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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行政制度(政府制度)极其特点

时间:2024-09-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行政制度的一大特点是按议行合一的原则来构建,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重大决策,由其所产生的行政机关——国务院来执行。我国的行政制度极其行政机关从设置到运行有不少中国自己的特色。

三、当代中国的行政制度(政府制度)极其特点

当代中国的国家行政制度是在总结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逐步建立起来,并经过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而正式形成。在随后的半个多世纪的历程,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行政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新中国行政制度(政府制度)的一大特点是按议行合一的原则来构建,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重大决策,由其所产生的行政机关——国务院(中央政府)来执行。我国的现行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与世界上其他行政制度相比,我国的行政制度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

(1)国务院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主要职能为管理社会各项公共事务,并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2)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等组成。总理是国家最高行机关的首脑,其人选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等的人选则由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

(3)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4)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监督各级行政机关的活动。

(5)国务院可以向全国人大极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6)国务院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我国的行政制度极其行政机关从设置到运行有不少中国自己的特色。但如果我们就一般行政职能、社会功用和一些管理原则来看,我国的政府制度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政府制度还是有不少共同点,如从国家行政权和行政机关与国家立法权立法机关的关系角度来审视,我国的政府制度与英国式的内阁制就有许多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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