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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的作用

时间:2023-09-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原来的公务员制度中正是因为没有职位类别的划分,才导致职务序列设置的单一化。对此,我国《公务员法》中也有所反映。

一、职位分类的作用

我国公务员的分类是一种以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相结合的分类制度,其内容包括职位类别划分的依据标准、具体职位类别及其特点、职位设置等三方面。职位分类制度在工作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划分职位类别,二是职位设置。

职位分类的作用在于:

1.为职务设置提供基础

世界各国普遍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例如,法国公务员在纵向分为A、B、C、D四类,在横向上将公务员职位分为一般行政类、财务会计类、工程技术类、教育科学类。属于A类的一半为行政类公务员,行政官职适用行政官职务序列,行政法官职系适用行政法官职务序列,外交官职系适用外交官职务序列。职位类别的划分是职务设置的前提,职务设置是职位类别划分的结果。我国原来的公务员制度中正是因为没有职位类别的划分,才导致职务序列设置的单一化。在职位分类的基础上,划分职位类别,是设置多样化的职务序列的必要条件。

2.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

职位分类不仅是为了解决公务员职业发展问题,更重要的是为公务员的各项管理提供依据,为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提供了前提。职位设置中关于任职资格条件与工作职责的规定,为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培训、交流、职位聘任提供了客观标准。职位类别的划分,为职位序列分类设置、录用考试分类、培训分类、考核分类、工资制度分类等管理奠定了一个基本前提。对此,我国《公务员法》中也有所反映。例如,《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机关“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公务员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全体公务员应当进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其中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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