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城乡融合理论”与中国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实践——以玉林市为案例分析
朱海强[1]
19世纪中叶,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本质时,经常剖析城乡之间的对立和城市本身的矛盾。其中,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正视资本主义条件下城乡关系的尖锐对立及矛盾现实,分析了城乡的分离和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进而提出消灭城乡对立,破除二元结构的制约,城乡关系最终将由分离和对立演变为重新融合与统一的状态等相关理论。通过回顾马克思主义的“城市融合理论”并结合现阶段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所取得的经验进行分析,对于新时期我国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一、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论”的基本内容
(一)“城乡融合论”思想的提出
在19世纪上半叶,以英国为起点的工业革命的浪潮相继波及了西欧各国,创造出了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的生产力,此后西方几个主要国家开始了城市化进程。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乡对立愈演愈烈,以至于演变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大矛盾。关于城乡差距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扩大程度,马克思在《德意志形态》中深刻阐述过:“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到现在。”[2]并且马克思认为这种贯穿社会全部经济史的城乡分野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能存在,而资本主义的大工业与私有制则是进一步导致近代城乡尖锐对立的根本原因。“城市和乡村的分离还可以看做是资本和地产的分离,看做是资本不依赖于地产而存在和发展的开始,也就是仅仅以劳动和交换为基础的所有制的开始。”在长期的研究和斗争中,使现代第一批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和傅立叶已经有正确地认识到,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城乡关系的对立不但不能消除,而且日益尖锐。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还进一步分析了城乡对立的弊端,认为城乡的对立造成了乡村衰落、城市病态、农村可持续发展遭破坏、城乡利益冲突尖锐等。
所以消灭城乡对立实现城乡融合的境界将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不仅有赖于大工业的发展、城乡产业的平衡分布而且还需私有制的消灭作为条件[3]。正是基于这一现实,马克思、恩格斯坚持唯物史观,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角度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城乡分离和城乡对立,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基本原理》中指出:“……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这一切都将是废除私有制的最主要的结果。”在这里,恩格斯第一次提出了“城乡融合论”的概念。
(二)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论”的基本内容
1.城乡对立是一种必然的社会现象
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与生产力的发展,城与乡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关系等领域的分野和对立便走进了人们的眼帘。城乡对立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作为整个社会分工的社会化产物。从历史发展的逻辑看,城乡的分离与对立是伴随着农业和手工业之间的分工使生产、生活等要素环节都向城市集中化的过程中浮出水面的,也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社会分工是城乡差别产生的原因,城乡差别是分工的结果;在社会分工的过程中,也产生了工人和农民、工业和农业的差别。城乡差别与工农差别存在正相关”。[4]
城乡间的对立对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而影响的传导体就是造成并固化了工业和农业的差别、农民和工人存在着泾渭鲜明的职业分工,分别隶属于具有区域性和产业性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
由此观之,社会分工是城乡对立的根本原因,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也是由于社会分工而产生的社会现象。
2.城乡融合是城乡发展的最终目标
马克思、恩格斯立足于唯物历史观的基础上,探索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即城乡关系的探讨,是沿着从城乡对立逐渐向城乡融合的历史发展脉络推进的,并预言未来社会的发展不是继续扩大城乡之间的分流,而是在更高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城乡对立消失,从而实现城乡间更高阶段即“城乡融合”的最高境界。当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城乡的融合并不是乌托邦式的勾勒,而是依据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深刻透析了实现这一目标的客观必然性和现实可能性。恩格斯在批判米尔伯格认为消灭城乡对立是一种空想,是自然的、历史形成的逻辑时强调:“城市和乡村的对立的消灭不仅是可能的,它已经成为工业生产本身的直接必需,同样它也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必需。只有通过城市和乡村的融合,现在的空气、水和土地的污染才能排除,只有通过这种融合,才能使目前城市中病弱的大众把粪便用于促进植物的生长,而不是任其引起疾病”。而这些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条件积累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道路必然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工程,必然是一个以点带面、渐进性的推进过程,是一个包含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等多维度的战略体系。
总而言之,促进城乡二元结构的一体化融合,既是人类文明进步和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学者所设想的未来共产主义的基本特征,更是新时期我国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时代命题。
二、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的中国化:当代中国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城乡都获得了较快发展,但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失衡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差距在不断加剧。自1952年我国重工业化战略目标确定后,以偏向重工业和偏向城市为主导的城乡二元分割体制逐渐形成,并在传统经济体制下不断得以强化。虽然到了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渐对过去形成的传统社会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但这不仅没有缓解城乡结构矛盾,反而导致了我国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如1957年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为3.48:1,到1978年时这一比率缩小为2.36:1,当国家进入了改革开放新时代,这30多年的发展却使比率总体上呈扩大之势,截至2010年城乡居民相对收入差距已扩大到3.23:1。而国际上城市与农村的收入比率一般低于1.5,极少超过2。同时,目前国内的基尼系数为0.46,已超过0.4的警戒线。有资料数据表明,按照货币收入差距过大往往会导致社会矛盾的全面紧张,并对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带来强烈震荡。
面对这一现状,并结合马克思主义关于“城市带动农村,工业促进农业”的思想,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的“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强调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应着眼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相适应的新型农业;二是建设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城乡平等制度;三是建设与全面小康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相适应的新型农业
现代新型农业是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先导、现代技术高度密集、面向全球经济、农工贸一体化、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的多元化和综合性社会化农业。根据其生产的特征,要建设新型农业,一方面应加大农业科研投入特别是农业高技术研究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投入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基于这一点国家已经先后在几个农业大省中建立了农业科研新基地,如三江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珠江三角洲等粮食基地和海南岛育种基地。另一方面,改进市场信息传播途径与技术服务,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强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环节,使农业结构调整切实产生经济效益,并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扶持优质、高效、高产、生态、安全的农作物品种,同时培养与扶持“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拓宽其融资渠道并加强监管,形成企业与农户的一体化经营与专业协作,这样可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税政策,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降低分散所带来的交易成本,转变农业生产增长方式。
(二)建设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城乡平等制度
1.构筑农村最低社会保障线
在目前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应遵循“低水平、广覆盖、有保障”的原则,在农村设立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在内的三条社会保障线。其资金来源,东部地区和城市郊区可由地方政府和农民按比例分担社保资金,中西部地区可由中央补助一部分,地方各级政府和农民分担一部分,对那些确实无力交付的贫困农民,可由地方政府补助解决。在条件成熟的省市开展基金投资管理试点工作,建立三方托管运营机制,并将农保基金纳入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范围。
2.统筹城乡金融政策
农村金融发展严重滞后,应加大加快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建设。在农村信用社改革方面,按照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三种产权制度及股份制银行、县级信用联社、县乡镇各为联社和兼并重组方式四种改革形式扩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范围。研究农村钱庄、标会、互助基金会等民间金融组织的地位、规则和作用等问题,制定相应政策法律。在制度改革方面,农村金融体制同样要遵循金融市场化改革方向,应允许不同所有制的金融市场主体进入农村,使国有银行和信用社面临一个竞争的市场环境。在资金供给方面,中央银行应从宏观上调控和平衡城乡资金供给结构,增加农村资金供给规模。
3.统筹城乡就业政策
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将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和城市。首先,尽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破除城乡就业壁垒,实行公平的就业政策;其次,改革现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及相关政策,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制度,从以身份管理为主向以职业管理为主转换。消除对农民进入非农产业和城市的种种歧视,确保长期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平等享用城市公共服务;第三,清理和取缔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各种违法收费项目,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清理城镇各个部门向农民工收费问题;第四,建立高标准、广覆盖的城乡劳动就业信息网络;第五,在农村,培养一批有特色的农村劳务基地,在城市,壮大区域经济,大力发展有潜力的企业和行业,积极发展国外劳务输出。
(三)建设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方面,国家制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重点放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公用事业建设、强化农村乡村治理机制等方面。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应积极减轻农民负担,拓宽增收渠道,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现有农业补贴和救济制度,创新扶贫方式,调整扶贫资金使用结构。政府通过调整国债资金的使用方向,将其增量资金重点投向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如道路、饮水、教育、医疗等,变农民自主建设为主为国家财政投入为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既要加大投入,又要加强管理,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公共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多元化渠道。
另一方面,政府不断强化农村乡村治理机制,既要健全农民投工投劳和“一事一议”办法,又要加大对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支持力度,并鼓励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指导农村成立各种技术协会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村建设推入到一个新阶段奠定基础。
三、玉林城乡一体化的成功经验
2009年8月,玉林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玉林市委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决定》,在全区先行先试统筹城乡发展。实施《决定》一年来,玉林市全市上下围绕“一年开好局,五年大发展,十年大跨越”目标,推进“三个集中”,促进“三化互动”,创建“三个示范”,取得良好开局,在广西区内率先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玉林市作为桂东南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同时也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4+2”城市、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其成功经验对于加快国内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研究和分析其成功的经验,不难发现玉林城乡一体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的继承和创新,也是对新时期中国特色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地方性实践。
(一)积极推动“六个一体化”,促进城乡全面融合
玉林市突破传统新区只重城市建设、轻农村发展的发展观念,提出“六个一体化”为主的发展模式,即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基本实现同质化。以重点镇(乡)、村规划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推进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以提高农村教育、文化、体育和卫生水平为重点,推进城乡社会事业一体化。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推进城乡政策措施一体化。这一模式与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论所强调的“打破二元结构”完全一致,将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向农村辐射,共同分享现代化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成果。其具体措施如下:
1.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
玉林市抓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布局,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增强产业密集度,形成集聚效应,促进新型工业化。坚持“品牌引领、集聚发展”,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做大做强产业支撑,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工业园区,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建立完善工业集中发展引导机制,整合全市现有工业园区,进一步促进工业向园区集聚,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大力实施“强柴兴玉”战略,着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做强做大玉柴、三环、玉药等品牌企业,扩展和延伸产业链,辐射和带动全市工业发展。坚持全民创新创业,加快发展非公经济,建设泛北部湾中小企业名城。到2010年未,玉林市把全市28个产业园整合成10大特色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面积66.9平方公里,建设了270多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全市累计入园企业786家,形成产业集聚发展洼地。全市园区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的93.6%和93.67%。
2.改善农民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城乡差距的一大特色表现在于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差距,立足这两大现状问题,玉林市政府首先将工作重心投入到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既加大了投入,又加强了管理,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公共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多元化渠道。在推进以新城乡改变面貌方面,玉林市突破传统新区只重城市建设、轻农村发展的发展观念,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融合发展的复合模式,投资89亿元建设55个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项目;投资5.1亿元对全市377个村庄进行城乡风貌改造。同时,通过大力推进城乡绿化、城乡风貌改造和城乡清洁三大工程,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全市城镇化率提高到36.4%,森林覆盖率达到59%,城乡面貌大为改善。其次,玉林市政府积极统筹发展各种运输方式,加快完善东连珠三角、南接北部湾、西联大西南、北联中南、内部通畅快接的交通基础设施,构建通江达海的综合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交通网络。自2009年至今,全市通车公路总里程达900公里以上,公路网密度每百平方公里70公里以上,其中高速公路新增215公里,实现了100%的行政村硬底化路,500人以上的自然村、屯全部能够通车。
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玉林市政府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富民强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民生政策,进一步健全保障民生的体制机制。自“十一五”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在13%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在10%以上,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3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40%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0万,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基本实现社会化。
3.促进“三化互动”,创建“三个示范”
在加大城乡生产力发展方面,玉林市政府提出促进“三化互动”的工作方针。首先,强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促进新型工业化。坚持“品牌引领、集聚发展”,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辐射和带动全市工业发展。其次,稳妥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促进新型城镇化。坚持“全域玉林”理念,全力推进玉州—北流—福绵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建设,实行城乡规划一体化、全覆盖。加快建设县城、中心城镇和村屯,吸引农民梯度转移集中。2009年玉林城镇化率已达到36.6%。最后,积极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促进农业产业化。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推进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集中,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截至2010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已达38.5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3.7%。
(二)在“三新”机制下统筹城乡发展事业
所谓“三新”机制是指新机制、新经济、新城乡,三者有机结合相互作用下的城乡经济发展新模式,也是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论的一个创新和尝试。具体措施有以下几个:
第一,以“新机制”激发发展活力。玉林市选取了玉东新区作为玉林市“先行先试”的点,实行封闭式的特区管理,打造“行政区+开发区”的复合体模式,推动城镇产业、科技文化教育、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政府服务等全面协调发展,让农村也能享受到城市的发展成果。目前显现的效果就是玉东新区已经成为玉林市最具吸引力的投资热土。
第二,以“新经济”壮大经济实力。玉林市坚持产业优化发展,依托三大新区的不同特点,发展新的经济形态。玉东新区选择城建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高新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玉柴新区不断提高玉柴本地配套率,拓展和延伸产业链,建设中心城市主要产业发展区。玉柴工业园定位于玉林新型工业拓展的主要承载地、中国最重要柴油机研发和制造中心。龙潭新区采用飞地经济模式,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铁龙组团的新型工业基地及物流基地。
第三,以“新城乡”改变整体面貌。在推进以新城乡改变面貌方面,玉林市突破传统新区只重城市建设、轻农村发展的发展观念,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融合发展的复合模式。目前,以新经济壮大实力顺利破题开局,玉林经济开发区逐渐由传统产业园区向高科技产业园区转变、由传统产业向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转变、由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转变。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更加突出“台味”与“农味”,成为吸引台资企业的洼地。
(三)稳妥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
玉林市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外来人口落户城镇的条件,逐步把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睇转变为城镇居民,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并建立和完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社会事业一体化,使落户城镇的农民在住房、教育、社会保障、服兵役、抚恤优待等方面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全力,形成推动农民向城镇集中的机制。
四、结语
通过上述对全国和玉林市城乡一体化案例的研究和分析可知,实现城乡关系转型,构建和谐城乡关系已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尽管马克思主义经典中很多的城乡发展思想离不开过去历史的人文关怀,所探讨的内容大多是宏观的、粗线条的,但就其理论整体和实质来说,城乡融合的谨慎而又颇富科学性的预展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宝贵遗产,仍然散发着浓郁时代气息,对于在科学发展观的视野之下统筹城乡产业协调,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具有重要的方法论启迪。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继续坚持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的指导作用,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开辟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统筹发展之路。
【注释】
[1]朱海强,男,2011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博士研究生,现任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486。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486。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330、295、551。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