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口状况
鄂伦春族是中国56个民族中人口较少的民族之一。早期的鄂伦春族人口究竟有多少,由于没有文字记载还无法知晓。直到近代由于有些统计数字的陆续出现,鄂伦春人口的变化才为世人所了解。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最早记载鄂伦春族人口数字是在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从清政府所编户口册统计及旅行者报告推测,当时鄂伦春族约有18000人,其中鄂伦春人10000人;玛捏依尔人(也属鄂伦春族的一部分)8000人。以后便有各个时期的统计数字记载。如据1917年俄国学者史禄国调查记载:兴安岭一带有鄂伦春950人,墨尔根地方有430人,毕拉尔路899人,库玛尔路1832人,计4111人。到1938年伪满洲国治安部参谋司调查统计鄂伦春族人口,库玛尔路1295人,毕拉尔路750人,阿里多路326人,托河路629人,计3000人。
民国5年(1916年),“库玛尔路协领孟喜禄具报,现收抚鄂民编配四旗八佐制地点,并请拨各款呈”[9]中记载:“镶黄旗头佐编设盘古河,有男、妇、子、女共205人;镶黄旗二佐,编设倭勒敦河,有男、妇、子、女共326人;正白旗头佐,编设库玛尔河有238人;正白旗二佐,编设宽河有301人;镶白旗头佐,编设法别拉河有155人;镶白旗二佐,编设宏户图屯有216人;正蓝旗头佐,编设喀尔通屯有318人;正蓝旗二佐,编设迈海及逊河垦地有163人;以上四旗八佐共458户,1922人。”民国13年(1924年)“库玛尔路协领于多三遵令造报漠河,呼玛、瑷珲县境内鄂民户口册籍呈”[10]。漠河县境内鄂伦春户口册共26户,920人;呼玛县境内十八站五屯正蓝旗头二两佐鄂伦春户口共130户,507人;呼玛县境内宽河下屯镶黄旗二佐鄂伦春26户,89人;瑷珲县境内宏户图三屯镶黄旗头佐鄂伦春49户,188人;瑷珲县境内法别拉屯正白旗二佐鄂伦春21户,98人。
库玛尔路:该路鄂伦春人主要分布在呼玛河各支流及坤河、法别拉河流域。据俄国学者史禄国1917年调查该路共有鄂伦春族1832人。据1920年成书的《瑷珲县志》记载,该路总计464户,1964人。[11]
毕拉尔路:该路鄂伦春人早期分布在“黑龙江北折东流五十五里,径扎喀苏城南,元时水达达故城,清初毕拉尔部人所据地也”[12]。近代主要分布在逊河、沾河、乌云河、嘉荫河等河流。据史禄国1917年调查:该路鄂伦春族为899人。据伪满洲国1934年调查,为800人;1938年调查为750人。
阿里多布库尔路:该路主要分布在阿里河、多布库尔河、甘河和奎勒河一带。据史禄国1917年调查,阿里多布库尔路有鄂伦春族430人[13]。据伪满洲国1934年调查为400人。1938年调查为326人[14]。
托河路:早期该路鄂伦春人和玛涅克尔人均居住在黑龙江上游,称为石勒喀[15]。近代“由呼伦贝尔南部疆界起,至贝斯特拉河止,为鄂伦春”活动之地。“常住于根河两岸及兴安岭左右”[16]。据史禄国1917年调查为950人。据伪满洲国1934年调查为600人,1938年调查为629人。
新中国成立后的1953年,我国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全国鄂伦春共有2256人。其中分布于黑龙江省呼玛县的有671人,逊克县261人,爱珲县229人,嘉荫县67人,桦川县22人,伊春县17人,嫩江县15人,龙江县6人,铁力县5人,庆安县3人,德都县2人,木兰县2人,齐齐哈尔市2人,孙吴县1人。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有797人,布特哈旗80人,莫力达瓦旗44人,阿荣旗16人,索伦旗9人,喜桂图旗4人,海拉尔市1人,通辽市1人,呼和浩特市1人[17]。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鄂伦春族总人口为8200人。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分布,主要集中聚居在内蒙古和黑龙江,共有7444人,占鄂伦春族总人口的90.24%,其中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有3573人,主要居住在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黑龙江省有3871人,主要居住在爱珲、塔河、呼玛、逊克、嘉荫等县(区)。另外,辽宁和吉林鄂伦春族人口也在100人以上。此外北京、上海也有少部分鄂伦春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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