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治体制的类型
政治体制的类型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划分。
从与社会阶级和社会形态划分相关联的性质上分类,有剥削阶级的与非剥削阶级的政治体制;有奴隶主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
从民主与专制的角度分类,有暴君型、专制型(又有君主专制、法西斯专制、政党专制等)、集权型和民主型的政治体制。
从国家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的结构关系分类,在人类历史上有过三种权力结构体制。一种是行政权高于其他两权的体制,即行政权高于立法、司法两权或把立法、司法两权溶于行政权之中,这种权力结构的表现形式,就是专制。如中国封建社会的绝对君主制,二战前德国的法西斯制度。第二种是三权平行的体制,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分别行使,三个机关平行制衡,从而构成三权分立的权力结构。表现形式是西方国家的议会制、总统制等。这种权力结构要比专制制度进步,是一种民主的体现。但这种权力结构因为三种机关互相制衡,国家力量不能完全集中起来,很大一部分力量互相牵制并抵消,所以存在弊端。第三种是立法权高于其他两权的体制,即立法权高于行政、司法两权,而行政权、司法权必须服从立法权。这种权力结构,马克思称之为“议行合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政权组织形式。
此外,还可以从文武角度分类,分文官型政治体制和军人型政治体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又分为不发达、半发达和发达社会的政治体制。当代以“政治系统”的分析方法为基础,西方学者又提出政治系统可分为专制的、共和的或极权的;动员的、神权的、官僚的;现代化的寡头政制、极权的寡头政制、传统的寡头政制;英美式的、欧洲大陆式的、半工业化式的、极权式的政治体制等等。在西方学者分类的基础上,国内学者总结了以下几种分类法:根据国家权力结构形式,把西方政制分为合权制、分权制和议会制;根据综合因素,西方政制分为英国型、美国型和欧洲大陆型等。
综合上述分类,当代世界具有代表性的政治体制类型有:二元君主制(君主虽受限于议会和宪法,仍是国家权力中心);议会君主制(国家权力主要在议会,保留的君主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和象征,不拥有国家实权);议会共和制;总统制;委员会制;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亚洲、非洲和拉美一些国家的军人政体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