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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美国警察打的七次交道

时间:2023-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和美国警察的七次交道生活在美国,自然免不了与警察打交道。美国是汽车轮子上的国家,车多,自然容易出事故,所以在我的印象中,管理交通秩序的警察是我们最经常会碰到的一个警种。然而,可能恰恰如此,也使我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美国公路交通的状况和警察在处理道路交通各种情况时的态度和方法,从而使我加深了对美国社会的认识。美国的超速罚款的力度是很大的,一旦被警察以行车超速开出罚单,少则近百美元,多则几百美元。

我和美国警察的七次交道

生活在美国,自然免不了与警察打交道。况且我在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的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做访问学者,住地却在离那里150公里以外的艾莫斯特镇,因此,每个星期2~3次开车往返就必不可少了。美国是汽车轮子上的国家,车多,自然容易出事故,所以在我的印象中,管理交通秩序的警察是我们最经常会碰到的一个警种。我自从1990年拿到驾驶执照以来,也有十几年驾龄了。自动挡、手动挡的车也开过不少,美国与中国一样是右行,交通规则也大致相同,加上我以前也在美国开过车,所以,当我2002年6月再来美国时,开车往返于学校和住地当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然而,可能恰恰如此,也使我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美国公路交通的状况和警察在处理道路交通各种情况时的态度和方法,从而使我加深了对美国社会的认识。

第一次:在202号路上警察认定我开车超速

2002年6月25日我顺利地到达了艾莫斯特镇,第二个星期就买了一辆1991年出厂的二手日本丰田车。从买车到办好保险、上车牌等一系列手续,只用了半天时间。美国车管部门工作的效率使我惊讶不已。刚到美国就开上了自己的车,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7月4日的美国国庆节,我还开着这辆车去了费城、巴尔的摩和纽约。

美国的公路分为州际路、州内路和地方公路等3个级别。州际路南北方向为单数,如95号路、93号路等;东西方向为偶数,如90号路、86号路等。州内路标号较随便,有单数、双数或三位数不等,如2号路、20号路、202号路。地方公路一般就有自己的具体路名了。不同的路,限速的标准也不一样。州际路一般限速在65~75英里/每小时(100~115公里/小时),州内路限速在50~55英里/小时(75~85公里/小时),地方公路的限速在40~45英里/小时(60~70公里/小时)。但警察并不是看到车辆超过了这个限速就进行处罚,而是有一个10英里的合理超速范围。例如,如果我在限速55英里的州内公路上行车速度达到了65英里,一般警察是不会给我开罚单的。美国的超速罚款的力度是很大的,一旦被警察以行车超速开出罚单,少则近百美元,多则几百美元。我去学校既要走地方公路,也要走州内公路,由于路况好,没有行人,美国人开车一般很快,合理超速是很普遍的。我为了安全行车,常常在开车时密切注意自己的车速表,因为在路况好的时候,一不小心就容易超速。

到学校报到后不久,一次我从学校回家,在2号路上走了1个多小时,我顺利地转到了202号路上。见到路边有人要搭便车,我顺路就捎带上了。这是一个家在美国南部北卡罗莱那州的小伙子,要去我路过的Shutesbury镇看望他的朋友。我们在车上聊了起来。十几分钟过去了,我们谈得很开心,我也渐渐地放松了对车速的控制。一个大下坡后我突然看见一辆警车停在路边,赶紧刹车也来不及了,我的车“呼”的一下从警车边上疾驶而过,赶紧看速度表,接近60英里了,这里的限速是45英里,就是合理超速也必须在55英里之内。糟糕!我希望警察不要跟上来,但坐在车内的小伙子告诉我,警察跟来了。我只好将车速降至40英里以下,等着警车的到来。

这是一个地方的警察,30多岁,在用他的车载电脑检查了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后,指出我开车超速了。我则详细向警察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并拿出了自己的哈佛大学工作证件和中国护照。这时他又回到自己的警车去了,我则无奈地做好了被罚款的准备。同车的小伙子也很内疚,看得出来,他为自己和我闲聊使我行车超速感到难过。警察又过来了,但他并没有递给我罚单,而是把我的驾驶证、行驶证、哈佛大学工作证和我的护照还给了我,并给了我一个口头警告。这真使我有点意外。我不知是我给他的哪一件东西使他对我产生了怜悯心,或者他认为我刚到美国不能一次违章就给罚单,总之,在我继续开车上路后很久,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为自己这次能被警察网开一面而庆幸不已。

第二次:倒霉的我把车撞在一辆大吉普的屁股上

但是好景不长。2002年7月17日早晨6点半,我早早地从家开车出发了。这一天是我与我的两个学生在哈佛大学文学院约好见面的日子。我将短期担任她们的中文老师,讲解1949年解放以来中国的历史。一路顺利,我很快就到达了靠近波士顿市的一个环岛。这时已经快8点了,上班的高峰期已到来,在通往环岛的各条道路上,汽车排成了长队。我就在其中的一个长队中慢慢地向前挪动。早晨的空气很好,路两边的景致也不错,我不时地扭头看上两眼,百无聊赖地慢慢跟着我前面的一辆大吉普几米几米地往前蹭。就在这时,我的随身听磁带卡住了,我开始扭头尽力把磁带拿出来。大约也就是不到10秒钟的一会儿,“咣当”一声,我的丰田车头已撞在了前面大吉普的屁股上,从哗啦啦的声音判断,我的车前灯玻璃碎了,车前盖也被撞的凸起来了。这太意想不到了,当时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好像在做梦,怎么也无法把眼前的追尾事故与我自己的这辆车联系起来。这肯定要叫警察来了,警察会如何处理我呢?这种事我还从来没有碰到过,当时心慌得手都有点发抖。我的车和大吉普为了不影响别的车通行,都停在了路边。我下车一看,“嘿”,大吉普后面安然无恙,我的车就惨了:两个车前灯、水箱和车前盖都被撞坏了。当时我没有忘记向开大吉普的一个美国姑娘表示道歉,她边打电话边向我说,“That’s OK”(没关系)。大约10分钟,警察来了,是个20多岁的小伙子,在拿到了我们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后,很快就开好了事故记录单,一份给我,一份给了对方。为了赶着上班,大吉普很快开走了,我看着自己的丰田,手里拿着警察给我的事故记录单,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小伙子警察像是看出了我的问题,走过来向我详细解释了下一步我应该如何去处理这件车祸,并安慰我保险公司会处理好这件事的,你要做的就是马上向你的保险公司报告。最后,他看了看我的车,问我要去哪里,车还能开吗?我想,这里距波士顿只有不到30英里了,我慢慢把车开到城里,再想办法去修理吧。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对我真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当我慢慢将车开出后不到2英里,车内温度表显示,水箱开锅了。我只好到附近的一家加油站要了一点水,加上,再继续向前开。这30英里,我就是在这种开上1~2英里就停下来加点水,再继续开的状况中走过的。直到最后找到了一家专门修理车体的门店。老板在检查了车子受损的情况后,开价至少1 600美元才可修好。这个价格是我无法接受的,所以,车子最后只能报废了。那天我到中午11点半才见到了我的学生,而我们原来约定的时间是上午9点半,我整整迟到了2个小时。下午,还是我的夫人从艾莫斯特镇开车把我接了回去,她对我在车祸里没有受伤十分欣慰,而我则下定决心一定要从这次追尾事故中汲取教训。

第三次:深夜里警察怀疑我是恐怖分子

9·11以后,美国全国一片风声鹤唳,在9·11一周年前夕,更传出恐怖分子要在这时再次进行恐怖袭击的消息。于是,美国各个反恐职能部门就各显其能了。其实,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并没有政府部门那么紧张,尤其我所住的艾莫斯特镇,距离大城市较远,人口也就是3.5万人,估计不会有恐怖分子感兴趣,但这并不能减少当地警察的高度警惕性。我碰到的这件事情就对这种判断提供了佐证。

2002年9月11日正是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的开学日期,在此之前,为了欢迎这个学期来肯尼迪学院商政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的各国人士,中心举行了隆重而简朴的欢迎仪式,并有晚宴款待。吃完晚饭,已是晚上9点多了,我还有2个小时的车程。天很黑,没有月光,我带着在宴会上与教授和同事们愉快交谈的心情,一路顺利地驾车从2号路转上了202号路。这时已是夜里11点多了,路上基本没有其他车在行驶,但我为了夜间行车安全,仍旧很好地控制了车速。这时,迎面开来一辆汽车,从它那强烈的车灯判断,这是一辆马力强劲的吉普。夜间两车相会,我只能看见对方的车灯,其他则一片漆黑。会车只是一刹那的工夫,两车相错各走各的路去了。但让我万万意想不到的是,那车在驶过去以后,竟掉头闪烁着警灯追我而来,这是一辆警车!难道我又有什么地方违章了?事情过后我曾多次问过久居美国的许多朋友,警察会不会这样来查行车超速的违章事件,他们都认为不可能,首先测速雷达不会在两车相会时工作,而且在这样深更半夜,警察可能都不会打开雷达。那么,这个警察追我而来,显然是另有所图。

我的猜测很快就有了答案。当这个看上去不过20多岁的小警察看到坐在车里的只是一个来自亚洲的黄种人时,他当时失望的神情至今还印在我的脑海里。我想,在他与我错车的一刹那,他肯定是看见了一个黑头发的男子在深夜单独驾车,而这又会使他产生更多的联想,他会不会是一个阿拉伯人,会不会在车上装有爆炸物或其他恐怖材料?但是他仍旧例行地检查了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护照和哈佛的工作证等证件,然后笑眯眯地试探着对我说,我驾车有超速嫌疑。这次我可以理直气壮地告诉他,我一直都行驶在车速限定的范围内,超速是不可能的。这时,他马上向我道歉,还给了我的证件,驾车离去了。过后,再开车上路,我的心情一直高兴不起来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警察老是和我过不去,深更半夜还会让对面开车的警察给怀疑上,难道我的面相不好?

第四次:刚上高速路就被警察盯上了

美国的高速公路四通八达,但在高速路上行驶,最危险的是从辅路开上高速路的开始的一会儿。由于已在高速路上汽车,速度都是非常快的,如果你不在辅路上尽快把车加速到接近在主路上行驶的车的车速,一方面你较难加入主路的车流之中,另一方面也容易在此时出现慌乱,导致操纵方向混乱,出现车祸。国内司机几次在美国出现车祸,都与此有关。因此,我在上高速路时都非常注意这个问题。也可能正因为如此,问题出现了。

10月底的美国东北部地区,清晨总有些雾,使司机难以通过车中的反光镜看到车后的情况。一次我去学校,为了能在8点半钟之前到达停车场占据较好位置,我6点一刻就从家出发了。半小时后,我到了2号高速路前。这是一条州内的高速路,限速为55英里,从16号入口进入高速路,有较长的辅路给你做加速准备。进入辅路后,我回头看了一眼高速路上同方向近处没有汽车,就把油门踩到了底,丰田很快加速到了近70英里,我顺利地进入了高速路。这时,正当我接着准备减速进行正常行驶时,突然车后响起了警车的警报声,这一下我透过车后被大雾弥漫的玻璃,也看到了一辆闪烁着警灯的警车示意我立即停车,接受检查。刚上高速路就被警察查住了,真让我意外,无疑,他们肯定认为我想利用清晨警察少、监督弱的机会,开快车。使我感到意外的还有我竟然不知道有一辆警车就跟在我后面;在警察看来,这小子真是忒大胆了,竟然敢在警察前面若无其事地超速行驶。

这次警车里坐着两名警察,他们一左一右在我的两个车门外监视着我,在检查了我的全部证件、聆听了我的陈诉后,相对一笑,我想,他们的表情说明,他们相信我说的是真实的,没有撒谎。的确,我再大胆也不会愚蠢到在警察跟前驾车违章的程度,况且,在辅路上加速,再在高速路上正常行驶已是美国人的习惯。但当时的时间、地点、天气却促成了警察对我这个“胆大包天”的外国驾车人进行违章处理。好在他们没有在经济上处罚我,只给了我一个口头警告。也是,我这次根本就在违章和不违章之间,就看警察怎么认定了。

第五次:警察帮我查到了刮了我车屁股的肇事者

在美国,除了被警察屡屡查到开车超速,其实他们也为我做过一些好事,其中警察帮我查到了刮了我的车屁股的肇事者是我比较感动的事情。2002年11月初,我在舰队银行二楼上完英文课去镇政府门前停车场准备开车回家时,发现我的车前挡风玻璃上夹着一张小纸条,我拿下来一看,是有人给我留了一张便条,告诉我有一辆车刮了我的车屁股,要我去一趟警察局。我到车后检查了一下,确实我的车被轻轻地刮过了,车后的保险杠上还留下了道道刮痕。这张便条显然是一个目击者留下的,他(或她)还报告了警察局肇事车的车号。这种见义勇为、处处维护社会公德的行为,在美国是常见的。我来到了警察局,在那里的登记单上,记录着这起肇事逃逸案的详细情况。警察告诉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将登记单先交给我的保险公司,然后等待对方保险公司的通知,他们会给我一个定损号码,再去他们指定的定损机构确定损失,最后他们会通知我将会赔偿我多少钱,再寄给我一张现金支票。至于对肇事者如何处理,我当时并没有特别注意,一是因为损失很小,不值得;二是因为我肯定可以从对方的保险公司那里得到赔偿。

我按照警察告诉我的顺序依次办理,不到一个月,就拿到了303.10美元的赔偿现金支票。但那位肇事者的麻烦就远没有那么简单了。其实,这件事情发生一个星期后,我就接到了一封信,拆开一看,才知道是肇事者写来的。肇事的是位妇女,叫琳达,她向我表示道歉,并说自己并不是故意要这样做的。她特别在信上提到她将面临刑事指控,还要上法庭接受审讯。有这么严重?我当时不太明白,心想是不是她故意把事情说得很严重,好让我动一点恻隐之心。因为当时我已经按照警察告诉我的程序正在办理,所以也就没有太把这封信放在心上。2003年1月底,我准备回国。但在1月下旬,我突然接到一位美国陌生妇女打来的电话,她自我介绍她就是3个月前曾经刮了我的车屁股的肇事者琳达,下个星期就要出庭受审了,问我可不可以给她出示一份我的车只是受到很轻的损失的证明,她说她已聘请了律师为她出庭辩护。真要审讯她了!而且是肇事逃逸,多么可怕的罪名!而我差不多快要把这件事给忘记了。但我认为我的证词对她可能没有用,因为她的保险公司的定损机构的定损单肯定比我的证明更有权威性,因为他们是专业人士,而且我回国在即,非常忙,所以我婉言谢绝了。但她仍旧为在她庭审时我已回国感到高兴,可能我的这个行动本身就证明了我对自己的财产受到的轻微损失毫不在意。但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首先是事故旁观者的见义勇为精神,没有他的报案,就没有后来这一切。其次是法治社会中警察的专业精神,不因事小而不为。我这才体会到什么是“举轻若重”,美国正是在无数次的举轻若重之中,才可以“举重若轻”。

第六次:碰上了一个铁面无私的警察

在美国,我就碰到过一位“举重若轻”的警官。2002年8月26日晚,我在学校参加完学术研讨会,准备回家时已是晚上7点多了。在2号路上走了1个多小时之后,再有十几英里就要从第16号出口拐入202号路了。那天中午,我在波士顿的一个加油站换了车的发动机油,果然回家路上车跑的比以前更快了。前面是一个下坡,我加了点油门一连超过了几辆车。正在自己比较得意的当口,几乎是从天而降的一辆警车把我截住了。当我发现警车示意我靠边停车时,自己车速表上69英里的数字告诉我,这次是在劫难逃了。我的感觉是正确的,这位看上去年近50岁的老警官很严肃地告诉我,我严重地超速行驶,要接受处罚。我也试图向他解释我是在下坡超车时才超速的具体情况,但是他面无表情地回答说,你超过了所有的车!认罚吧,这次不会再有任何侥幸存在了。老警官拿着我的所有证件回到他的车上去开罚单了,我则坐在车上估计着他这次会罚我多少钱。2号路的限速是55英里,我超速14英里,按正常可能会罚我100多美元。2000年我在90号州际高速公路上超速违章,限速65英里,当时我也是下坡超车,车速达到了80英里,被开了一张125美元的罚单。一会儿,老警官回到了我的车门边,他的话先是让我大吃了一惊,因为他说按照规定我最高要被罚200美元以上;然后说他对我按照最低线处罚,开了一张75美元的罚单。这比我的预计要少一些,而且不服还可以申诉,我接受了。同时也记住了这张严肃而面无表情的老警官的脸。

事发第二天我就把罚单寄给了法院,要求申诉。20天后,法院通知我2002年12月2日在Gardner县地方刑事法院出庭申诉。过去,我曾经有过一次申诉成功经历。那是2000年4月6日,我在Chicopee县地方刑事法院申诉免除对我开车超速的处罚,获得了法官的许可。但这一次结果如何,我不得而知。12月2日我早早地来到了法院,这一天看来是集中审理几个月以来的所有行车超速违章者,法庭内,旁听席上黑压压地坐了几十人,其中还有白发苍苍的老者。法官旁边坐着一名警官作为公诉人,但审理的速度恐怕是世界上最快的,平均每人不超过5分钟。那天,几乎所有的申诉都被驳回了。除了3个人表示要向更高一级法院申诉外,包括我在内的其他人都接受了法官的裁决。要再申诉还要等上几个月,我1月底就要回国,就是想继续申诉也没有时间了。看来,在这个问题上,我已有了一次不良记录,虽然时隔近3年,而且我中间也回国工作了2年,但还是被电脑记住了。美国覆盖全国的电脑网络储存着每一个人的信用记录,这样的制度就是要使人人按照法律规定行事,不然,你就会在任何方面感到困难重重。看来,黑脸警官只不过是美国整个法治系统的一环而已。

第七次:变线超车出车祸,警察判我负全部责任

美国地方政府治理和社区管理在世界上是有名的,其中一条是不论社区大小,都有自己的报纸。我所住的艾莫斯特镇虽然只有3.5万人,但他们的《艾莫斯特通讯》办的有声有色,水平很高,凡是镇上发生的大事小事,都一律会在这份报纸上找到。我住在那里,也有幸上了两回报纸,一次是我与夫人结婚的消息;另一次却是因为车祸。

2003年1月份,我开始准备回国,为了感谢给我上了半年英文课的Nicole老师,1月15日我上课前开车到超级商场买了一盆君子兰,准备送给老师。这件事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准备给她一个惊喜。从超级商场出来,我开车在一条单边就有2车道、上下4车道的路上行驶,由于前面的车速度比较慢,我看右边的车道没有车,就将车变线进入了右车道。也就在这一瞬间,我的车被什么东西猛地向前推了一下,然后就是哗啦啦的破碎声,我回头一看,后面一辆车撞到我的车的右后方。接下来两辆车都停在了路边,打电话报警,等候警察的处理。这时我得以下车观察一下事故的情况,我的车右后边的车灯玻璃破碎了,车右后侧车体被挤压,有轻微的擦痕。但对方的车就惨了,左前轮上方的车体基本破碎了,左前灯玻璃也碎了。坐在车里的是个小姑娘,年龄约在20多岁,突如其来的事故使她紧张地手还在发抖,正在对着手机里的朋友诉说着什么,声音也有些发颤。对此,我感到很难过,都快回国了,又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情,真是运气不佳。

不一会儿,警察就来了。“有人受伤吗?”这是警察问我们的第一句话。“没有。”“那就好!”我们俩又把当时的情况叙述了一遍,看来警察对处理这一类交通事故驾轻就熟,没几分钟就把事故现场记录单开好了。警察三言两语打发走了小姑娘,然后交给了我两张单子,一张是现场事故记录单,他告诉我在这起事故中,我要负全部责任,因为我在变线前没有注意观察另一条车道内有没有别的汽车正在行驶,我的车右后侧被擦伤也正好印证了他的判断。由于这是我负全部责任的事故,所以要给我记点,保险公司今后将向我收取更高的保险费,因为我的行车安全记录上有污点。只有我在今后5年中不发生任何事故,才能取消这个点。另一张单子是警察给我开的罚款单,由于我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因此对我罚款35美元。他特别声明这是很低的罚款,因为我是外国人,他不愿意罚得太多。如果我不服,可以申诉。听到警察说这句话,我笑着告诉他再有一个多星期,我就要回国了,就是申诉,也没有时间了。“那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警察显然是公事公办,我也无话可说。当我把事故记录单交给我自己的保险公司时,从公司经理难看的脸色我已经知道,我是保险公司不受欢迎的人。

通过与警察的这些交道,我对他们的总体印象是:敬业、严谨、态度和蔼、基本通情达理,是一支老百姓可以信赖的执法队伍。据说,马萨诸塞州的警察在全美国都是有名的,他们执法严格、不徇私情、是一支有良好传统的队伍。许多其他州的人来到马萨诸塞州,都被人提醒千万别违章,因为这里有一支令人敬畏的警察队伍。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就以开车超速为例,一次我从家到学校去,在我前面的一辆警车开得飞快,我并没有看出这辆警车正在执行什么公务,但我跟在它后面,车速也达到了70英里。当然,这次我是安全的,因为在我前面违章的是一辆警察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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