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培训机构和方法
一、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的机构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机构按照职责的不同,分为两个层次:培训的主管机构和培训的教育机构。
1.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的主管机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的主管机构是指管理国家公职人员培训的综合机构,其基本职能是:制定公职人员培训的法规和政策,拟定公职人员培训管理的标准,拟定公职人员培训的总体规划,在培训过程中进行协调,对具体教育机构进行指导和控制,组织培训并开展培训总结和研究。主要有以下设置方式:
(1)由一级政府的人事主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各级政府的工作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公职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即将培训的立法,控制,协调等职能赋予政府中的人事部门具体负责。
(2)在政府首脑之下或首脑领导的委员会下设立专门主管公职人员培训的部门,以体现对培训工作的重视。
(3)将公职人员培训主管机构设在一级政府的某个职能部门中。
2.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的教育机构。教育机构直接负责培训的具体事宜,它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1)独立的专门学校,如国家行政学院是现代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的主导力量。管理干部学院是经国家人事部或省级政府人事部门资格认可后,针对部门和行业的工作实际设立的。
(2)各行政部门举办的训练班。
(3)适合培养行政管理人才的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团体等。
二、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的种类与形式
1.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的种类。从世界各国看,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的种类很多,分类角度和分类方法也不尽相同。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可以把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初任培训。初任培训是指对新录用人员或调入新职前公职人员的培训。培训的目的在于使新进公职人员了解自己即将从事的工作的性质和内容,熟悉工作环境、条件和工作程序,掌握一般的工作方法和技巧,树立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基本思想,以尽快适应所担任的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即将任职的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初任培训是公职人员职业生涯开始时或任新职时所经历的第一种类型的培训,又被称为职前培训、入门培训。
初任培训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工作实习,即组织新录用人员在有经验的公职人员的指导下,到即将从事工作的环境中了解工作的基本性质、特点、程序,熟悉工作环境,积累工作经验。这种培训方式经济,简便易行,易于组织实施,但若组织不当,容易流于形式;二是集中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即把新录用人员集中起来办培训班,或送往培训基地受训。使新进人员对国家的大政方计、法律、法规有所了解,使新进人员建立努力工作的理想和信念,懂得任新职所应该具备的工作作风。掌握从事未来工作所应该具备的知识技能。这种培训方式实施过程较复杂、耗资较大,但可以使公职人员受到较为全面、系统的训练。
我国政府公务员的初任培训是指对经考试录用进入政府部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且尚未正式任职的人员进行的培训。初任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时间不少于10天。初任培训合格者方能任职定级,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者不得任职定级。目前我国的初任培训除了采用上述方式外,还采取网上培训的方式。中央国家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就通过网上培训的形式由中国国家培训网组织实施。网上培训是一种新的培训模式,它不受空间、时间、地域等环境限制,可以扩大培训规模、减少工学矛盾、节省开支、提高培训效益。网上培训是一个新的尝试,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
(2)任职培训。任职培训的对象是准备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在职公职人员或有希望晋升更高职务的公职人员。通过培训为公职人员晋升某层级的领导职务做准备,使其具有担任高一级职务所需的知识、技能和才干,能够胜任未来职位的工作。任职培训一般采用脱产培训,培训时间相对较长,一些国家称为晋升培训或资格培训。
把培训与晋升相结合,成为现代各国公职人员培训的特征之一。目前我国政府部门中拟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都必须按照拟晋升职位的要求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一般在到职前进行。在培训条件不具备或特殊情况不能培训的,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在到职后进行培训,但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进行。
(3)专业培训。专业培训是指公共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公职人员进行的与任职岗位相关的专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培训对象可以是新录用的人员,也可以是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培训目的主要是让受训者掌握专项工作所要求的特殊知识和技能。此类培训在时间和方式上视工作需要而定,多为脱产培训。为保证专业性质较强的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质量,未经专业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知识更新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的对象包括全体在职人员,目的在于更新公职人员的知识结构,使他们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共管理的能力。培训内容根据公职人员的岗位职责确定,强调培训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以期取得实效。有的国家将此类培训称为在职培训或深造培训。
培训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分期分批地将受训者选送到各种中、短期学习班中进行系统化的理论学习;二是经常举办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到公共部门作报告。
在我国,根据规定公共部门每人每年参加知识更新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天,以公职人员补充、更新知识和拓宽相关知识面为目的。也可采取集中时间培训的办法。人事部每年提出知识更新培训科目,供各地和各部门选择。
2.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的形式。
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培训有多种形式,包括长期培训、中期培训和短期培训;脱产培训和不脱产培训;国家和地方行政学院的培训;公共部门内部的培训和学校培训等。下面仅就通用的培训形式进行阐述:
(1)部内培训。部内培训是指各职能部门内部自设培训机构,根据本部门工作的需要对本部门人员所进行的培训。培训的要求、课程的设置和培训时间均由各部门自己确定。部内培训的机构主要是各部门设置的培训中心或附属学校。英国、法国、美国、日本等都有此类培训中心和学校。例如,法国政府的经济和财政部设有全国海关学校、全国税务学校,邮电部设有全国邮电行政管理人员学校,内政部设有全国警察学校等。美国司法部设有联邦调查学院,国防部设有国防大学、陆军参谋学院等。此类培训的最大优点在于针对性较强、容易实施,也比较容易取得实效。
(2)部际培训。部际培训是指由若干职能部门横向联合举办的培训。这种跨部门举行的培训班,或由各职能部门共同组织,或由学会或学校帮助组织,参与部际培训的各部门共同承担培训费用,对相同专业或同一层级的公职人员,可以进行具有相同内容的培训。各部门举办联合培训有助于增进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信息交流,并有助于节省培训经费。在日本,政府的部际培训由人事院集中组织。美国政府也经常举办有各部门官员参加的培训班。
(3)交流培训。交流培训是指通过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人员的交流对公职人员实施的培训,有时也表现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的相互调任或借调,目的在于帮助公职人员扩大知识面,增强在各种环境中处理问题的能力。我国公共部门目前有沿海地区和内地、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大型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下级政府和基层政府之间各种形式的人员交流。美国也有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不同部门之间公务人员的交流,也有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人员交流。
交流培训还包括研讨性的培训形式即通过工作研讨、集会演讲乃至部门间人员的相互交流,就公共管理的某些问题或专门技能问题进行磋商和探讨。这种方式将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和不同层次的人员集中到一起,相互交流,有助于人们开阔视野,增强应对现实问题的能力。我国公共部门经常举办的有关管理的经验交流会,所组织的各种实地考查学习等均属此类。美国的州政府代表会议、全国城市联盟、城市财政官员协会、国际人事管理协会等组织所举办的各种活动也具有同样的性质。
(4)工作培训。工作培训是指在实际工作中对公职人员所进行的训练,通过政府高层领导或公共部门中经验丰富的人员的言传身教和具体帮助指导,使新进人员、下级工作人员或一些有培养前途的年轻人接受锻炼,在实际工作中获得经验,增长才干。
日本政府特别提倡和鼓励这种工作培训,建立了实际指导培训制度。日本的人事院规定,各省厅的行政首长是职员的监督者和教育者;同时,任何职员都可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向身边经验丰富的前辈和领导学习。由于工作培训类似于企业中的“学徒制”,因此又被称为学徒式培训。它有利于部门工作经验的传授和良好人际关系的维系,也有利于保持部门的优良传统和工作的连续性。
(5)学校培训。学校培训是指由各部门选送部分有培养前途的公职人员,委托国内外的高等院校对之进行培训,或者指公职人员仅据有关规定,通过考试到公共部门的高中级行政学院或国内外高等院校脱产研修的形式。
在学校培训中,行政学院的培训是政府部门公务员最基本的培训形式。隶属于中央政府的行政学院或文官学院,通常担负着培养国家高中级公务员的职责。我国的国家行政学院、法国的国立行政学院、英国的文官学院、美国的联邦高级行政官员学院和中级行政官员培训中心、德国的联邦行政学院、加拿大的公务员培训中心、日本的公务员研修所等均属此类。许多国家还设有隶属于地方一级政府的地方行政学院,承担培训地方中初级公务员的职责。
高等院校具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因而成为公共部门对公职人员进行培训的重要场所。公共部门经常委托高等院校对公职人员进行培训。美国哈佛大学的肯尼迪政府学院、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商学院、麻省理工学院的斯隆管理学院、日本东京大学、法国的国立工学院和国立矿学院及技木专科学校等均为公共部门培养公职人员的重要基地。
(6)选择培训。选择培训是指公职人员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状况和兴趣,自由选择培训专业方向进行培训的形式。具体又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公职人员利用闲暇时间到学校补习和进修,学费由公共部门承担。我国一些公职人员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工作单位的支持下参加有关院校的函授和夜大学习属于此种情况;二是公职人员向工作单位申请培训假期,进行脱产学习,如法国公职人员申请假期接受培训的方式。
三、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的内容和方法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贯穿于公职人员的职业生涯,本着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培训原则,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公职人员应该有不同的培训内容,并采用不同的培训方法。
(一)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的内容
从世界范围看,各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包括综合性培训和专业性培训两类,其培训内容各不相同。
1.综合性培训的内容。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综合性培训的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公共管理知识教育、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和行政能力培训等。
(1)政治理论教育。
政治理论教育即对公职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政治素养的教育。国家公务员是国家政权系统的中坚,负有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确立和保持政府的合法地位、保持社会安定团结的重大使命,在公众面前代表政府,维护政府的合法性。因此,必须重视对国家公务员政治素质的培养,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其他公共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着各种科学研究工作,为社会提供各种服务,同样需要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以提高其素质,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2)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
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的重点内容。国家公务员是法律的执行者,在很多情况下还是法律、法规的解释者,因此他们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高低,关系到能否依法行政。我国对公职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又分为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两方面内容。法律知识主要包括邓小平行政法制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宪法和法律规范等。我国有关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监察法等。专门法律知识主要是与公务员职位有关的规范专门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
(3)公共管理知识。
公共管理知识是指同国家公共管理相关的管理知识和管理技能。现代社会的公共管理事务日益复杂,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知识和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公职人员必须掌握公共管理的理论、准则、方式与方法,必须掌握公共管理的一般规律,并熟悉当今世界各国行政改革的发展趋势。通过公共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管理活动的实践,开拓公职人员的视野,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培养他们领导下属、运筹决策,协调冲突、融洽关系的能力,从而提高公共部门的效能。
(4)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
此类教育主要包括忠于国家、忠于政府、忠于职守、严守国家机密,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从事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营利活动等。这些规范要求公职人员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按照正确的思想观点、道德标准和职务行为准则规范自己的言行,尽职尽责、公正无私地执行公务。在培训中,要强调对公职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从而使公职人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5)行政能力培训。
行政能力培训的目的在于通过培训,提高公职人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培养公职人员观察、记忆、模仿、应变、概括、领导、协调、决策、表达、谈判等方面的能力。一般采用模拟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和专题讨论等培训形式。
2.专业性培训的内容。
专业性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公职人员的专业知识素养和专业技能,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培训内容包括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操作知识等,具体培训方式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要确定。
世界各国都比较重视专业性培训,强调此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不同类别的公职人员施以不同的培训。如我国的国家行政学院为不同类型的国家公务员办不同的培训班,包括省部级国家公务员的专题研究班、司局级国家公务员的任职培训班和进修班、部分优秀后备青年的骨干培训班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班等。
(二)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的方法
培训方法是指培训教育机构按照一定的教育思想,根据实际需要所设计的对公职人员进行知识和技能培养的形式和具体手段。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培训在方法上要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1)公职人员的培训设计必须具有针对性,一般不以讲究纯理论知识和学术观点为主,而是把教学内容与公职人员的本职工作,与提高其工作绩效紧密联系起来。在培训方式的设计上强调实用性,教学中突出实践性,采用让学员对实际素材进行分析和研究的方法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对公职人员的培训应避免教师单向性的知识传授,而应注重培养学员的主动精神,采取学员积极参与,教师和学员互动的方式进行。
(3)对公职人员的培训应该是一个培养学员自我学习能力的过程,因此培训的过程应该是引导和启发式的,培训机构可以利用公职人员自身的知识积累和经验优势,引导学员相互交流,彼此学习,要强化对问题的研讨,使公职人员通过收集资料和掌握信息,通过自己对问题的分析和思考,去增长知识、更新观念、增长才能。
培训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和培训科目。目前较具代表性和较为通用的培训方法有以下几种:
1.讲授式培训法。
讲授式培训法是由教师在课堂上给受训者进行系统讲授的培训方法,是一种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培训方法。此种方法较具经济性、容易操作,因此至今仍是大部分培训的首选方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系统知识和理论的传授,适合于此种方式。目前在讲授式培训中有“启发式讲授”、“发现式讲授”和“开放式讲授”等多种形式。教师在讲授过程中通过引导和提问等多种形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在课堂上的主动性,鼓励学生通过课堂参与,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研讨式培训法。研讨式培训法是如今广泛运用于职业培训的方法。其基本程序是:第一,教师提出问题,此类研讨的问题要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一般应该能够引起争论;第二,学员根据问题查阅有关资料;第三,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在教师的指导下,学员采用小组讨论式、系列研讨式、沙龙式等不同形式进行交流和研讨,研讨中教师要善于引导,使学员较快地投入,并能围绕某些重点进行讨论,要善于总结学员提出的观点,把握讨论的节奏,控制好讨论中的冲突。通过研讨,提高学员对问题的认识,或寻找到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具体的研讨形式可以有较大的灵活性,可以由教师主持,也可以由学员主持。目前此种培训方式的效果较为明显。
3.案例分析培训法。案例分析培训法是目前公职人员培训中普遍采用的方法。案例分析法的优点在于,它提供了具体、复杂的管理情景,让学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在此种培训中,分析研究的主体是学员自身,通过学员的独立思考和相互讨论,提高其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分析培训法的采用,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选择合适的案例。所选案例应该是真实具体的并具有相对独立和完整的情节,其中包含事件的背景资料、事件发生的时间和人物关系等内容。案例应涉及至少一项管理或决策方面的问题,要能够代表行政管理中的重要问题。第二,鼓励学员积极、独立地进行案例分析。在案例分析培训中,教师要予以引导,而不是代替学员进行分析,防止此类培训流于形式。力图通过学员自己对问题的分析,增进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三,写出分析报告,要求学员写出简明的书面分析报告,以供教师批阅。书面分析报告一般在小组及班级讨论之后,由学员独立完成。第四,评定案例分析的成绩。案例分析成绩的评定,要综合考虑学员分析问题的能力、决策能力和创新能力,允许学员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和设计方案,采用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
4.合作研究培训法。合作研究培训法一般是在公职人员培训的中后期采用,是由教师指定或由学员自愿组成研究小组,共同承担研究项目,在搜集资料、调查了解情况和分析研究问题之后,写出对策性的研究报告。这是对学员进行的一种综合的理论、智力和技能的训练,也是学员接受培训后的综合性成果。
合作研究培训法的运用,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研究小组的成员应尽可能是工作性质相近、对问题的关注点有相对一致性,研究小组成员的组合要有利于研究中的相互配合,从而使课题研究取得较好的成果。第二,要选好研究小组的组长。组长是合作研究的组织者,应由热心研究工作、有组织协调能力和负责任的成员担任。选好组长是使研究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较好成效的保证。第三,搞好小组的内部分工,使每个成员的工作能够有所侧重,责任明确。第四,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了解情况,力求详细占有资料。第五,在深入分析研究和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撰写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中应阐明所研究的问题、对问题进行研究的过程以及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做到观点鲜明、材料详实、论证充分,能够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对策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研究报告是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
5.角色扮演培训法。角色扮演培训法是指事先设计制造一种情景,由受训者分别扮演模拟情境中的不同角色,从事指定的活动,通过此种方法训练学员在复杂情况下处理问题的能力。角色扮演培训法常常用于对管理人才的培训。
采用角色扮演培训法,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由教师担任编剧和导演,精心策划情景,引导事件和情节的合理展开;第二,情景的设计要符合情理,富有逻辑性,使之有可能逐渐展开,要使学员能够在情景的发展中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第三,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引导学员主动进入角色,并能站在所扮演角色的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从而真正经历一次有益的、解决实际问题的锻炼。
6.人格拓展训练培训法。人格拓展培训法是指由教师设计出模拟的惊险情景或极限训练方法,让学员参与其中。通过此种训练,培养学员的忍耐力和克服障碍、实观目标的意志力。此种方法源于野外生存训练,以后逐步扩展到管理训练和心理承受能力等方面。它强调对学员意志品质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助于培养学员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态度,培养他们对环境的适应性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人格拓展培训法是一种体验式的教育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
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培训还包括自学法、领导成就训练法等,还可采取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的视听技术培训法和计算机培训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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