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山西黑砖窑事件的反思
蔡放波
一、震惊全国的山西黑砖窑事件
2007年5月,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的记者付振中三赴山西,暗访黑砖窑,先后走了近百个窑场。随着暗访的深入,他所看到的黑暗和罪恶一次比一次触目惊心:从看场护院的打手和狼狗到失去人身自由的窑工,从一天十几个小时的超强劳动到还未成年的童工,从极为粗糙的食物到十几个人席地而卧的肮脏工棚,从窑场主对窑工的残酷殴打,直到窑工被打伤打残甚至被活埋。种种惨状使得在电视台报道洪洞县黑砖窑的节目中使用了“惨无人道、罄竹难书”这样的标题。
洪洞黑砖窑节目播出三天后,全国各大媒体对山西黑砖窑猛烈开火,黑砖窑事件震惊了全国!惊动了中央!山西省迅速掀起了一场清查黑窑场的风暴,370多名饱受折磨的黑窑工终于重见天日,更大一场清查黑砖窑的风暴在全国展开
在党中央提出“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为什么还会出现类似于山西黑砖窑这样骇人听闻的事件?其深层原因是什么?我们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建立什么样的长效机制,杜绝这类事情的再次发生?这是值得执政者和每一个理论工作者深入思考的问题。
二、黑砖窑事件折射出的农村社会管理失当
1.行政权力失范
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权力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十分严重。造成“黑砖窑”非法用工问题尽管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最关键的还是因为有关部门执法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根据媒体的揭露,当地官员实际上早就知道曹生村砖窑的存在。事后查明,当地矿管所和环保所也早就知情。不难看出,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已有的制度性规定出了问题,而是对于制度性规定的执行出了故障,是保障制度执行的体制性约束因素具有重大漏洞。
2.基层党政干部的麻木不仁、熟视无睹
行政权力失范的根源又在于基层党政干部的麻木不仁。黑砖窑事件其性质之恶劣,影响之大,甚至惊动了党中央,但在事件查处过程中,基层党政干部仍然是麻木不仁的。
3.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
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推进农村政治建设的关键。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领域的不断拓宽和深入,农民生活水平有了一定幅度的提高,但是,在农村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农村政治建设却未能同步发展。一些乡村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代表并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在山西黑砖窑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个别村支书的近亲属就是黑窑主,这些基层组织的领导者自觉或不自觉的包庇纵容黑窑主,或充当黑后台和“保护伞”,致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而这些村组织和干部,却对此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既没有制止,更没有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公安机关举报,耽误了打击犯罪分子和解救受害民工的时机。
4.多头管理所形成的责任不明
考察山西黑砖窑的整个过程,可以看到目前社会管理中存在的多头管理的问题。对于类似于山西黑砖窑的私人小企业,似乎各个政府职能部门都能够管,工商、税务、劳动、环保、公安、卫生、质检等,形成多头管理体系。但由于责任边界的混沌模糊,除了能够获得利益的收税与罚款之外,一遇到问题各个职能部门就互相推诿;对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违法犯罪是否存在疏于管理,是否存在失察和失控状态的问题;对农村流动人口的管理是否存在漏洞的问题;对无证砖窑、煤窑等有没有及时发现并依法取缔的问题,却都没有人去追查和深究。
5.法规落实执行难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劳动者保护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齐全的。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劳动部《关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均对劳动者的工资、工伤以及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但许多法规落实执行难,劳动者具体操作难,劳动者维权成本高。特别是在一些私人小煤窑、小矿山、小砖窑、小作坊的业主更是视法律如无物,没有丝毫法制观念。
三、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构建和谐社会
1.农村社会管理理念创新
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理念,一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社会管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在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要强化公仆意识,干部为什么会麻木不仁?于幼军认为,干部“没有正确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以及缺乏对“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是导致麻木不仁的根本原因。这样的分析抓住了干部麻木不仁现象的根源。解决麻木不仁的措施,除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之外,还有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只有严格的问责制才能使掌握了行政权力的干部认识到,一旦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出现了重大责任事故,就必定会严重损害自己的利益,就足以将他们从麻木不仁的状态中唤醒。
2.社会管理格局创新
社会管理格局的创新就是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坚持党委领导,是社会管理的根本原则。必须改变目前这种过度依赖舆论和领导批示的社会治理模式,避免因权力缺位而造成社会盲点。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以及不同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配合,这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必要环节。依靠公众参与,是社会管理的有效实现形式。要大力培育公众的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规范公众参与的行为。要使公众真正懂得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实现社会和谐,最终要靠自己。
3.农村社会管理方法创新
社会管理方法的创新就是要实现农村基层的依法自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完善村民自治,关键在于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一是要完善制度体系。针对农村实际,切实提高村民自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实施村民权利提供制度保证。二是要健全组织体系。加大力度建立健全以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为主体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加强其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多种途径,处理好村委会与村党组织、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增强整体管理社会的合力。三是要加强村民自治与农村其他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工作的源头,并融入各项农村工作之中。
4.农村社会管理机构创新
农村社会管理机构创新主要是指乡镇机构的改革。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一要建立科学的公共财政制度。任何财政资金的使用方案必须由相应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并形成全国性的或地方性的法律,以减少行政官员对资金使用的自由裁量权。通过这样的制度,将减少乡镇官员为争取资金而奔走于上级机关,增大乡镇机构在使用资金上的自主权。二要扩大乡村民主政治,把乡镇主要官员的任免权力真正交给农民或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领导面对某些上级部门的错误指令不敢抵制,说到底还是自己的乌纱帽攥在上级手里,如果由老百姓直接选举乡镇领导,乡镇领导与上级的关系由法律来规范,情况就会大不相同。三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劳动保障事务所等社会管理机构的建设,使基层执法管理服务工作向乡、村和企业延伸。
5.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创新
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就是要培育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吸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科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探索多元化的社会治理机制,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良性互动,才能有效解决目前复杂的农村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实现加强社会管理和降低社会管理成本的目的。一要大力培育、发展各种农村社会组织,如农村的社会经济组织、社会政治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农村群众性生活团体、农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体等各类组织,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会管理。同时,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二是逐步实现社会组织与政府的脱钩。政府过多或不适当的干预,往往会削弱社会组织的自治性,也不利于其自身能力的发展。三是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承担社会责任,提高自律性,增强公信力。四是加强立法,通过法律的手段,明确农村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活动范围、经费来源、管理手段、管理程序等。依法管理和监督各类社会组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6.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从严治吏
党政干部队伍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事业的成败、国家的兴亡、民族的盛衰。黑砖窑的事实证明,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已经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给党的事业带来严重危害。这些问题的滋生与蔓延,严重妨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关于当前工作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也严重阻碍了干部自身的健康成长和骨干作用的发挥。
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必须适应这种新的变化,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的实质和取向,提高创新能力,找准落实政策和加快发展的结合点,努力增强理解政策、把握政策、执行政策的能力,坚定不移地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缩水、收到预期效果。以此为基础,加快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进一步完善农村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农村政治建设工作体系,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的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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