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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办案与行政审判的区别

时间:2024-09-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状后,经过审查都要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行政复议办案以书面审查为基本形式,而行政审判一般都要实行公开开庭审理。

三、行政复议办案与行政审判的区别

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行政诉讼后进行的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办案都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活动,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相同点。

(一)行政复议办案与行政审判的相同点

1.行政复议办案与行政审判的基本目的都是为了解决行政争议,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是我国目前两个重要的化解行政争议的法律制度,也是两个重要的行政监督制度。

2.行政复议办案和行政审判活动都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正公正的原则以及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原则。

3.行政复议办案和行政审判都要经过申请或起诉、受理、调查、裁决、送达等过程。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状后,经过审查都要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受理,都要经过充分调查审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公正的裁决,在法定的时间内将裁决送达当事人,同时也都要采取措施保证裁决的顺利执行。

(二)行政复议办案与行政审判的区别

1.从主体上看,行政复议办案是行政复议机关的活动,其主体是行政复议机关。而行政审判,则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主体是人民法院。

2.从性质上看,行政复议办案是行政复议机关的一种行政活动,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其权力属于行政权。而行政审判则是一种司法活动,从事行政审判的各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独立的审判机关,其权力属于司法权。

3.从审查范围看,行政复议办案不仅要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其适当性,行政复议机关如果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明显不当时,可以直接作出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而行政审判只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除对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案件可以判决变更外,对其他行政案件只能作撤销或部分撤销的判决,不能代替行政机关作出决定。

4.从程序上看,行政复议办案程序是一种行政程序,具有简便、迅速、及时等特点,而行政审判程序则是司法程序,具有严格、全面的特点。行政复议办案以书面审查为基本形式,而行政审判一般都要实行公开开庭审理。

5.从裁决效力看,除法律规定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的情形外,复议决定不具有最终效力,申请人不接受复议决定仍可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审判则不同,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必须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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