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内蒙古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伟大胜利
陈 琛[1]
中国共产党建党90年以来,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理论创新不仅取得伟大成就,形成一整套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成功解决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各个历史时期的民族问题,而且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克服了无数困难,创造性地解决了无数难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当代中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也是我们党在实践中结合中国的实际,创造性地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内蒙古地处祖国的北疆,地域辽阔,历史悠久。从久远的古代起,我国北方许多游牧民族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这块土地上,匈奴、乌桓、鲜卑、契丹、女真等民族创造了他们各自的文明史。自从蒙古民族登上历史舞台以后,祖国北疆的这块广裹土地便以蒙古草原著称于世。但是,历代反动统治阶级的争夺、割据和无休止的战争破坏,给蒙古草原带来无数的灾祸。近百年来,内蒙古地区不但成了帝国主义窥视的目标,而且也成了国内反动统治阶级蹂蹄的对象。帝国主义的侵略掠夺、国内反动统治阶级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以及少数民族内部封建势力的特权统治,“三座大山”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蒙古族人民的牢笼。中国共产党从筹建党组织开始,就把帮助中国边疆少数民族的解放作为自己的责任,正确地分析了内蒙古的社会状况,将蒙古民族问题作为中国革命的重要内容,坚定地领导内蒙古各族人民开始了崭新的民族民主革命斗争。
一、鸦片战争后内蒙古危机四伏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这个东方大国逐渐在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下打开了大门,内蒙古地区也因为政府的软弱而被迫与沙俄签订了《中俄声明》、《中俄蒙协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近代以来,中国各种社会矛盾日渐激化,内蒙古这一清王朝的“后院”也开始危机四伏。从日本向袁世凯政府提出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到为了独霸内蒙古地区,日本帝国主义采取笼络和利用蒙古王公的政策、策划蒙古王公的所谓“独立运动”,都存在着日本帝国主义要肢解中国的野心。与此同时,封建军阀借助帝国主义的扶持彼此之间连年混战不已,加上长期的历史原因,使得处于边疆的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经济远远落后于内地,基本上仍停滞于粗放的游牧与农耕经济状态,人民生活困苦不堪。
二、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形成
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平等、团结理论,与我国民族问题的具体特点相结合,采取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形式,成功解决了我国的民族问题。
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形成经历了一个长期探索、不断认识的过程。这个过程大致经历了由主张实行联邦制并承认民族自决权,到将联邦制、民族自决与民族区域自治并提,再到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确立三个阶段。
早在1922年2月,中国共产党在“二大”文件中就提出:“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2]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明确提出通过联邦制来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文件。这一时期,由于复杂而特殊的国内国际环境以及苏联的深刻影响,中国共产党更多的是主张实行联邦制。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做出了新的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回、藏、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中国地域的,他们有完全的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3]可以看出,党在对待民族问题政策的提法上,已经是民族自决与民族区域自治并提。
1935年12月20日,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发表《对内蒙人民宣言》指出:“我们认为内蒙古人民自己才有权利解决自己内部的一切问题,谁也没有权利用暴力去干涉内蒙古民族的生活习惯、宗教道德以及其他的一切权利。”[4]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党在民族自治政策内容上更加明确化、具体化了。
1938年10月,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所做《论新阶段》的报告中,科学地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民族理论、民族工作的经验,“允许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抗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5]这里中国共产党明确了中国各民族要建立统一的政府,党的民族政策不是建立联邦形式的国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日臻成熟。最终确立采取民族区域自治形式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成果。但是,要将这一政策付诸实际,还需要在实践中创造成功的范例,并将它作为一个典型推广到全国去。
三、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胜利的果实——内蒙古自治区
1.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
抗日战争胜利后,内蒙古的形势错综复杂,我党针对内蒙古地区存在的民族分裂和所谓“独立自治”活动等斗争形势,展开了以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来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的伟大实践。
日本投降后,以原伪蒙疆政府高等法院院长补英达赉为首,由少部分伪蒙疆官吏参加,在驻苏蒙联军的支持下和“民族解放”口号的号召下,吸引了部分蒙古族上层人士和满怀民族热情的蒙古族知识分子和青年,宣布成立“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以下简称“临时政府”),补英达赉任“临时政府”主席,其他伪蒙疆政府高级官员、部分王公上层以及少数青年知识分子担任政府各部部长。
“临时政府”主张“内外蒙合并”和“内蒙古独立”,打出了“民族独立”的旗号。为了扩大影响,“临时政府”派出代表团前往蒙古人民共和国,要求通过乌兰巴托广播电台向全世界宣布内蒙古已经独立,还要求苏联、蒙古人民共和国承认其独立,并在军事、经济上给予帮助。
“临时政府”的成立引起了中国共产党的密切关注,党中央认为这是一种民族分裂行为,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相违背。为了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及时揭露和粉碎一小撮人分裂民族、破坏祖国统一的阴谋,党中央及时采取了有力措施。立即派乌兰夫等同志前往苏尼特右旗解决这一问题。使得临时政府走上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的道路,避免了一次民族分裂行动。
2.创建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
从清朝开始,内蒙古的各盟、旗实行分治,蒙古民族长期置于帝国主义和国内历代封建统治者的分割统治之下,蒙古族各阶层渴望民族解放,但是没有先进政党的领导也没有正确思想的指导。
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全面开展了在内蒙古的民族工作。指出内蒙古在战略上的重要地位及在内蒙古地区实行区域自治的基本方针的重要性,根据内蒙古的具体情况,决定建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领导内蒙古的自治运动。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不仅包含民族自治的内容,而且特别突出“联合”的内涵。它包含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蒙古民族各阶级阶层的联合,包含联合内蒙古的其他少数民族及汉民族共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1945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大会在张家口(远来庄礼堂)隆重开幕。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成立,标志着内蒙古的民族解放斗争和自治运动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内蒙古各阶层群众达到空前的统一。
3.召开“四三会议”统一东西蒙古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的召开虽然有内蒙古东部地区的代表参加,但是由于当时的斗争形势,东部各盟旗的工作还没有开展起来。当地的王公贵族、地主、牧主等还想继续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一些蒙古进步人士和一批渴望民族解放的蒙古族青年知识分子欲寻求一条解放的道路。
日本投降后不久,在内蒙古东部地区由哈丰阿、特木尔巴根等人发起重新组建了“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控制了内蒙古东部的多数盟、旗提出了内蒙古加入蒙古人民共和国的主张,即“内外蒙合并”。1946年1月16日,召开东蒙古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了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主张“实行高度民族自治”。
中共一直关注东蒙地区革命势力的发展,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平等自治”为指导思想。东蒙古自治政府成立之后,主动与中共领导的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取得联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1946年4月3日召开“四三会议”,决定解消东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总分会。自此,东蒙地区的民族解放运动统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四三会议”是内蒙古民族解放运动和内蒙古革命历史上一次关键性的重要会议,它结束了内蒙古东西部地区长期被分割的局面,把民族的力量统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4.成立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后,解决了内蒙古东西部统一的问题,团结了内蒙古东西部各阶层的认识,但是在1946年秋,国民党反动派背信弃义撕毁“双十协定”,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发起全面进攻,解放战争爆发。
由于当时国内形式的变化和蒙古族各阶层的普遍要求,也是根据内蒙古自治运动和解放战争发展的形式。1946年,中共中央提出建立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时机已经成熟。1947年4月23日到1947年5月1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诞生了内蒙古自治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立和发展,为党和国家确定以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作出了成功的表率,积累了重要的、较为全面的经验。内蒙古自治区在建立后一直到50年代和60年代,各方面的工作一直走在各自治地方的前面,成为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的一个好典型,是中国的一个模范自治区。它在培养各民族优秀干部队伍,民族区域自治的建设方面,在根据民族地区的特点实行社会改革特别是牧区的民主改革方面,在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方面,在发展畜牧业生产方面,在实行互助合作运动、进行农业和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都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充实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为全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建设提供了极为宝贵的经验。
【注释】
[1]陈琛,女,2007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为呼伦贝尔市委党校讲师。
[2]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社,1991,18。
[3]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社,1991,86。
[4]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323。
[5]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社,199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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