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价值分化与统一战线的整合
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是围绕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展开的,经过了30多年的发展后,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一个以法制与市场竞争为基础建构的新社会,正在日益成形。与此同时,社会结构分化、利益分化,社会价值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此时的中国,又面临着“用什么来建构社会核心价值观念?用什么价值观来整合凝聚人心”的问题。换言之,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怎样在原来的基础上继续吐故纳新开拓创新,以提供一个得以长久凝聚社会的精神资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提出的,是对社会存在的价值分化而言的。
一、社会价值观及核心价值观
(一)社会价值观
理解价值分化,首先要理解价值观的内涵。首先,价值观是人们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经过长期的实践和认识活动逐渐积淀下来并经过升华的具有稳定形式的社会意识,这种“意识”一经形成,便反作用于人们的社会实践,引导、规范和调节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活动。其次,这种意识是人们(主体)基于对外在事物(客体)满足主体价值需要而对外在事物(客体)做出的意义、重要性的评价和看法,是主体对客体的价值判断,反映了主体的价值取向、价值标准,涉及价值主体、客体和价值标准等要素。由此可见,价值观是基于主体对客体的价值需要及客体满足主体价值需要的相互关系而产生的、指导人们实践和认识活动的社会意识。还有的学者认为,社会价值观是人们关于社会关系的“是非判断”,它集中体现为社会“纲常”,是埋藏在人们意识深处的“社会行为准则”。而“社会行为准则”是由人们对社会关系的认识而来的,这种认识经过长年积淀,因润滑社会关系而成为“纲常”,成为“人文知识”。[56]
根据以上的理解,社会价值观是人们在社会生产、社会交往关系中形成的对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起导向和规范作用的社会意识。它不是个体价值观的总和,而是“社会大多数民众所信奉的或作为社会大多数民众价值选择内在文化指令的价值观”。不同的社会实践领域,有不同的价值观。如在社会交往层次,可以将价值观区分为个体价值观、群体价值观、类价值观;在社会发展的四大宏观领域,有经济价值观、政治价值观、文化价值观(包括道德价值观、审美价值观、宗教价值观、人生价值观等)和生态价值观等区分;根据价值观的重要性,可区分为终极(最高)价值观、核心(主导)价值观、一般(非主导、从属)价值观、亚价值观、边缘价值观等;潘维先生将价值观置于人们结成的社会关系中,由此形成了自然观、道德观、群体观(集体观)、社会观、政治观、民族观、国际观等七个方面的区分[57],这些价值观总括起来看,是人们对其生活、生产实践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深刻认识,它来源于人们的社会实践,又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
(二)社会核心(主导)价值观
任何一个健全的社会,都存在着以核心价值观占主导地位、多种价值共同并存的价值组合体系,而核心价值观反映着特定时期的社会共同理想,对社会成员起到特定的感召凝聚动员作用。因此,价值整合必然是核心价值观对其他价值观的整合。所谓核心价值观,是指在社会的价值观念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主导、支配、统领其他价值观的、符合社会发展的内在趋势、反映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并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社会主流价值观。一国核心价值观,是国家发展必须拥有的终极信念,它经历史沉淀,由文化传承,并拥有能够不断地适应世界变化的包容性、适应性,不以社会或时代变迁而彻底变迁,是支撑国家与文化发展的内在的、持续的精神力量。
一个社会可以有多种价值观,但必须始终保持核心价值观的主导统率地位。主导价值观与社会价值观并不必然产生矛盾,而且两者还具有密切联系。核心价值观如果符合社会价值观的嬗变规律,反映社会整体的利益要求,能够获得人们的普遍认同和共识,就内化为社会价值观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社会成员头脑中的自觉意识。换言之,一种价值观只有得到了社会大多数成员的理解和接受,才能发挥其社会辐射效应,进而获得“主导”地位。
核心价值观,其作用类似于涂尔干笔下的社会共有的“集体意识”。在机械团结的社会中,正是集体意识维系了社会的团结。在分工所创造的有机团结社会中,集体意识的社会团结作用大大减弱,但仍然发挥重要的作用,对人的基本精神和道德进行相似性维系。一旦社会的集体意识建立不起来,或社会的价值观发生分化,社会就会丧失价值维系纽带,社会整体就会蜕变为一种个体相互分裂的原子式堆积的状态。这说明,社会基本价值观或核心价值观是维系社会团结的重要精神资源。特别是现代社会,统一的、由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是社会得以团结和凝聚的精神纽带。
核心价值观对于社会整合的作用和意义,在于它对社会发展所起的导向、规范、凝聚、动力等功能。所谓导向功能就是引导主体确定一定的价值目标,选择相应的价值取向。所谓规范功能,就是通过确立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价值目标和价值规则系统化、具体化、日常化,使人们围绕核心价值观达成基本共识和追求的理想,以此对社会力量进行动员和整合,达到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目的[58]。所谓凝聚功能,是指核心价值观对社会所具有的凝聚力、感召力、向心力。一个政党特别是执政党必然要通过建立社会核心价值观来感召凝聚社会,并争取核心价值观的“领导权”,发挥其巨大的向心力和感召力,凝聚党员和群众,使社会成为一个团结的统一体。所谓动力功能,是指核心价值观蕴涵的奋斗目标及共同理想所具有的激励、感召和动员功能。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把资本主义新教伦理中个人努力增加自己的资本并以此为目的活动视为一种尽责尽职的行动,把赚钱本身当做一种目的、当做一种职业责任的精神,视为现代理性资本主义兴起的精神动力,即是一种价值观的动力作用的体现。
(三)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凝练社会(国家)核心价值观
一国核心价值观,是支撑现代国家大厦的精神支柱。经验和实践表明,如果一个国家若丧失了正确的价值观,长此以往,国家就会处于精神涣散的状态,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就令人担忧,后果是非常可怕的。因此,用国家核心价值观整合统领多元价值,引导社会价值观建设,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是非常迫切的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的国家核心价值理念。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价值、社会价值、民族价值、时代价值充分统一起来,将指导理论、共同理想、奋斗精神、道德追求等四个层面有机统一起来,蕴涵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功的核心价值命题,承载着社会主义事业的理想和信念,承载着人们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价值期待。作为国家核心价值体系,它在整个社会价值观中居于主导、统帅地位,理应发挥核心价值观的导向、规范、凝聚、动力功能,它引导多元社会,规范、整合社会,凝聚全民共识,滋养人心和民情,激励社会斗志,支撑起社会主义的国家大厦。
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是从总体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基本框架,为了进一步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和方向,我们还必须进一步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关于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在当前国内的学术界中可以总结出三种模式,即现有价值观融合论、主导价值观选择改造论、主导价值观重建论。现有价值观融合论是将现有的各种社会价值观进行汇集、融合,从中提炼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价值观;主导价值观选择改造论是指在现有的各种价值观中选择一种对其进行改造,使改造后的价值观能够符合我国社会转型的需要,之后将其作为主导的价值观。主导价值观重建论即指重建社会价值观和主导价值观。需要指出的是无论何种价值建构,都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合理吸收传统社会中有助于社会发展进步的因素。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融汇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统一整体,是一个包含丰富内容的多层次体系。它内涵丰富,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囊括了社会中存在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存在基础和重要载体[59]。
国家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必须体现包容性。一方面,社会变革所带来的利益多元化引发了思维意识的多元化,不同的利益诉求后面是不同的价值支撑。这就要求执政党通过一定的意识形态来反映人们的利益、需求和愿望,同时也需要执政党通过其包容性的核心价值观统摄各种价值理念,给人们的行动以价值上的指引意义。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度拓展,域外的各种思潮和价值理念也会竞相涌入国内,对国内社会思想多元化的形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也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执政党的意识形态。这就要求在构建核心价值观时,要通过理性的分析有选择性地吸收域外一些反映人类文明成果的先进价值理念,增强国家核心价值观的包容性,从而有效发挥价值理念的引导作用。此外,中国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传统的大一统价值理念、民族主义等仍然是凝聚社会及动员民众的重要思想资源,因而,构建具有包容性的国家核心价值观必须关注传统的现代化转化、关注符合国家利益的民族主义,既要与历史对接,遵循传统文化的价值理念,从传统文化中吸取精神动力,又要与现实链接,推崇现代法治、民主价值中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积极因素。
核心价值观中大多数成员所希望、所认可的那些共同目标,是整个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的基础。分享共同的价值观的社会成员,既会形成共同的目标,还会将这些价值内化,在外在的行为中体现对共同的价值规范的恪守不渝。
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政治层面的意识形态,是执政党的政治主张。这一政治主张并不会自动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必须寻求社会层面的广泛认同和共识,在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后,将之转化为大众的信仰体系,成为被社会个体、群体、政党、民族等主体广泛接受的信仰、原则和规范后,才能形成价值整合效应。这一问题的实质就是将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所提炼的价值观与社会价值观统一整合起来,用合理的社会价值观去丰富公共权力推行的价值观,达到社会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统一,使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所倡导的观念、利益与社会普遍认可的观念、利益相切合相统一,使个体的自觉行动能够维护国家的、民族的整体利益。这是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层次问题。因为当个体通过自觉行动反映国家利益的存在状态与要求时,国家主流价值就表现为一种持续存在的文化价值观念,通过个体的代际性传递达到文化建设及传承的境界,才能真正达到统领多元价值的目的。这就需要在凝练社会核心价值观时,加强与社会的互动,使核心价值观既能反映政治层面的需求和价值,又能反映社会的美好愿望,承载社会的共同理想,最大限度地形成对社会价值观的共识。历史证明,大国的崛起,首先是国家核心价值观对社会思潮、社会多元价值观的有效引领和统摄,继而才是科学技术、经济、军事和政治影响力的蓬勃发展、持续发展。
有学者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概括为“和谐、公正、仁爱、共享”[60]。还有学者将我国的核心价值观概括为:“第一,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第二,以和为贵,追求社会的和谐。第三,以法为基,维护公民的权利。第四、以公为善,保障公民当家作主。第五,以劳为美,尊重劳动的价值。第六,以家为安,实现安居乐业。”[61]还有其他的概括如民主、集体主义、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等。不管那种概括,社会主义核心观的文本建构必须既要承传传统文化,还要对接现实问题,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抽象概括出社会广泛认同的核心价值观,使其成为社会的一种持续存在的文化价值观念,成为一种可持续的制度,才能真正发挥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功能,统摄、引领多元社会思潮,整合多元价值观。而且要从文化建设的层次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具有的价值统合效应。比如,统一战线提倡光彩事业,其用意在于促进社会的团结互助。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只有慈善活动成为一种文化属性时,才能以一种道德价值观的形态给今天的生活注入更多的愉快和欢乐;只有将美德的践行内化为一种可持续的制度时,才能成为社会关系的润滑剂。
二、社会价值观的分化问题
所谓价值分化,是指社会价值观由一元性、同质性向多元性、异质性演化。
社会价值观分化源于社会关系的变迁,而社会关系的变迁源于社会分工,分工的发展导致社会关系的变迁,因此,分工的发展以及由此导致社会关系的变迁是价值观变迁的主要动力。这反映在涂尔干的社会团结理论中。在涂尔干看来,社会由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转化,个人意识将独立于社会意识。在机械团结的社会中,人的相似性很大,集体意识驾驭着大部分个人,是维系社会的唯一因素。在有机团结的社会中,由于分工的发展,“使每个人都拥有了自己行动的范围,都能够自臻其境,都有自己的人格。这样集体意识就为部分个人意识留出了地盘,使它无法规定的特殊职能得到了确立。”[62]这意味着分工在促进社会有机团结的同时,也为社会意识向个体意识的转变提供了空间,为社会价值观的分化提供了动力。
价值观的分化还源于利益分化所致的社会关系的变迁。有机团结的社会中,对分工的相互依赖性促使生产要素多重结合,使人们之间结成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分工的不断细化和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促使社会利益不断分化,社会关系不断变迁,使人们对社会关系的“是非判断”发生了分化变迁,使人们判断社会是非曲直的标准发生变迁,从而促使社会价值观不断分化和变迁,在外来文化强势扩张的冲击和影响下,如果整合不力或整合滞后,或者“社会动力和社会整合转变之间不协调”,就会引起社会基本价值观的混乱和迷失。正如潘维先生所指:“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构成的骨架。骨架散了,意味着社会基本价值观发生紊乱,社会将面临崩溃的危机。潘维先生进而指出,当代中国社会价值观就是在自然观、道德观、群体观(集体观)、社会观、政治观、国际观等层面发生迷失和混乱的[63]。
潘维先生所指的社会价值观的迷失问题,绝非危言耸听,它深刻揭示了当前我国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严重分化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能确切感受到社会基本价值观在某些方面的混乱。比如,在个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观方面,出现了不顾自然规律过度开发资源,造成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的破坏及不可再生资源的迅速消耗等问题。而正确的自然观应该是尊重自然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观;就此看,和谐社会建设、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可谓正当时;在人与他人的关系——道德观方面,出现了不顾他人利益得失而追求自身最大化利益的倾向以及人与人之间不诚信不友爱的现象,社会奉献意识缺失,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横行,社会健全的价值观被挤占,而在尊重他人利益的基础上实现自身利益、讲信和睦、诚信友爱是我国社会公认的道德观,是维系人类社会、滋养人类心灵的社会基本法则;在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集体观方面,出现了重大分歧和迷惑,即到底是群体在先还是个人在先?一些人为求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将集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下,践踏集体利益。诚然,不尊重个体利益,会遏制个人奋斗创新的意识和扼杀社会发展的动力,而不注重群体意识,会导致个人利益无限膨胀,社会就会退化成为一个个原子化的“个人”,将不成其为社会。正确的集体观要求分清“群”与“己”的“权界”[64],在尊重个人利益的基础上,谋求集体利益;在集体与社会的关系——社会观方面,出现了将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的实现凌驾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上的现象。这会引起社会纷争、内耗,损害社会整体利益,不利于社会和谐团结。而正确的社会观应该是在“公民”意识的前提下,遵纪守法,服从保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强制性规范,尊重“社会整体利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追求利益。我国在社会建设中一直以来不断强调要增强“公民”意识,其用意就在于作为公民的个人要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感,成为建设公民社会的积极力量,以营造和谐的社会关系;在人民与政府的关系方面,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政府是人民的公仆。而现实情况是本末倒置,官僚主义盛行,以权谋私,官本位意识浓厚,不能正确看待人民与政府的关系等等,不一而举。
造成社会价值观的迷失和混乱的重要原因还在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我国进行的价值渗透和“意识攻击”。美国中情局自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并逐渐修改而形成对付中国的“十条诫令”,就是通过分化中国主流价值观而妄图达到西化分化中国的目的而规定的。在此列举三条,第一条:“尽量用物质来引诱和败坏他们的青年,鼓励他们藐视、鄙视、进一步公开反对他们原来所受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共产主义教条。替他们制造对色情奔放的兴趣和机会,进而鼓励他们进行性的滥交。让他们不以肤浅、虚荣为羞耻。一定要毁掉他们强调过的刻苦耐劳精神。”第四条:“时常制造一些无风三尺浪的无事之事,让他们的人民公开讨论。这样就在他们的潜意识中种下了分裂的种子。特别要在他们的少数民族里找好机会,分裂他们的地区,分裂他们的民族,分裂他们的感情,在他们之间制造新仇旧恨,这是完全不能忽视的策略。”第六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传扬‘民主’。一有机会,不管是大型小型,有形无形,就要抓紧发动‘民主运动’。无论在什么场合,什么情况下,我们都要不断对他们(政府)要求民主和人权。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断地说同样的话,他们的人民就一定会相信我们说的是真理。我们抓住一个人是一个人,我们占住一个地盘是一个地盘,一定要不择手段。”[65]美国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为此,着眼于社会主义实践,通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起抵制敌对势力攻击的“意识国防”的坚强思想防线,是非常迫切的。
和谐社会理论,科学发展观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都是为应对和解决我国当前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而提出的战略构思。和谐社会理论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六个方面阐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容,是针对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权威与民主的矛盾、一元化与多元化的矛盾、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等问题而提出的,囊括了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问题。科学发展观则是为更好地建设和谐社会而提出的战略性对策,它科学而理性地分析了当前和谐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对于形成健全的社会价值观、促进社会全面理性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定程度上的价值分化有利于破除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旧观念,有利于激发社会创新,增进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但过度的价值分化将造成人们价值选择标准、价值判断标准的多样化、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导致社会行为的多样性和社会选择的不确定性。特别是社会精英阶层的价值取向,更会影响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当社会出现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悖的价值观时,如果社会对其失去统合能力,就会削弱主流意识形态对社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致使社会的离散程度加大,影响社会团结,进而导致社会分崩离析。面对价值观领域里各种纷繁复杂的新变化,执政党必须借助于核心价值体系的统领整合功能,确立为全社会各群体、各阶层所认可的共享价值观。价值整合问题就由此产生。
三、价值整合的原则、向度及重要力量
(一)原则
所谓价值整合,就是指用社会核心价值观去统摄多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使多元的社会价值观在差异中求中和,在对立中求妥协,在冲突中求共存,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共识,并使核心价值观在吐故纳新中得到自身的发展完善过程。它实际上是对多元社会关系的修复和重塑。
由于现代社会的多样性,使得人与自然的协调共生、人与人的差异和谐、多元价值观的共存与相互包容实际上已经成为社会价值整合的一种状态和取向。因此,价值整合要使个体生存发展呈现出开放性和内在的活力,又同时不满足于这种差异多样的不确定状态而努力去寻找某种社会思想共识,在肯定个体的差异化生存与多样化发展的基础上拓展和深化共生共存的理念,求得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的一致共识。这意味着在寻求价值共识的过程中已经包含了很多使现代社会和谐的常规性内容:如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保持宽容,恪守中庸之道以及现代民主政治中理性、平等的协商等成分。这种理念无疑是有助于社会发展终极目标——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实现,有助于社会的一体化。换言之,价值整合必须在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尊重差异,尊重多样性、差异性,弥合分歧,整合多元,凝聚力量,达至思想共识,获得群体认同的归属感。这是价值整合的基本原则。
(二)向度
从国家核心价值体系维系、团结社会的逻辑看,一国核心价值体系只有在国家政治层面与社会层面都认同的前提下,才具有价值的正当性与实践的可行性并获得社会的广泛支持,才能代表民族意识、国家意识,真正成为引领全社会思想的主流意识。作为官方提出的国家核心价值理念,要引导、统合社会多元价值,必须寻求“民情”对于国家意识形态的支撑作用,寻求社会理想对整个社会的凝聚团结功能,才能达到国家观念与社会观念的完全吻合。从现实看,当前我国社会之所以出现信仰危机,恰恰是因为人们对所谓的社会理想持怀疑或对社会道德规范持不信任态度。要么质疑传播社会道德规范的人,特别是政治体系中的官员的公共道德,要么质疑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因此,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社会价值观建设,应该以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规范社会道德,完善政治体系的伦理道德建设,引领社会道德观建设;以科学、理性的发展理念引导中国发展,体现可持续发展观;以现实的发展成果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感召力;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民族意识构建积极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激励社会斗志,凝聚全民共识。这是价值整合的向度。
(三)践行力量
价值整合,并不仅仅体现为文本层面对核心价值观的凝练,更为重要的是在行动层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导功能。在我国,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所主张的发展观的价值取向,如自然观、集体观、政治观、民族观等,均会对社会大众形成影响,为社会大众所效仿。因此,中国共产党是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力量和推动者。中国今天在政治价值观上的混乱,很大原因在于官方自身价值观的标榜引导作用的缺失。所谓“王者以公正树立权威,民守其礼,士正其气”,正是这个道理。进入新世纪后,执政党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科学发展观都是为了应对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问题,解决社会建设中的问题而提出的战略构想和实施对策。此外,执政党的先进性特质也决定了执政党是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主要推动者、践行者。执政党的先进性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影响是巨大的。执政党的先进性可以使社会成员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能够带领全国人民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进全国人民的幸福,增强社会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在“民主党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调研中,针对“你认为影响参政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最重要的因素”这一问题时,有51.25%的成员将“执政党的先进性”作为首要因素,这说明执政党对社会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影响是巨大的。
民主党派是引导社会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力量。首先作为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的价值理念。比如民进的“爱国、民主、团结、求实”的优良传统,“立会为公、参政为民”的共同价值理念,民革的“爱国、革命、进步”等理念,民主党派可将其价值理念贯穿于其组织建设、政治运作和社会活动中,扩张自身价值理论对社会的影响力,制约其他社会意识,引导社会价值观建设。其次,民主党派是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政党。进步性,体现为政治觉悟,即认同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跟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依照“参政党”的政治定位进行政治活动,具有政治整合的效能。广泛性,体现为民主党派代表和反映所联系的阶层群体的广泛性,能将多种多样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观动向反映到政治体系中,以增强政治体系的应对能力;进步性和广泛性还可以使党派成员的思想行为通过政党这种组织形式实现转化和统合。
执政党与参政党要积极营造有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伦理环境。钱穆指出“唯有伦理才使中国团结在一起”。政治主体的伦理道德任何时候都是社会健全的支撑点,政治主体(包括执政党成员、民主党派成员)如何处理对人、对己、对社会的关系不仅直接为整个社会提供道德榜样,而且会影响整个社会成员的价值追求。在我国,对社会伦理生态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执政党的党风与政风。在我们的调研结果中,有的党派成员直接呼吁“中共党员要以身作则,为天下做出榜样”。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应该逐步探索官德建设的机制,要将完善官德体系作为执政为民的道义性基础,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良好、健康的执政伦理环境。除此之外,参政党还要加强参政为民的伦理建设,防止各民主党派机关滋生官僚风气。
此外,众多的民间组织也是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践行者。公民社会组织的非营利价值取向,使其志愿涉足政府和市场所无力涉足的领域。例如很多公益性社团就以社会弱势群体或边缘群体为服务对象,致力于弱势群体自立能力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为他们提供教育、卫生保健、就业等方面的援助,同时通过推动一些结构性的社会经济改革,增加弱势群体的社会关爱度,改善他们的社会处境,营造强帮弱、富帮贫的社会互助友爱风气。因此公民社会组织的存在对弘扬社会公正的价值理念、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有积极作用,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力量。
四、统一战线对多元社会价值的整合
统一战线一方面承担着维护和传播社会核心价值,培养统战主体对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的任务,另一方面,统一战线又具有价值整合的独特优势,“它不仅能够沟通社会精英与社会大众的思想交流与文化交流,而且能够整合多元的文化资源与文化力量为共同理想的建构、为公共道德体系的完善以及传统文化的全面提升服务”。“不仅具有将传统与现代结合的优势,而且拥有能将中国与世界结合的优势”[66]。因此,统一战线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机制和舞台。统一战线的价值整合,一是在自身建设中培育和强化代表性人物的政治美德建设,提升其感召力和凝聚力,促进公共道德体系的健全,促进社会价值观建设。二是要在参政实践中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在国家政策层面的一致性和一贯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蕴涵的发展目标、人们的美好追求、奋斗精神与国家政策效应相统一,以现实的发展成果作为见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标榜的社会理想、信念来动员社会、凝聚人心,使国家核心价值理念获得社会层面的认同,达到国家核心价值理念凝聚、团结社会,滋养民心的目的。三是在政治文明的建设中,促进合理的政党观和政治观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四是以制度化的组织形式,凝聚民族主义,建构正确的民族观,促进现代国家一体化建设。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代表性人物是统一战线进行道德观整合的资源优势
统一战线包容了各民主党派、各阶级阶层、各民族、各人民团体及一切爱国力量,重视代表性人物,将代表性人物的工作视为更好地开展统战工作的切入点。
统一战线代表性人物的来源主要有:各党派的代表性人物、党外代表人士、工商业界的代表性人物,以及其他阶层界别的代表性人士。“代表性”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在党派、界别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可以是其突出的专业技能,也可以是其突出的道德威望;二是作为统战对象,其政治素养高,具有较强的政治引领作用。三是在所在党派、界别和领域内联系面广,具有较强的利益代表性或界别代表性。可见,代表性人物是集道德威望和专业技能优势于一体的统战对象,是社会的良知,他们既具有传统知识分子以天下为己任的政治情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肩负着参政为民的政治使命,又作为界别或利益的代言人,反映本界别的利益诉求和政治愿望,为政府决策献计献力。在具体的统战实践中,对代表性人物政治素质的强调和要求往往盖过或高于其专业素质,代表性人物的专业优势更多内化为政治素质。统一战线通过挖掘和培养代表性人物,从这些榜样人物身上抽象提升出具有扩散效应的人格感召力和政治影响力,可以联合和团结本阶层和本领域的群体,发挥更大的群体效应。因此,代表性人物具有构建社会道德观的价值整合功能。
统一战线对代表性人物的重视与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伦理道德属性是一脉相承的。传统政治重视为政者的道德示范力量,注重“模范官僚”的榜样表率作用对保持政治清廉的重要性。如“政者,正也。”“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对统治者的道德寄于许多情怀。人们对统治者的政治支持源于统治者的道德威望。特别是那些为民族、为国家兴衰作出一定贡献的榜样人士,为普通百姓如何处理社会事务与人际关系、处理家国关系、处理“大是大非”等问题提供了人生实践的指导和示范作用。由此形成了传统政治文化的道德伦理特色,为今天的社会整合提供了可借鉴的意义,即在政治统治中把道德的先进性和广泛性相结合,提升榜样人物人格力量的社会化作用,加强社会价值观引导,以维护社会秩序。
因此,“代表性”并不表现为一种科学追求,而是一种道德追求,一种伦理规范,一种借助于榜样激励效应达到价值引导和整合目标的治国理念。统一战线之所以能够发挥“联系一个人,团结一大片”的扩散效应,完全是代表性人物道德表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所在,是社会追寻其德性的结果。
政治学的研究也表明,政治体系中模范官僚的道德与政治相结合,就能够在社会产生极强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增强社会凝聚力。而缺乏人格载体的“德化”政治,即便冠以“道德”的帽子,也缺乏现实的政治感召,政治体系与社会之间会处于疏离状态,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凝聚力也就无从谈起,政治认同的目标就无法预期。这也就是为什么古往今来人们热衷于研究榜样人物并强调其对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的根本原因。
因此,统一战线要发挥代表性人物的价值统合效应,促进社会道德观的建设。马克思曾说过,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道德属于实践理性,必须落实于具体人物的行动和行为中,以具体的行动和行为为载体。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作为个体的成员在政治意识、政治认同上表现为一定的“从众”心理。而经验表明,“从众”与宣传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即“不知不觉地利用假定的信息(宣传)能够促使那些易受影响者的价值态度发生或多或少无理性的变化”。因此,当我们通过适当的方式、途径,将代表性人物的优秀品质通过宣传机制展示到整个党派及社会层面,将其内化成党派成员的普遍心理时,就为道德观整合提供了一种价值支持。因此,要拓宽代表性人物的发展领域,特别是侧重于从私营企业领域内挖掘和发现先天性成长的代表性人物。同时,要构建代表性人物的宣传机制,扩大优秀代表性人物的宣传力度,将其价值统合特质通过宣传机制展示到整个社会层面,使其美德成为统战成员及社会成员共同追寻、效仿,使成员遵守道德规范不是出于义务,而是出于一种内心的美的享受,或者说获得一种西方学者麦金太尔所谓的“内在利益”[67]——主体在践行美德的过程中所带来的内在精神满足感,如正义感、崇高感以及在对他人和集体的奉献中所体验到的内心的充实感等内在价值。从而造就统战领域内的政治认同、价值认同等“从众”效应,起到引导社会道德观建设的整合作用。
(二)科学参政,民主参政,彰显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形成社会共识
这主要是针对统一战线内的各参政主体而言的。
科学参政也指参政的科学性,是指参政给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带来符合其内在规律的实际效果,在公共决策中是指决策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统一,其实质是可持续发展观,有利于构建和谐的自然观;民主参政,是指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及时反映到决策体系,以民主协商的方式协调解决利益博弈和政策冲突,使政策的输出以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实现为目的,避免公共决策沦为某些决策主体用来表现自己偏好、谋求自身利益的某种工具,最大限度减少决策价值理性的异化。社会共识表现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认同,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一般而言,统一战线内的各参加主体均能达成高度的共识,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与参政党,共同的忧患经历、荣辱记忆,使其在长期的合作中形成了这一基本共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将这种政治层面的共识在社会层面延续推广下去,求得广泛的社会共识,有了这种共识,才能造就相当程度的社会团结。而一个社会形成基本共识的根本之处是政治发展理念与大众利益的高度切合点。因为,价值整合建立在成员对集体意识和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之上,是基于对社会价值体系所阐述的目标和意识形态所许诺的目标和信念之上的整合。落实于统一战线,就是要求统一战线的各参政主体科学参政、民主参政。只有科学参政、民主参政,增强决策的社会认同度,才能使核心价值体系所反映的理想信念贴近社会的现实需要,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预期价值,使政治层面达成的共识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和社会共识。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获得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使执政党的各项政治主张获得统一战线各政治力量的广泛的社会认同感,增强社会理想的凝聚团结功能,为全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打下价值认同的基础,从而起到价值整合、价值引导的作用。
(三)构建合理的政党观,促进社会政治观的建设
人们对政党关系的“是非判断”就形成了政党观。在不同文化背景的社会,处理政党关系的价值观不同,就会造成维系社会整体性、统一性观念的不同。政党关系是影响我国政治团结社会和谐的基本关系。我国的政党关系表现为“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合作性政党关系,它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新中国国家政权建构后的实践合作中,基于共同的奋斗目标而形成的合乎历史逻辑的选择,具有独创性,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中富有特色的文明成果,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党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我国合作性政党关系,一党领导、多党参政的政治格局,使中国社会的各种政治力量以合作形态在国家政权资源中得以均衡分配和体现,并在发展中不断巩固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促进了我国政治层面民主团结、生动活泼的良好政治关系,从而构建了和谐的政党关系,很大程度上维系了我国社会的稳定、统一和和谐。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西方社会思想开始进入我国,并且面对中国的崛起,西方社会也加大了其价值观的输送力度,对我国的政党观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突出表现为,社会成员不顾国情,以西方竞争性的政党关系为参照物,衡量我国的政党关系。这在统一战线内尤其应该注意和警惕。随着政治交接的推进,各民主党派的新成员所占比例逐渐增多,这些新成员成长于新时代,普遍缺乏同中国共产党合作的优良传统,对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缺乏客观理性的评价和认知,不能客观分析问题,他们看问题容易横向比较,对我国的政党制度“认同度不高,对发展前景缺乏信心”[68],在面对国内外的各种思潮特别是国外的民主化思潮时,不能对其进行理性取舍,缺乏全面把握、正确分析现实政治问题的能力,容易被一些暂时的不尽如人意的现象或错误说法迷惑。由此也导致了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认为民主党派作为政党应该具有自己独立的政治立场,从而提出不被现有体制所接受的政治参与要求。这些思想都对我国的政党观产生了影响,如果整合不力,有可能造成各党派成员思想混乱、组织涣散,带来政治灾难。从政党政治在中国生成发展的规律中就可以发现,竞争的政党制度只能破坏国家的大一统局面,导致社会的分裂、民族的纷争。当社会丧失合理的政党观时,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也就趋于崩溃,社会的整体和谐就无从实现。因此,必须对此进行价值上的整合。
统一战线是构建合理政党观的重要力量和政治资源,在实践中具体体现为:一是在统一战线成员内传播多党合作的政党关系,将合作性政治观作为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成员的思想意识,提升成员的理性认知能力,维护核心价值观。二是通过加强参政党能力建设,增强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进而增强社会对我国政党制度的认可度,促进社会层面的政党观的构建,以形成正确的政党观。
政治观也是构成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政治价值观集中体现为如何看待人民与政府的关系,特别是关于应当如何遴选政府官员,以及应当如何约束政府的观念。”[69]改革开放以后,在外来文明的冲击下,各种政治思想、价值观念交锋涤荡,社会成员的民主意识越来越强,对政府及政治的要求和期望日益增多,不仅要求政权的获得必须合乎“良法”的要求,并能正常更替,而且要求政治精英的遴选要符合民主程序原则,贯彻公开、公正的原则;不仅要求公务人员要坚持廉洁奉公,严厉打击腐败,而且要求决策要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等。这种情况促进了我国政治文化的建设,促进了社会政治观的建设。这是应该值得肯定的。但问题是,我们必须看到西方选举文化的弊端,同时认清中国政治的优势,不至于在强势的西方文明的冲击下迷失方向,而降低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和信心。我国政治的传统优势在于“以民心得天下,以选贤任能治国”。在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之于中国,没有民主与专制之说,只有“良政”与“劣政”之说,以“良政”求得民心归一,应该比西方撕裂社会统一的“游戏民主”更为优势。这既是文化传统使然,也是实践经验所至。我们必须坚定地秉承这一政治价值观,保持对本民族政治文明的自觉与自信。同时,我们也必须秉承“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这一政治观,摒弃“官本位”意识,摆正政府与人民的关系,以凝聚人心,整合多元价值,促进社会团结。若非这样,政治价值观的混乱将导致社会整体价值观的混乱,而社会整体价值观的迷失将导致社会共识无一维系,社会整体性的维持也就很难了。
统一战线在发展中创建了合作性政党制度、有序政治参与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适合我国传统文化的政治文明成果,特别是合作性政党制度和协商民主,是我国独创的政治文明成果,它以“再造新文明”的态势赋予人类政治文明以新的内涵,打破了长期以来西方强势民主制度对世界政治文明建设的垄断,建立了适合中华民族自身文化特色的政党观和政治价值观,为社会价值观的混乱迷失指引了方向。如果一个民族没有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觉,就不能在外来强势文化的冲击中保持自身优势和自信,以自身文明统合多元价值。只有保持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觉与自信,才能成功地完成社会整合任务。一百多年前,中华民族面临的文化认同危机就深刻说明了文化自信对社会整合的重要性。在这里,借用学者的观点来总结:“从实际情况来看现代西方民主在更大程度上是形式上的民主(即过程的民主或代议制民主)而非实质的民主(即效果的民主或参与制民主)”[70]我们应该对我们的政治文明怀有足够的信心。
同时,统一战线在我国政治文化的变迁及政治观的建设中做出了自身的努力。作为统一战线的人民政协在制度化的进程中形成了有序的政治参与机制和与选举民主并行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序的政治参与使政治体系有效吸纳社会利益多元化提出的参与要求,并在政府的立法和决策中得到有效的回应和保障,进一步增强了政治系统的稳定性和合法性,保证了新旧政治文化更替中的社会稳定、社会和谐;而对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协商原则的规范,使统一战线增强了民意与决策的互动,提升了重大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同时,有序的政治参与和协商民主加强了政治体系与民意的互动,以“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抑制了官僚主义的滋生和蔓延,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完善了执政党的民主执政,凸现了我国政治的优势,推进了政治观的建设。同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还能有效弥补社会主义选举民主的不足和缺陷,二者的统一可实现选贤任能的“良政”。
(四)建构民族观,促进现代国家建设
整合社会多元思想,增强社会凝聚力,还需要社会形成正确的民族观。所谓民族观,就是在与其他民族国家的交往关系中,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为至上的民族意识。民族观的建构,始于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是形成民族国家的力量源泉。传统中国强调共同历史传统、共同信仰之上的文化认同,而非现代民族国家概念之上的民族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民族主义始于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入侵后争取民族主权和建构民族国家的政治意识觉醒和政治革命实践中。中国共产党正是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领导了国内外的民族主义,才团结和凝聚了更多的社会力量,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才使中国通往了民族国家的建构和认同的现代化道路,使社会主义的中国走向民族复兴和崛起。因而,“在一定意义上民族主义不仅是反帝的强大思想武器,同时也构成了中国社会整合的深层要素”。[71]
在民族国家形成后,民族主义就表现为民族意识,即一种国家意识形态或价值体系。“民族国家建立一种民族主义的价值体系,意在培养民族成员的民族自我意识、态度和行为取向,促使其以推进和保卫民族利益为己任。”[72]民族国家对外必须在国际上代表和保护与之相应的社会的共同利益和国家利益,在国际冲突中坚持本民族利益的至高无上;对内则从制度、政策、法规等方面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强化社会每一个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和国家的认同。这种民族主义的价值体系就是民族(价值)观,它是构成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从“大团结大联合”的角度讲,这种民族价值观要将所有社会阶层——无论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劳苦大众,还是处于强势群体的精英阶层,抑或包括港澳台在内的海外同胞力量都能调动组织起来,形成民族利益至高无上的共同体。这一过程中,所有社会分歧和社会矛盾都被最小化,而民族利益被最大化,因而是一个求同存异的过程。
而统一战线正是凝聚民族主义、构建民族价值观,达成上述目标的重要组织。这不仅表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独立革命中,还集中表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在中国进行民族独立的革命历程中,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但为民族独立战争凝聚组织了民族主义力量,取得了民族独立的胜利,激发了民族意识和民族自信心,而且使中国共产党成为真正民族主义运动的领导者,为中国共产党组建新政权的战略实施奠定了广阔的社会基础。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统一战线又成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凝聚海内外民族力量的重要组织,而且,这个时候的统一战线,在制度化的进程中,在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民族和海外华人的代表性人物之间搭建起了制度化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成为调动凝聚海内外民族主义力量的重要的制度化组织。因为只有将民族主义制度化后,才能体现民族主义政治力量。
在当代中国,民族主义演化为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换言之,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构成了当代中国民族观的核心要素。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是统一战线的两面旗帜,因而,作为民族主义制度化的组织,统一战线是在国家和民族两个层面发挥民族观的整合作用的,在国家层面,统一战线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旗帜组织整合了各社会政治力量为共同的目标奋斗,为国家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政治基础;在民族层面,统一战线汇聚了海内外一切热爱祖国的中华儿女,为中华民族的复兴注入了巨大的力量资源。
新的历史条件下,统一战线要建构民族观,就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有机结合,在共同理想的引导下,协调关系,整合社会,凝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力量;要与爱国主义的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的建构有机结合,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历史使命感。同时,统一战线要凝聚社会意识理性组织民族主义建构民族观:在国家层面,要为民族主义提供一个制度基础,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将各种经济力量组织成为国家的建设力量;在国际层面,要将民族主义式的情绪“转型成为国内建设的力量,转化成为一种对民族国家的认同。没有这样一种转型,除了即时反应性的民族情绪,国家不可能具有一种连续性的以国家利益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原则”[73]。潘维先生指出:国际观的崩溃,将导致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崩溃。因为国际观的迷失会触发民族观的迷失,民族观的迷失会触发政治观的迷失,政治观的迷失会触发社会观的迷失……[74]统一战线建构民族观的路途还要走很远。
21世纪,和平发展和民族复兴是全体中国人民和一切爱国力量共同面临的重要历史使命。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核心,决定着中华民族和平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核心价值,而统一战线又是整合多元社会力量、多元价值的重要制度载体,是中国和平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重要法宝。统一战线要在发挥独特优势的基础上,维护和传播核心价值,动员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及海内外的一切爱国力量,共同推动中国的和平发展和民族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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