浅的。”(135)在《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中,托克维尔通过对第一卷中多数暴政理论的扬弃,又提出了一种“民主的专制可能采取的各种形式中”的一种新的专制主义。对于这种现代专制主义的名称,托克维尔说道:“我曾试图用一个词精确地表达我对这种压迫所形成的完整观念,但是徒劳而未成功。专制或暴政这些古老的词汇,都不适用。”(136)对于这种托克维尔非正式地命名为“新专制主义”或“行政专制”的现代专制版本,有的评论者径直称之为“新专制主义”(137),有的评论者称之为“官僚暴政”或“软专制主义”(138),有的评论者将这种专制主义称为“福利国家”的预言(139),有的评论者称之为“民主与集权的链接”(140),有的评论者称之为“官僚集权”(141),有的评论者称之为“行政或官僚专制”,“利维坦国家”或“集权的和官僚国家的独裁”(142)。凡此种种,都透露出了托克维尔试图展示的这种新型的、难以名状的专制主义的某些特点。正如托克维尔所言:“这个事物是新的,所以在不能定名以前,就努力说明它的特点。”(143)因此,让我们首先描绘一下这种新专制主义的主要特征。

这种专制的基本特征为名义上的人民主权与实质上的行政专制的结合;人民“具有自由的外貌”,却受着“监护人”的压迫。(144)它的具体特征表现为:

(1)疏离。托克维尔认为疏离是新专制主义保持自身平衡的重心。疏离甚至在如塔西佗、博丹等人的古代专制主义理论中也是一种公理。尽管托克维尔肯定从历史悠久的专制主义分析中借用了一些东西,但他也有所发展。古代专制主义借助恐怖在公民间实施分裂和消解所有团体与社团;新专制主义的疏离来自于具有贵族社会特征的古老纽带与中间群体的消解。古代专制主义主动制造疏离,现代专制主义简单地利用疏离。在这种专制中,“他们每个人都离群索居,对他人的命运漠不关心。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子女和亲友就是整个人类。至于其他同类,即使站在他们的身旁,他们也不屑一顾。……在这样的一群人之上,耸立着一个只负责保证他们的享乐和照顾他们的一生的权力极大的监护性当局。”(145)在这个现代化的、城市化的商业与工业世界中,每一个个人都生活在孤独之中,处在一个全权国家的阴影之中。他相信,新专制主义的疏离在资产阶级社会的土壤中具有它的根源。新专制主义的种子是被资产阶级种下的,由于贵族社会纽带与团体的崩溃而发芽,在对自利的褒扬中而茁壮成长;如果这个世界沉浸于对财富的执着的、自私的追求中,它就会可怕地开花结果。

(2)政治行动的缺乏。新专制主义会剥夺个人从事政治行动的能力、愿望和论坛。人们由于相互疏离和专注于私人财富的积累,会感到在私人世界之外无能为力。忙于私人事务的人们不能集合起来共同行动;伴随着他们在个人生活中对更多的财富与享乐的追求的是一种政治惰性。托克维尔说道,每一个美国人都不停地忙于私人追求,以提高他的经济地位;这种情况的长期效果是对任何政治行动的毫不介意。托克维尔主张,产生深远变革的伟大政治运动在现代商业世界中会变得越来越少;新专制主义将会以充满被动旁观者的场地取代政治舞台上的活跃演员。

(3)自由的外貌。新专制主义最有害与最富欺骗之处在于会以自由的名义表白自己。而实际上,正是支持专制主义的意识形态会表面上将自由作为自己最辉煌的旗帜,让奴役之中的人依然相信自己是自由的。虽然闪耀着宝石的光泽,但却仅仅是玻璃的赝品。保持自由的形式总是有助于隐藏自由的实质已被抽空的事实。托克维尔甚至认为,新专制主义很可能是被选举产生的,但无论它表面上比非选举的政府多么可取,还是不能改变一个社会的专制特征。在笔记中,托克维尔写道,如果我是一位专制主义的朋友,我会允许“国家的议员自由地讨论战争与和平、国家的财政、繁荣、工业和生活。但我无论如何不会同意一个村庄的代表有权利和平地集会,在他们自己中间讨论教堂和牧师住所的修葺计划”(146)。就像罗马帝国的参议院一样,如果缺乏地方自由,一种国家层面的立法讨论仅仅提供了自由的外壳。托克维尔给予这种政治过程的标签是“剧院代议制”。选举仅仅获得了一种幻觉:个人已控制了自己的生活,然后他又匆忙地回到自己的私人空间中,关上自我的门扉,假装自己仍然是自由的。托克维尔不像贡斯当,把自由等同于一个人能够随其所愿地保存独立的与私人的空间;相反,对他而言,自由还意味着公民外向地参与公共决策。新专制主义即使是仁慈的、选举的,也会缓慢而无情地腐蚀人们的心灵,直到他们既不能独立行动也不能独立思考。

(4)私人世界的消失。蒙田主张,在一个冷酷与动荡的世界,一个人可以通过政治撤退来保护自己的人身自由。两个世纪后,斯丹达尔的主人公在私人房间与监狱牢房中找到了一种免于世界威胁的自由与安全。托克维尔坚称,这种作为私人化的、独立存在的替代物,一种曾经在过去的专制主义下有可能获得的替代物,在新工业世界的专制中将不再可行。“在像我们今天这样的文明和平等的时代,统治者们可能比古代的任何一个统治者更容易把一切公权集中在一个人手中,使其习以为常地和无孔不入地深入到私人利害领域。”(147)在罗马帝国,人们即使呆在家中也生活在忧虑与怀疑之中,但这种对暴力的恐惧,只落在那些有危险的、有影响的人身上,大部分人口却安然无恙。托克维尔认为,新专制主义不仅是公共生活的绝对主人,它还会从各个方面渗入私人生活。这种专制主义会潜入每一个家庭,侵入迄今为个人独立所保留的领域;它不仅会破坏公共生活,还会对每个公民的私人习惯和思想施加控制。

(5)愉悦中的奴役。在《波斯人信札》中,孟德斯鸠认为某些专制主义会提供奴役之中的愉悦,个人是由于自己的满足而不是恐惧,是通过“甜蜜”而不是暴力而自甘委身于这种专制。孟德斯鸠的双重恐惧表现为:一个残暴的君主和被商业阶级所带来的一种镇静性的停滞。但托克维尔更恐惧的是一种历史上全新的欧洲停滞,它建立在通过使个人获得生活满足而实施集权统治的行政管理之上。托克维尔认为,新专制主义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甜蜜”。(148)它很少使用暴力,它的力量来自它所提供的物质享受;它的力量不是来自恐惧,而是来自腐化。专制主义不仅会克制自己的残暴,还会寻求取悦,但最终堕落它的臣民。“这个当局的权威是绝对的,无微不至的,极其认真的,很有预见的,而且是十分和善的。”(149)它败坏人们而不折磨人们,最终把作为历史的积极创造者的人类转变为心满意足的动物。正如罗马人会为自己的僭主之死而挥泪一样,新专制主义下的臣民最终会享受这种堕落,人民最终会学会热爱和尊重自己的压迫者。由于压迫者满足了人们的欲望,人们会珍视和尊敬这种新的奴役。个人由于执着于财富的积累和享受,会强化自身的疏离感与无力感,会更愿意投身于保证他们的占有安全的任何秩序,而罔顾这种秩序的专制主义性质。

(6)非人格化的专制者。托克维尔恐惧的现代奴役是一种没有必要认定具体专制者的专制主义;他描画的是一种没有面目特征的或匿名的新专制主义,就像卡夫卡的文学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每个人,甚至特权者,都被纠缠于一种网络之中,但没有谁有意识地编织这种网络。托克维尔虽然认为这种新的全权政府形式可以是一种选举的政府,但他看到的不是一个特定的具体权威而是被选举的一个匿名的行政角色。

为了更好地理解托克维尔的新专制主义,我们可以借助马克斯·韦伯的社会行动类型学的帮助。孟德斯鸠面临的主要危险是,堕落的、以无限的个体统治为特征的绝对君主制——路易十四和他的继承者的专制主义。托克维尔在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民主世界中写作。在这个世界中,甚至恺撒式的统治,如两个波拿巴的统治,都以一种投票式民主的方式使自身合法化与合理化。民主恺撒主义不再具有个人统治即个人忠诚的特征。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链条已经断裂,新主人是匿名的、拟理性的统治者。托克维尔的主题不再是某个人的专制统治,而是韦伯意义上的理性合法化的统治和在平等时代必需的特定的服从动机。在贵族时代,服从和屈服的动机在某种程度上来自于主人;在民主时代,事情已经颠倒过来了,动机来自于被统治者。在这里,服从的动机已成为现代专制主义现象中的支配性主题;统治产生于服从。统治的特色不是由统治者所界定的,而是主要由服从者——自由民或奴隶所界定的。因此,托克维尔对于统治者的个人特点毫不介意。他所描绘的新专制主义,主要关注的是一种渺小的、微弱的灵魂的服从动机,这种动机来自于由于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安全与福利,又由于迎合了理性化时代的服从动机的一种合法化的统治体系。

他从来没有提到具体的个人“统治者”,而提到的是抽象的、集合性的“主权”、“监护性当局”,或实际上更经常地提到的是“中央权力”。这种温和的、有规律的、温柔的奴役还可以同自由的外在形式相融合,以至于它“可以在人民主权的幌子下建立起来”。“他们认为监护人是自己造的,所以安于被监护。每个人都能忍受捆在身上的链子,因为他们看到握着链子的余端的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阶级,而是人民自己”(150)。可以说在政治理论家中,托克维尔是第一个对来自于理性化、官僚制的现代政治世界的脱魅现象的现实分析者。

(7)自适性的专制。托克维尔在他的1838年关于《论美国的民主》(第二卷)的草稿中描绘了新专制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一个政治权力的话语中,清楚地展示我正在谈论的行政专制独立于代议制的、自由主义的、或革命的机构;政治世界是否被一个绝对国王、被一个或几个集会所领导,是否以自由或秩序的名义被质疑,甚至它是否堕落为无政府,它是否变得更虚弱和分裂,行政权力的行动不会更受到约束,不会不强大,不会不具有压倒性。它是一种真正的特色……使行政机器运转的人或权力(?)可以改变而机器不会变化。”(151)像韦伯一样,托克维尔发现,一个根据过去既定规则运作的有效运转的官僚机构既能够窒息革命性变革又能压制创新性改革,可以抵制所有政治世界中的巨变与创新。在1830年和1848年的革命中,官僚机关的首领被罢黜了,但它的机体仍然完整无损地保存下来。的确,一台官僚机器“几乎不依赖于开动它的人的价值”,即使当“中央发动机被关闭了”,它还将会继续运作。(152)因此,这种新专制主义可以免疫于大部分的政治变革,甚至是基本的社会与政治变革。即使面对政治动乱,公共官僚机关也会默默地继续积累权力和不动声色地征服一个民族。(153)“在每次革命中,政府被砍掉了脑袋,它的躯体依旧完好无损地活着;同样的职能由同样的行政官员执行。”(154)使托克维尔恼火的是,这种行政专制可以包裹在自由的外在形式中,也可以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统治。它是一种可以在许多不同政治结构下繁荣的、适应性极强的暴政。

使托克维尔最恐惧的是,新专制主义是一种自我暴政,人们心甘情愿地甚至急切地委身于这种专制。因此,真正的危险与其说是自由的丧失,不如说是自由愿望的丧失,即人类灵魂的内在削弱。对托克维尔而言,在他的新专制主义分析中,他关注的不是统治者,而是服从者;不是关于统治机理的阐明,而是关于如何唤醒公民灵魂的阐明。托克维尔的深层含义是:我们如何在一个命定平等的时代阻止灵魂的内在堕落?

人们注意到,希腊人卡斯特纳在《阳光下的狗》中的一段话,可以更好地阐明托克维尔的新专制主义的核心关注:“想象未来的他是不快乐的。但是急切地想象未来的是人类。……不去想象未来的人是阳光下的狗。无疑,阳光下的狗在摩登时代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荣耀。……对人性的一种巨大的轻视。”(155)“阳光下的狗”,一种现代奴役的产物,这是托克维尔的新专制主义概念所要反对的最大危险。有人把托克维尔的新专制主义视作对极权主义的一种预言,有人把它视作对社会主义的一种批评,更多的人把它视作对现代福利国家的一种宣告。这些观点都忽视了托克维尔的新专制主义概念的深层含义。它不是对暴力与屠杀的谴责,不是对全权国家的反对,更不是对现代道德的忧思,它最终关注的是“公民的精神之火”、“心灵之光”的熄灭,关注的是人类的灵魂在现代社会中的维护与提升。(156)

托克维尔的现代专制主义版本犹如一座琳琅满目、丰富多彩的画廊,令人目不暇接、美不胜收。在他阐释的专制主义中,专制者或表现为个人,或表现为集体(社会),或表现为非人格的存在;专制手段或是硬的——赤裸裸的暴力,或是软的——精神的意识形态的霸权;压迫对象或是人的肉体或是人的灵魂,或是一个个人或是一个民族。他既吸收了古典的尤其是传统自由主义的专制主义理论,又提炼出了原创性的、完全属于自己的专制主义理论。他的专制主义理论既寓于对旧时代生活条件的反思之中,又体现了对现代社会的深刻的洞察,更是对未来世界的一种深邃的预见,是一种过去、现代与未来相衔接的思维结晶。托克维尔的自由主义中道性的深刻之处也就体现在对这些专制主义诸版本的平衡的、全方位的理论探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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