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贡献
列宁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为社会主义从理想到现实的飞跃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是多方面的。在经济学方面有关帝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有关新经济政策、政治制度改革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理论(参见本章第二节)。在此进一步补充列宁在民族和殖民地问题,以及社会主义民主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方面的新贡献。
第一,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理论。
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是帝国主义时代的一个极为突出的重大问题。列宁认为,在民族和殖民地问题中,首先的问题是区分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在帝国主义时代,马克思主义者还必须把压迫民族中的资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中的资产阶级严格区分开来,对他们采取不同的政策。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应当支持资产阶级的民族民主运动,并同资产阶级民主派结成联盟。列宁还指出,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要建立巩固的工农联盟,并强调,如果认为无产阶级政党“不同农民运动发生一定的关系,不在实际上支援农民运动,就能在这些落后国家里实行共产主义的策略和共产主义的政策,那就是空想”[59]。所以共产党人必须援助反封建的农民运动,和农民运动结成联盟,领导农民运动。列宁还强调,必须实现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的联合,坚决实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
第二,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
列宁指出:“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他说的“国家形式”即政体,“国家形态”即国体。因而,民主既是国体又是政体。列宁说:“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民主具有历史性和阶级性。它只存在于人类历史的一定阶段,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随着阶级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它的实质始终是阶级的民主,哪个阶级占统治地位,就维护哪个阶级的统治。民主属于上层建筑,它的存在、发展、性质、内容都受到经济基础的决定和制约。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始终是少数人、有产者的民主,是虚伪的民主,以形式上的普选权掩盖了金钱政治的实质。无产阶级民主是绝大多数人的民主。它的重心放在保证群众行使民主的条件、普遍参与国家管理、对国家机关进行监督。它的意义在于:“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60]这一点已为历史的教训所证实。
苏维埃是苏俄人民建立的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对剥削者实行专政和对广大劳动群众实行民主的新型国家。苏维埃与巴黎公社一样,其代表和主要领导人物经过普选产生,受人民监督,随时可以罢免撤换,薪金不超过熟练工人。苏维埃是议行合一的机构。无产阶级国家是人类历史上最后一个国家形式。民主扩大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国家消亡的过程。
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也是列宁主义的核心问题。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由于剥削阶级的反抗,无产阶级专政在推翻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之间的整个历史时期都是必要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是用暴力手段获取和维持政权,是建立无产阶级民主,是实现比资本主义更高类型的社会劳动组织。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无产阶级专政是由无产阶级政党、苏维埃政权、工会、青年团等组织构成的“一个由若干齿轮组成的复杂体系”[61]。
全面理解这一问题,还应包括列宁关于改革和完善的政治体制的思想(详见本章第二节)。
列宁晚年在政权建设上的中心思想有两点:第一,坚持集体领导。列宁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原则,所有重大决定都是集体讨论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的。他本人有很强的民主作风,从不独断专行,以势压人。第二,寄希望于真正的人民监督。相信和依靠群众是列宁的根本出发点。列宁坚信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是人民自己创造的,政权的本源是人民群众。他认为改革国家机关的最根本办法在于吸引最广大的群众参加管理,以人民群众的监督来制约权力。在国家学说史上,列宁第一个把人民监督权提得如此之高。他的这一思想深刻反映了无产阶级国家的实质,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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