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禁忌习俗
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族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因此,在他们的生产和生活中,有一些禁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民约,约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彼此相互遵守。这些禁忌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一、生活禁忌
如在“斜仁柱”火塘和出猎中,禁止往篝火上洒水、扔脏物、吐痰,也不能用刀或铁器拨火,否则会冲犯火神。禁止烧带迸火星的木材,这是既怕熄灭火神,又怕火星四溅酿成火灾。婴儿摇篮(悠车)里不能搁置马蹬、猎刀和猎斧这样的器物,否则婴儿会遭到不幸。晚辈不许直呼长辈的名字,也不能教小孩骂人,否则会倒霉不幸;不许轻视或欺负弱者;不许笑话或对不起他人。父母去世,兄弟几个人全部戴孝,如果只有一个人戴孝,就被认为戴孝的人不好,打不到猎物;戴孝期间不许剪头(理发),不许参加娱乐活动,不许和别人吵架斗殴;戴孝期间过年不给别人磕头,也不接受别人磕头。病人在生病期间不能洗手洗脸,否则会使病情加重。不许用手指头乱指天上的彩虹和各神像、神偶,否则会冲犯神灵;给神上供的供品,只能用偶蹄类动物,不能用带爪类动物,也不能用带爪类兽皮鞔鼓,否则神会抓坏人的躯体。鄂伦春族人都笃信这些禁忌。因此,这些禁忌也就在鄂伦春族人的生活中长期遗留着。
二、狩猎禁忌
为了使狩猎能顺利进行,鄂伦春族人规定了种种禁忌。如猎人出猎和捕鱼前,不能作计划,不许说这次出猎或者捕鱼能打到多少野兽或捕多少鱼。说大话会触犯神灵,没有任何收获;出猎或者捕鱼的人路经“白那恰”(山神)处,必须下马敬酒敬烟并磕头,否则打不着猎物,而且还会不顺利;猎人在山上狩猎或者捕鱼时,无论吃饭或者喝酒,都要先敬山神“白那恰”,喝酒时要用筷子或者手指蘸酒向上弹三下,表示先敬山神,这样山神才会赐予更多的猎物或者鱼。在打猎过程中,猎人之间不能吵闹和打架拌嘴,因为吵闹声会吓跑野兽,打架拌嘴就不能专心致志地打猎。不打正在交配中的野兽,认为它们正在做好事,只有这样才能使野兽得到繁殖。对熊不能直接称熊,要叫“阿玛哈”(鄂伦春族语意为大爷)、“额聂嘿”(鄂伦春族语意为大娘),集体餐食熊肉后,熊骨头不能乱扔,要悉数包起来风葬。吃剩的犴骨不能随地乱扔,必须全部扔进河里,否则让狗或者野兽吃了,对打猎不利;骡马不能驮熊皮,否则要流产。狩猎时不准把木棒横放在自己经常走动的路上,否则狩猎不顺利,只有顺着放才能顺利;钓鱼时不准往河水里撒尿或吐痰,否则会激怒河神,钓不着鱼。
三、妇女禁忌
鄂伦春族人认为妇女月经不洁,因此,来月经期间不许参加萨满请神跳神仪式,也不许去办丧事的人家。孕妇不能去办丧事的人家,不能走抬过死人的路,否则对胎儿不利;孕妇不能讥笑他人或动物长相,否则对孩子不利;孕妇不能睡或者坐在熊皮褥垫上,不能接触熊皮和熊身上的东西,否则要引起流产;孕妇不能在原居住的“斜仁柱”里分娩,而要远离住地另搭一个“斜仁柱”分娩;分娩前后的一段时间里,禁止男人们来访,因为“斜仁柱”内供着诸神,怕冲犯神灵。妇女不能跨越男人的衣帽,不能坐卧在长辈席位上,否则男人要倒霉;妇女不能到“斜仁柱”的后面,因为那里挂有神像;妇女不能骑驮神偶和神像的马,妇女不能乱摸萨满的神衣;孕妇不能吃獐子肉,铺獐子皮,绝对禁止接触獐子,猎到獐子后,要放在“斜仁柱”背后妇女不去的地方,否则妇女要流产,因为獐脐产的麝香,是大凉的药物。
这些禁忌大多是鄂伦春族人对生活经验的总结,以此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新中国成立后,有些禁忌逐渐被淡化。
【注释】
[1]《隋书·契丹室韦列传》卷八四。
[2]《旧唐书·北狄列传》卷一百九十九下。
[3]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0页。
[4]《逊克县鄂伦春民族乡情况》,(鄂伦春族调查材料之三),第126页
[5]参见都永浩:《鄂伦春游猎·定居·发展》,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4页。
[6]参见郑东日:《鄂伦春族社会变迁》,延边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6页。
[7]参见赵复兴:《鄂伦春族研究》,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8页。
[8]参见秋浦:《呼玛县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调查》(鄂伦春族调查之四)。
[9]参见韩有峰:《黑龙江鄂伦春族研究》,哈尔滨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6~37页。
[10]参见赵复兴:《鄂伦春族游猎文化》,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03页。
[11]参见郑东日:《鄂伦春族社会变迁》,延边人民出版社,1985年,16页。
[12]参见吴雅芝:《最后的传说——鄂伦春族文化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4~15页。
[13]参见吴雅芝:《最后的传说——鄂伦春族文化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4~15页。
[14]《瑷珲县志·库路志上》
[15]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29页。
[16]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29页。
[17]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29页。
[18]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29页。
[19]参见赵复兴:《鄂伦春族游猎文化》,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28页。
[20]参见韩有峰:《鄂伦春族风俗志》,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第85页。
[21]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0页。
[22]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29页。
[23]参见韩有峰:《鄂伦春族风俗志》,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第88页。
[24]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2页。
[25]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4页。
[26]参见关小云、王宏刚:《鄂伦春族萨满教调查》,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9页。
[27]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0页。
[28]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3页。
[29]《黑龙江外记》卷六。
[30]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3页。
[31]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29页。
[32]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0页。
[33]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0页。
[34]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2页。
[35]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4页。
[36]参见关小云:《鄂伦春族风俗概览》,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1993年,第36页。
[37]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28页。
[38]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28页。
[39]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1页。
[40]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4页。
[41]《鄂伦春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辑。
[42]《鄂伦春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辑。
[43]《鄂伦春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辑。
[44]《鄂伦春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辑。
[45]《鄂伦春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辑。
[46]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0页。
[47]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0页。
[48]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0页。
[49]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1985年,第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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