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电子政务的含义
电子政务即“Electronic Government”或“Government On-line”(简称为“E-Government”或“E-gov”)。由于“E-Government”的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当这个概念进入中国后,在对它的翻译和理解方面一直存在一些分歧。有学者认为“government”在英文中是“政府”的意思,而中文“政务”则应该译为“government affairs”。另外,也有学者主张将“电子政务”译为“E-Governance”或“E-Governing”。本书采用“电子政务”即“E-Government”、“Electronic Government”的观点。
1.对电子政务含义的不同理解
“E-Government”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提出的。1993年1月,克林顿在就职演说中提出,他的目标是将美国联邦政府改造为一个“少纸的”政府,一个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政府绩效的和改造政府内部业务过程的“电子政府”(E-Government)。同年,在戈尔所领导的全国绩效评估委员会(National Performance Review,NPR)的报告中,正式使用了“E-Government”的概念。[1]此后,随着克林顿政府对电子政务建设的极力推进,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并接受了这个概念。
人们是在对电子政务的实际运用过程中,不断明确并深化对其内涵和外延的认识和理解的。从不同国家、不同国际组织对电子政务的不同定义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认识过程。世界银行(World Bank,WB)认为,电子政务是指政府机构运用信息技术以此改变与居民、企业及其他政府内部之间的关系。亚洲开发银行(Asia Development Bank,ADB)认为,电子政务是通过使用信息技术,促进更高效、更节省的政府管理,更便利的政府服务,更多的公众能够获得信息,政府对公众更加负责。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则认为,电子政务是政府部门在政府职能的各个领域采用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和相关技术,有可能改变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法。联合国(the United Nations,U.N.)认为,电子政府是政府的一项永久性的承诺,通过对服务、信息与知识的高效便捷、成本核算的传递,来增进公共部门与个体公民之间的关系。[2]
显然,正是因为不同组织对电子政务的运用范围不同、成熟程度也不同,它们的定义才不同。我们可以看到,上述定义有的停留在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方面,如亚洲开发银行;有的则认为还可以提高公众满意度,如世界银行和联合国;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则更进一步指出,电子政务“有可能改变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法”。不过它们都无一例外地认为政府工作与信息技术的联系是电子政务的核心含义。
20世纪90年代中期前后,随着网络技术在发达国家的普及,电子政务的运用从行政领域扩展到了立法机关的选举,比如法国等在议会选举期间运用网络实现了议员与选民的网上交流、网上投票选举,以至于一些西方人士认为,网络的应用掀起了电子民主化的革新浪潮。于是对电子政务的理解又有了广义和狭义之分。如日本学者说:“所谓狭义的电子政府是指:以高效、信息公开和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在政府行政部门间,以及政府行政部门与国民、企业等民间部门间开展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它导致了政府行政部门中业务和组织方式的根本性变革。而广义的电子政府,在欧美国家中已初现端倪,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得以推广,它包含了‘电子民主化的实现’这一层意思,即实现政治家与行政,以及政治家与市民、企业之间更趋紧密的交流。”[3]可见,这里的广义和狭义主要是指对“政府”的理解,即广义政府是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在内的;而狭义政府则仅指行政部门。
“E-Government”的概念进入中国时,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理论和实务也正在被介绍到中国。把电子政务放到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大背景中去理解,使我们比较容易领会电子政务不是简单的“电子”加“政务”这种政务技术和手段的革新,电子政务将通过政务技术的改变,建立一种新型的政务管理模式和政府管理体制。另外,中国的政治体制根本不同于任何其他国家,对我们来说,电子政务中的政府肯定是广义的,即是包括党、人大、政府、政协这四大权力(准权力)序列的。在此基础上,国内一些学者也提出了对电子政务理解的广义、中义、狭义三种观点。不过他们的划分依据不是对政府概念的理解,而是对政务概念覆盖面的理解。广义的电子政务就是把工业化模型的大政府转变为新型的管理体系,以适应虚拟的、全球性的、以知识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同时,也适应社会的根本转变。中义的电子政务是运用信息以及通信技术打破行政机关的组织界限,构建一个电子化的虚拟机关;同时也在政府机关之间以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建立各种电子化沟通渠道。狭义的电子政务是指各级政府机构的政务处理电子化。[4]
当然更多的学者并没有将电子政务划分为广义、狭义的概念。只是至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正如赵国俊指出的,现在国内对电子政务的认识,有的侧重于技术角度;有的侧重于改革政务活动工作方式;还有的侧重于管理和服务集成的角度。[5]
2.电子政务的定义
上述对电子政务的不同理解,对我们认识电子政务这个概念有重要的启示。在充分借鉴各种观点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所谓电子政务,就是政务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打破原有组织机构界限,优化原有工作流程,办理公务、管理政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模式。
在理解这个概念时需要注意:
(1)电子政务的实施主体是“政务机构”。在我们国家,政务机构就是被列入行政编制的机构,不仅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序列的机构,还包括一些特殊的、列入行政编制的社会团体,如工会、青年团、妇联、残联等。
(2)电子政务实现的前提是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运用,这也是电子政务区别于传统政务的根本依据。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核心就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以及现代通信技术。
(3)电子政务的重点在“政务”,“电子”只是技术手段,是为“政务”所用的。电子政务中“电子”技术能力发挥的程度和速度,完全取决于使用这个技术的主体。也就是说“政务”主体的观念、改革意愿,才是决定电子政务推进的速度和程度的根本因素。电子信息技术的特性决定了这种技术手段的运用最终将会引发一场管理的革命。
(4)电子政务可以处理事务的内容涉及整个社会,即不仅可以处理政府机构内部、政府机构之间的所有事务,也可以被广泛应用于处理政府对企业、政府对公众个人的全部事务。
(5)电子政务不是某种固定的工作模式,而是一种受到技术进步和工作需求的不断推动,在实施中不断完善、发展的进程。从一个时间断面看,电子政务是一种工作模式,但是从一段时间看,电子政务就是政府自身不断改革创新的一个过程。这种改革创新的动力来自科技进步,也来自政府必须回应的公众新的需求。电子政务发展的动力不竭,电子政务发展的过程就不会完结。
3.电子政务的特征
电子政务具有虚拟、开放和透明三个特征,这三个特征又是密切联系的。
(1)虚拟。这是指电子政务条件下,所有的政务机构采取了虚拟形态,从而所有的政务过程也都采取了虚拟形态。以计算机、网络以及通信技术为主要载体形式的电子政务虚拟了所有政务机构,从而也就彻底改变了传统政务机构的面对面办公方式。在电子政务条件下,不论是政务机构的公务员,还是需要办事的公民个人或企业,他们都只需面对计算机屏幕,借助计算机和网络就可以顺利沟通,办成要办的事。而且计算机的巨大信息存储和处理能力,网络的实时、大容量的信息传输能力,还可以将社会信息资源充分共享变成现实。
(2)开放。这是指电子政务条件下,虚拟的政务机构可以超越时空限制,将政务机构的“大门”全时段、全天候地向世界所有联通网络地方的公众开放,甚至接办公务。任何一个公民不论他身处何方,甚至不必在国内,只要有一台可以联通网络的计算机,就可以随时随地访问任何地方的任何政务机构。不论是查询信息、咨询政策、办理事务,还是了解当地的历史文化、民情民俗、旅游景区都行,甚至包括查询政要的个人信息、监督政务,无所不能。开放是电子政务的一个重要的特征,这个特征大大缩短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距离,公民在享受便捷、高效服务的同时,也会给予政府更多的信任和支持。
(3)透明。这是指电子政务为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公众监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从而使得实行了电子政务的机构变得公开、透明。在电子政务条件下,政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工作进度等全部上网,彻底打破了政府机构的神秘性,在保证公众知情权的同时,也接受公众的实时监督。公开、透明是电子政务的重要特征,使电子政务成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工具。
电子政务的这三个特征是密切联系、互相依存的。虚拟是核心,因为虚拟,所以才可以开放和透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电子政务特征是固有的,但是这些特征是否明显,或者说,能否在电子政务中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功能,完全取决于实施电子政务主体的主观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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