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看,在政治生活领域中对文明发展状况进行研究,第一次提出用“政治文明”这个概念来考究和衡量社会政治制度的性质及其优劣者就是马克思。这个概念的内容所指,当然是资产阶级的现代政治文明,而且是以18世纪法国大革命为参照系的。如果我们在历史的来路上作一回顾,便可以看到:植根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文明基础之上的资本主义社会文明,其政治文明的产生和发展是有着深厚历史背景的。在长达1000多年的欧洲封建社会里(中世纪),能在一片混乱与黑暗中闪烁点点光亮的,唯有那些自治城市。它们用“赎买”或争得的办法从封建领主手里购得“自治权”以后,第一位的任务就是开展城市自主运动,保卫市民获得的自主权利。马克思说:“在中世纪,每一城市中的市民,为了保护自己的生活,都不得不团结起来反对农村贵族;商业的扩大和交通道路的开辟,使一些城市知道了另一些捍卫同样利益、反对同样敌人的城市。从各个城市的许多地方性居民团体中,逐渐地、非常缓慢地产生出市民阶级。……随着各城市间的联系的产生,这些对他们来说都是共同的条件发展为阶级的条件。同样的条件、同样的对立、同样的利益,一般说来也就应当在一切地方产生同样的风俗习惯。资产阶级本身只是逐渐地、随同自己的生存条件一起发展起来的。”[1]恩格斯也指出:“意大利和法国的市民,从他们的封建领主手中买得或争得最初的自治权,就把自己的城市共同体称为‘公社’。”[2]他们保卫自主权的斗争,称之为“城市——公社运动”。由此可见,现代政治文明就是从中世纪自治城市这个基点上萌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所以它和“市民社会”与“市民阶级”有着不解之缘。往后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一步证明,现代市民社会的发展,又是政治解放的结果,即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消灭封建专制制度与教会的束缚,市民阶级的经济行为(商品生产及其贸易)借以获得独立的发展。我们只有立足于这样一个深厚的时代背景和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分离的理论基点上,才能弄清楚马克思主义本来意义上的政治文明究竟是指什么,也才能在把握其精神实质的前提下,比较正确地把握党的“十六大”提出“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的含义,并顺利地去推动以城市为主阵地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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