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组织分化与统一战线的整合
一、组织分化
组织分化,本是一个生物学上的概念,是指多细胞生物从未分化的细胞群,形成具有特定形态和机能的组织过程。社会学和政治学意义上的组织分化,并不单纯表现为组织的生成。由于分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组织分化建立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之上,因此,对“组织分化”内涵的理解,也必须在社会政治发展的视野中,考察组织的起源、组织分化的动力、组织分化的表现,才能理解其内涵。
组织的起源,首先源于社会对组织的秩序功能的需求。以中国为例,可以得到较充分的论证。因为无论是传统中国社会,还是现代中国社会,社会秩序的维持均来自于“组织”。尽管传统社会是一个无“法”的社会,但“无法”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既是维护乡土社会秩序的手段,也是帝王及官僚自律的土壤,社会关系由此得以紧密联系。而“家族共同体”是礼治秩序得以发挥的原始组织。然而近代以来的政治经济社会危机,不但使原有的政治体系完全解体,而且曾经成为国家和社会修复模板的“家族共同体”也彻底被社会变迁所瓦解,社会呈现“散沙化”状态。如何将传统帝国体系下已经解体的社会与人民链接并统一起来,将一个涣散的社会聚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只有通过重新组织社会的方法。正如学者所总结的,“中国社会的‘一盘散沙’,正是从社会中个体没有被社会组织有机地组织起来从而导致国家和社会凝聚力不强这个角度而言的。[75]因此,将人们重新纳入到组织化轨道,就成为新中国克服社会整合危机的一个重要举措。新中国社会整合的实质是将原子化的个体重新组织起来的过程。“单位制”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得以整合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完全可以说,组织是新中国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根本因素。
但是,新中国被“组织起来”,这里的“组织”意味着纪律与规约[76],并不表现为组织的发展和组织的分化。因为分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组织分化一定是建立在社会分工、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它或者源于韦伯“合理化”概念中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或者源于涂尔干的“劳动分工”,或者是基于所谓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换言之,组织分化的动力源于社会经济发展。而传统社会主义中国以“单位制”将社会组织起来,由此形成的各类单位组织,并不是组织分化的表现,它是基于改造社会的需要,以强制性权力组织、整合社会的结果,仅仅意味着社会通过组织被动员整合起来,社会整合具有组织依附性特征。所谓组织依附性,是指组织成员对企业的社会和经济依附、对管理层的政治依附和对权威人士的个人依附。[77]由于政治领域与社会领域、经济领域高度统一,整个社会追求意识形态的高度统一,社会整合主体被局限于党的组织系统、行政权力系统、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这三支力量之中。社会的分化动力被抑制,而社会分化恰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因此,本文中的组织分化概念并不包括传统社会主义中国由行政力量介入强制划分社会而形成的各种组织。
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的改革开放不仅仅是一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革命,更是一场重新塑造新型组织的革命。改革开放赋予了社会以全新的活力。首先,原来具有单一性功能的组织从原来的社会结构中解放出来,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使原来承担多种功能的组织分化为专一功能的各种组织。比如,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政府组织的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进行重新改制,原来的行政部门或与其他行政职能部门合并,或退出行政管理,其行政功能或者加强,或者弱化;经济部门的经济杠杆和法律调节功能逐渐增强,进而分化为单纯提供经济服务的职能部门;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一些政府部门将部分行业管理职能转移给一些行业协会,自己提供规范、调控和监管;一些经营性企业以盈利为最大目标,逐渐将企业办社会的一些机构如学校、医院、实业公司等等分离出来,组成新的实体性组织,企业主体成为专门负责盈亏的经营实体;还有一些政府组织向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组织转化,等等。其次,各种新型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如雨后春笋般蓬勃而生,使组织分化日益突出。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入,新的社会阶层的产生也促使新的社会团体生成。而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具有自身特殊的利益,导致了功能性的职业协会和利益代表组织的生成。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现代公民社会的兴起和发展。有学者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织的分化情形概括为:一是许许多多专门化经济组织的建立;二是原有经济组织正丧失非赢利性的目标,转向更单纯的经济功能;三是政府部门的分化。[78]组织分化带来了新的社会交往方式、组织方式和行为方式,促使社会结构呈现多样化,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化,使社会的异质性增加。
与上述组织变命同时发生的是,非公有制经济得到国家的认可发展起来,多种所有制结构并存的局面出现,人们实现人生价值的通道和方式日益多元化,原来被单位制组织起来的个人不再将单位视为安身立命的唯一通道,可以随自己意愿脱离单位制的统合而进入社会,其存在形式或表现为“原子化的个人”或归属于一种体制外的组织。就原子化的个人而言,由于社会整合的条件在于组织化,原子化的民众无法支撑各项政治功能的制度化运作,是滋生民粹主义和暴民政治的土壤[79],因此,其存在将加剧社会整合危机。有学者将中国单位制松懈后社会“原子化”的表现总结为三点:一是人际关系疏离化、社会纽带松弛、初级社会群体开始走向衰落;二是个人与公共世界的疏离;三是规范失灵,社会道德水准下降[80]。缺乏社会组织的连接,个人游离于社会之外,个人的忠诚范围也持续弱化、缩小,对群体的归属与认同也下降,集体意识衰落、消解,这必然引发严重的社会失范,因为集体意识是社会控制的基础,“集体意识的衰落无疑会使社会陷入道德真空状态,社会成员失去了社会的凝聚力,在意识领域内各处闲散游荡[81]”。此外,缺乏社会组织连接的社会,将会出现个人无力、国家软弱的整合危机。涂尔干对此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他认为,随着传统社会纽带的脆弱松弛,“国家与个人的距离也变得越来越远……国家已经无法切入到个人的意识深处,无法把他们接合在一起。……人们之间也会相互脱离,社会也相应地解体了。如果在政府与个人之间没有一系列次级群体的存在,那么国家也就不可能存在下去。如果这些次级群体与个人的联系非常紧密,那么它们就会强劲地把个人吸收进群体的活动里,并以此把个人纳入到社会生活的主流之中。”[82]就体制外组织而言,它的存在和发展将使社会出现执政党无法直接主导的大量社会组织,一方面,它们得益于其公益性和社会性,吸纳了大量的社会力量比如新的社会阶层,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社会整合;另一方面,从政治的角度看,它们的“吸纳”挤占了政党传统组织空间,影响了执政党的社会基础,对执政党形成了相当的挑战。这种挑战表面上是组织对组织的挑战,实际上是一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力的挑战,即不断增长的社会权力力量对政党权力力量的挑战。[83]比如网络组织、维权组织、环保组织、民间商会,各种草根组织、以业主为基础的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各种维权行动组织等等诸如此类的组织,均是社会组织力量在体制外的分化成长表现。
从以上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的组织分化,既表现为个体游离于组织之外而形成的原子化个体,也表现为功能各异的各种组织的消解、重新组合。组织分化的动力,是社会分化发展和政治组织强力推行并调控市场经济发展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组织分化也是社会创新的结果。德国社会学家沃尔夫冈认为:“社会创新是达到目标的新的途径,特别是那些改变社会变迁方向的新的组织形式、新的控制方法和新的生活方式,它们能比以往的实践更好地解决问题,因此值得模仿,值得制度化。”[84]社会创新不仅是组织分化的动力,而且也是组织发展、组织形态更新的动力。因为,分化的特征在于异质性,社会越是原始落后,社会就越显示出一致性,而社会越是发展,社会的多样性和异质性就越是突出。
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从以单位制为主要的组织形态演化发展到各类组织“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分化状态。基于以上组织分化的动力及表现形式,可以将组织分化理解为:单个或多个功能相异的政治社会组织消解、再生和重组而形成具有特定组织形态和功能的过程。组织分化一方面提供了社会得以“有机团结”的资源,另一方面,也加剧了社会整合危机。
二、组织整合的要点
组织整合的核心要素在于“组织”,换言之,组织整合是指通过建立功能各异的各种组织,借助于组织的团队力量将社会的各类资源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合力,以实现社会管理目标的整合方式。
组织整合是对针对组织分化而言的,前面指出了组织分化的两种表现形式:原子化个体和已有组织的消解重组及新组织的构建,前者加剧了社会整合的危机,而后者则有可能成为社会整合的条件。因此,组织整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回归“组织”,建构连接个人与社会的“新公共性”领域
回归“组织”,是指通过“组织”实现新的社会联结,完成对原子化社会的修复整合。涂尔干针对社会失范提出了治理方案即道德化方案,而重建社会的道德意味着回归组织:一是通过建立完善、理智的职业群体把个人整合于社会架构和群体之中,以职业伦理治愈经济失范;二是创建政府与个人之间的次级群体——新法人团体,通过享受“共同的道德生活”[85],把个人纳入到社会生活的主流之中,达到社会的有机团结。这其中就表达了回归于“组织”、通过组织达到沟通联系、团结社会的目标。回归组织,不但意味着原有的各类组织自身通过创新重新为组织注入活力,增强组织向心力,把个体重新吸引到组织内,还意味着创建新的组织连接方式以形成联结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纽带。后者尤其重要。
新的组织连接方式,绝不能以传统社会主义时期“组织起来”的方式组织社会,而是一种“新公共性”建构,这种“新公共性”是相对于改革开放以前以单位制为主体的“旧公共性”而言的。改革开放以前的“旧公共性”是以体制内的“单位”为主要载体形成的。20世纪90年代后的改革开放,以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公民社会的兴起、老龄社会的到来等因素为背景,先后出现了单位体制以外的公共空间,如协会、非政府组织、网络组织等社会组织的建立,均可视为一种“新公共性”。在“新公共性”语境中,各类社会组织成为公共性事务的重要承载主体,它们发挥自身优势,向社会特别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体提供援助服务,修复社会关系,促进了社会团结。有学者将社会组织在公共空间中的角色与功能,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利益表达;二是公共服务提供[86]。“5·12”震灾救援与灾后重建见证了中国社会组织的救助和服务功能,在震灾救援与灾后重建过程中,中国的社会组织发挥了社会救助、志愿者服务等功能,社会认知度得到显著提高[87]。以下分别对协会、非政府组织、网络组织的社会功能作一分析。
协会是指职业、雇主、行业、学术和科学等方面为达成某种目标而成立的组织。这些组织代表业内全部行业组织或个人提供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在政府、企业和公众间架起了联络、沟通的桥梁,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整合功能。它们在规范行业行为,遵守职业道德,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还代表业内组织进行利益表达并承担了部分社会服务的功能。除此之外,协会由于通常以吸纳知名的党政干部作为荣誉会员和顾问,且挂靠国家组织获得国家的保护责任和监督职能,并通过挂靠的国家组织表达自身利益,影响决策。社会力量以这种方式渗透到执政党和国家中,由此推动了社会的转型。
非政府组织这一概念主要是指“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那块制度空间”。它是现代社会结构分化的产物,是社会政治制度与其他非政治制度不断趋向分离过程中所衍生的社会自组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常意义上的民间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大多数成员就存在于这类组织中。与追求属于本集团的、具有强烈排他性利益的利益集团不同,非政府组织从事的是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的是公共物品,涉足的领域也相当广泛,有环境保护、社会救济、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有学者将民间组织在公共治理的功能作为分门别类的概括:在政治领域,民间组织是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有力平台,是公共价值的维护者;在经济领域,民间组织能够提供社会服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在社会领域,民间组织关注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支持者。[88]从政治意义看,非政府组织在国家允许的一些领域如环保领域、扶贫开发领域等为公众提供了参与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机制,推动了所谓的“社会力量”或公民社会的发展;有些非政府组织如职业协会,还致力于政治改革和民主化,具有直接的政治意义。[89]
进入新世纪以来,网络越来越成为信息交流的渠道和政治参与的方式,公民在因特网的公共空间里参与讨论,表达利益诉求,关注社会正义,揭露社会问题,揭示社会不公正现象,促进了社会良知的互动和共鸣,一些网络民意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促进了社会矛盾的解决。网络生产了新的活动方式和组织:网络集体活动和虚拟社区,他们形成的民意与政府的互动,重新界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因此,网络培育了公民社会的精神,推动了公民社会的发展。网络的“虚拟社会正在带来人际关系扁平化”、“网络在挑战文化”、“网络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等特征促使舆论和潮流走向透明,促使政府完善制度、提升治理,对中国政治文化的转型、公民政治社会化、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合理化、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都会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以至于英国媒体发出“微博在中国作用与西方不同”的感慨[90]。
同时,作为共同体存在于现代社会体系中的各种健全的社会群体、社会组织,“也是道德规范形成、强化的空间”。因为,从社会道德体系的生成路经看,社会道德观念实际上是在集体生活的时空中完成和实现的,一个失去健全集体生活的社会不可能拥有完整的公共道德规范体系。涂尔干所言的“职业群体”和“法人团体”的整合意义就在于此。
以上迹象也表明,现代社会若要借助于“组织”吸引原子化的个体,构建新公共领域,其社会发育的价值取向应该是社会个体的舒展和社会组织的健全。所谓社会个体的舒展,是指社会个体能充分表达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得到较好的社会服务。而社会组织的健全特指社会组织具有的有利于促进和增强社会进步社会团结的功能。二者是相互促进,并行不悖的。个体的舒展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全,而社会组织的健全又使个人充分发挥才能,体现自身价值成为可能。考察社会组织之所以吸引个人的原因,不外乎是这些社会组织的公益性特性。通过表达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社会组织不仅满足了“社会个体舒展”的利益需求和价值追求,使个人在社会组织内重新发现了自身价值,而且还提供了有利于社会团结的多元互济互助的价值体系。这正是现代社会得以整合的重要资源之一。有鉴于此,有学者指出,传统社会主义时期正是单位制度“大公”体制压制了社会上“助”体多元成长[91]。
因此,在转型期社会原子化的趋势下,培育健全的社会组织,以“组织”的形式构建“社会共同体”,重建社会联结,使个体回归“社会共同体”,建立除单位体制之外的新的公共活动领域,是解决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人际关系疏离状态下“社会何以可能”的整合路径和方法。
正是在上述意义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是新时期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的核心内容,亦是对社会整合的充实。随着社会组织功能的凸现,社会公共组织的社会管理职能日益凸现出来,成为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的重要助手。
由于社会组织的自治倾向非常强烈,尽管它们是整合的条件,但它们会削弱政治组织的整合能力。“社会组织的成长对政治组织最明显的负面影响是国家权威的流失。”[92]当新兴组织和阶层向社会提供类似于政府公共服务的功能时,具有官僚性质的政府功能在社会经济快速变革的情况下会出现“功能失调”或“服务滞后”现象。于是,社会组织的某些公共服务功能就会取代政府的某些职能,势必造成国家和社会分离的权力真空,在政府或国家无暇弥补时,这一权力真空就会被各种组织的社会影响力所替代。与此同时,社会组织自身主张的价值观念和国家主导的价值观念的不一致,会在两者之间形成一种结构性张力,这种张力会削弱和降低国家(政治组织)的整合能力。因此,组织整合要站在国家一体化建设的角度思考问题,考虑如何协调处理不断分化的组织与国家的关系。此亦是长久以来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所涉及的话题之一。
(二)功能各异的组织之间通过组织化调控,形成治理合力
组织整合,一方面是指各种组织各行其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能,使社会保持正常的运行,比如,经济组织通过提高生产率,做大可供分配的蛋糕,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发挥其整合意义,政治组织提供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其他社会组织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是指功能分化的各种组织协调一致而达成各领域的合作、互助。不但政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组织内部要协调一致,而且这三种组织之间也要在共同的目标之下协调一致,形成建设合力,后者对社会整合尤其重要。涂尔干社会学理论中的劳动分工创造的“有机团结”,就是此种情形。在分工的社会中,有机团结之所以能够发生,主要在于分工的相互依赖和合作。
但是,现代社会功能分化的组织之间的协作并不总是朝着使社会一体化的方向发展。涂尔干将现代化社会中威胁社会团结的失范现象概括如下:第一,各种专门化机构或多或少变成了自治性的,因而同社会的整体利益可能发生矛盾;第二,高度分工的个人同群体的活动不能紧密配合;第三,高度的分工造成了高度的异质性和个性,削弱了社会成员的共同联系,人们往往只是认同诸如职业群体等有限的群体,而不是认同整个社会;第四,随着分工的发展和共同的集体意识的削弱,人们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促使个人主义发展起来,这可能会削弱把人们团结到各种社会群体中或更大的社会中去的社会联系。[93]
从以上现象可以肯定,分化的各种组织之间并不能形成持续的协调一致的行动。其一,各种组织有其自身的利益目标,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各类组织在追求各自的利益目标时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各组织也没有协同发挥作用的自觉性与能动性;其二,各类组织的专业化功能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社会领域,分工给社会预留了整合空隙。不但在19世纪的西方社会如此,而且在今天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也如此。尽管我国社会存在许许多多的单位组织和非单位组织,但依靠单位组织和非单位组织不能进行有效的社会整合。一方面,单位丧失了对人的社会化渠道的垄断权,另一方面,许多非单位组织因其功能的单一性,并不能完全满足人的社会化需求[94]。因此,依靠分工并不能导致社会持久的有机团结。其三,当传统道德资源日渐贫困时,特别是在社会价值观多元混乱的情况下,社会自身的反省意识能力尚未产生,各个社会组织都以功利性为主,缺乏集体意识的滋养,那么,各种专业化的组织并不能导致社会整合,基于分工合作的社会联结随时会断裂。不仅涂尔干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美国社会学家布劳也同样认可这一观点。布劳认为,各种专业化的组织并不能导致社会整合,社会整合需要单独的政治组织“通过法律和强力的使用来管理其他组织间既存的交换模式”[95]。换言之,居于各种专业化组织之上的政治组织,能在个人和社会组织所不能涵盖的领域中提供和维持秩序。这说明,分工并不必然导致社会整合,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现代性症结,严重威胁着社会团结。
那么,是什么维系整合了社会呢?从社会之所以成为社会的因素看,需要对各类组织进行协调沟通,使之分工协作,实现整体化的组织协调,才能形成建设合力。而这就是“各类组织的组织化”。换言之,构建一种能够统筹兼顾全盘协调各个专业化组织的组织,沟通连接各类组织,使其协同发挥功能,以弥补分工的“社会空隙”及各类组织的“各自为政”,使功能各异的各类组织形成建设合力。这对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尤其重要。这种组织的整合作用体现为它对社会整体利益、整体秩序的维持和基于各类组织的相同的社会认同目标而形成的组织的协作和联结。当然,尽管有学者认为,这种组织的统筹和协调,带有机械团结的特色,但现实的场景说明,在任何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均不可能找到各级组织自发或自觉的协作和团结。试想,当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调节失灵时,当单位组织的“庄园化”色彩日益强化时,当非单位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日益增强时,社会对能够穿透各个组织、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的“第三方组织”的需求程度就越来越强烈。这种组织既能将无数分散的、庄园化的单位组织联结在一起,又能协调非单位组织的自主性成长,从而形成社会建设的合力,达成社会的整合目标。被学者称之为“跨单位组织”的组织,就具有这样一种全盘协调的整合功能[96]。现实的例子将更具说服力,北京2010年12月14日成立的望京街道社会建设协调委员会[97],应该是一个协调整合各功能部门的组织。该协会由《法制日报》、中建一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国际技术合作中心、西门子北京房地产有限公司、望京医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望京新城公司等驻区单位成立,构成这一协会的各级组织、单位,协会的协调与调动,“为地区内各种群体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增进彼此交流、有序表达诉求、投身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搭建起议事协调的综合平台”,对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较强的作用。
因此,社会的有机团结,并不仅仅是生产层面的分工造就的,它还在于社会各组织之间的协调、合作和整合所达成的整体化社会联结状态。在中国的社会整合中,既有对部门分工的强烈需求,也有对通过部门之间的整体协作提高社会治理效果的迫切需要。“通过有效的组织化机制来突破专业化职能分工的局限性,实现整体化的组织协调是政府管理面临的一项基本任务”。[98]
当前,“组织化调控机制”的组织资源主要是指居于国家层面的执政党组织、以公共权威的身份行使国家职能的国家组织以及其他作为国家治理社会的重要的各类政治、经济、社会组织。包括各种单位组织、妇联组织、共青团组织、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社会自治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组织等等。这些公共机构和社会、经济组织,集中了各种财政、信息劳动力、知识、合法权威和专业技能等国家治理资源,它们既是对社会进行整合的工具,同时也是执政党和政府实施组织化调控的组织载体,而执政党是组织调控的中心。因此,形成“有效的组织化机制”有赖于执政党——国家——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合作,有赖于所有层级的政府之间、政府组织与各级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这其中必然包括组织创新、组织吸纳等适应性调适。组织创新主要是相对于执政党而言的,由于执政党是组织化调控的中心,各种资源和社会生活机会几乎完全是由执政党的各级组织掌控的,这虽然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但也存在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因此,除了调整和变革组织结构及管理方式外,执政党还要有意识地培育和发展市场组织、非营利组织、社会团结、中介机构和各种社会自治组织。同时,把各类具有社会治理能力的经济、社会组织吸纳进国家的治理体系,在调控中实现合作,不断发育现代治理体系,为社会转型提供坚实的组织支撑。比如,新兴的保安服务公司是呼应当前对安全服务的市场需求而产生的企业组织,执政党将保安公司纳入到社会治理体系中,不但协助公安机关完成大量的社会治安防范和安全保卫任务,而且促进了保安业的发展,使“保安服务公司也成为一个安排就业的组织(比如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把一些危险人群和反体系的力量纳入了国家治理体系”。[99]
(三)寻求各类组织的组织理性与社会理性相契合的时代共性
从组织分化的动力看,经济合理性的追求促使社会组织分化,分化后的组织将朝着组织理性(组织目标的最大化实现)发展。而这有可能导致组织理性背离社会理性。因此,需要对分化后的社会组织进行整合,使组织理性与社会理性有机统一起来。
所谓社会理性,即指社会普遍认同的理性,含有主观认定的价值标准,它有可能是韦伯笔下的“目的合乎理性”(形式理性)或者“价值合乎理性”(实质理性),也可能是哈贝马斯所言的“沟通理性”。社会的发展必然与行政组织的调控、各种经济组织的生产相关联,也就是说,社会理性的发展与组织理性是密切关联的。组织理性中的技术、管理方式等工具理性既是组织得以生存发展的关键,也是促成社会理性的一个动力,而社会理性更是促使组织理性不断适应社会环境,获得生存发展的空间。那些获得生存并发展下来的同类或不同类的组织均具有一个时代特点——其组织理性顺应社会理性的进化而进化。也就是说,当一种理性为社会所普遍追求,并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主流(无论是由形式理性转向实质理性还是由实质理性转向形式理性)时,各个社会组织的组织理性也必须经历类似的蜕变过程,追求社会普遍认同的理性——社会理性。比如,中国的形式理性(或工具理性)虽然起源于洋务运动,但是,中国从戊戌变法、清末新政、辛亥革命、再到“国民革命”,中间又经历抗日战争,直至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成立,这一时段的中国一直处在变法图强和革命运动之中,政治理想的追求一直是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因此,对实质理性的追求压倒了对形式理性的追求。直至改革开放后,广泛的技术理性化进程(对形式理性的追求)才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主流。受社会对形式理性追求倾向的影响,组织发生分化,各类组织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成立到发展壮大并日益分化出目标明确、功能专一的组织的过程,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同时,在“工具理性”引导下,国家倡导政企分开,党政分开,政治组织从事专门化的活动,不再干预市场领域内的事务;企业追求经济理性,以盈利为最大目标。此后,随着社会对公平正义、对幸福的追求,社会又开始呼唤实质理性,一些旨在促进社会团结的非营利性组织蓬勃而生,它引导形式理性向实质理性靠拢,回归于二者相统一的轨道,是对形式理性偏离实质理性的及时纠正。就此而言,组织分化是社会理性引导整合的产物。大小不同、功能各异的社会组织构成了现代社会理性发展的主要基础。
组织理性的进化发展促使分化组织的价值取向向社会理性归拢的过程,被人们称之为组织理性的时代共性[100]。相同或不同类型的组织,其组织理性能与社会理性的节拍相一致,就是其时代共性的体现。韦伯用科层制来概括资本主义理性化背景下资本主义社会的行政组织和生产组织的时代共性。科层制实质是一种形式理性(或工具理性),然而,晚期资本主义社会在形式理性的主导下,由于过分追求经济效益(或效率)而最终与实质理性渐行渐远,使人类逐渐丧失了精神的价值家园,从而导致了韦伯所担心的“形式理性”危机。当前中国正处于“做大做强”蛋糕和建设社会价值观的可持续发展阶段,社会发展必须避免“形式理性”危机,避免实质理性与形式理性相对立的极端发展情形。在这里,哈贝马斯的沟通理性或许对此有积极意义:哈贝马斯认为,人类的沟通理性一直存在于社会的理性化过程中,它是解决韦伯所言的“形式理性”危机的最好方式——通过沟通理性,可将立法议会的良好设想与社会发展理性对接起来。要破除形式理性对社会发展的抑制、对人的控制和异化,就需要促进沟通理性的发展和扩张,在沟通中,求得组织理性与社会理性的统一,寻求各类组织的组织理性与社会理性相契合的时代共性。
三、统一战线的组织整合
(一)吸纳[101]并引领各种社会力量
统一战线关注影响社会团结和统一的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将其吸纳到统战体系中,使之成为现行体制的支持者、拥护者,并发挥其建设性作用。统一战线的组织性吸纳主要包括个体化的吸纳和党派性、团体性的组织吸纳。前者即党外代表人士(包括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等党外代表人士等);后者包括中共、八个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青联、工商联、科协、台联、侨联等八个主要人民团体。
统一战线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整合重点是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级组织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社会团体领导班子中的党外人士,无党派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整合方式是加大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加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人民团体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加强对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培养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爱国爱港、爱国爱澳代表人士队伍。由于这些代表性人士均来自于一定的单位组织,因此,这种吸纳整合是一种双重的组织吸纳,不仅仅是为了更好地培养发现人才,更重要的是其背后的政治团结意义,是执政党增强社会统合力的一种战略。可以将其称之为“统战吸纳”与“统战整合”。
比如,统一战线以党派、人民政协界别等渠道将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纳入到统战体系中,有意识地保证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参与到地方与中央的各类公共事务中,使代表性人士承担相应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工作,加强与民族、宗教界的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发挥其沟通引导作用,协调各民族之间的平等互助关系,营造和谐的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加强民族宗教界的政治认同、政党认同、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的认同教育,可以更好地促进国家的一体化建设。
目前,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以体制内的工作对象为主,还没有大量地从体制外选拔党外代表人士,存在工作视野窄、选拔渠道不畅等问题,以致所选拔的党外代表人士缺乏广泛性和代表性。诸如注册会计师、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港澳中产阶层和专业人士等领域中一大批代表人士未能及时进入选拔行列中。2011年11月23日,《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这意味着着眼于政治交接的新一轮党外代表人士大培训将展开。
除了吸纳整合个体化的统战性力量之外,统一战线还吸纳组织化的力量。在当前的统战体系中,统一战线已经吸纳的社会组织或团体主要有人民政协的组成单位(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和统战部牵头并直接联系和指导的社会团体(如工商联、光彩事业促进会、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等)。统一战线利用这些组织结构对转型过程中新兴的社会、经济组织进行调控和引导,使这些组织在社会分化的背景下,不断调适自身的整合功能,自觉承担来自社会分化的整合任务。
“统战吸纳”不仅充当反映其成员意见的渠道,而且还作为对其成员进行政治教育的工具。此外,“统战吸纳”还是政治制度鉴别和吸收干部的摇篮。正因为如此,有学者指出,新时期的统一战线,还具有“人才养成战略”[102]。
除了原有统战体系内的组织外,统一战线还关注各种体制外社会组织,并与这些组织建立联盟,将其纳入统战体系,通过组织化的调控引导,将其力量整合到社会主义事业中。这些新的体制外组织是分工发展和市场调节的产物,包括志愿者协会、各种非政府组织、“两新”组织等等,其中很大一部分组织是执政党无力直接主导的。这些组织依据自身的公益性互助性吸引了大量的统战对象。统一战线的任务是为执政党与体制外组织创建合作的桥梁,对党与非党的关系重新进行战略部署。目前,统一战线对体制外组织的整合,主要是开放统战口径,扩大统战范围,吸纳、发展这些组织的代表性人士,通过代表性人士联系整合这些体制外组织。同时,还积极探索吸纳整合新的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的方法和途径。近年来,针对社会组织的结社革命,要求人民政协增设“新社会组织”界别的呼声此起彼伏[103]。这将进一步推动统一战线的组织吸纳和组织化调控。
可以看出,统战体系中的政党、工会、妇联、共青团以及各种带有半官方性质的联合会都是典型的跨单位组织。通过双重的组织吸纳,使统战对象在服从单位内部规则的同时,又成为国家政治表达结构上的构成要素。换言之,作为统战成员,他们受到统一战线的统合引领,作为一定单位和特定组织的组织人,又受到本单位、本组织、本行业的规划和价值的制约和整合,因而兼具了政治整合与社会整合的双重效应——在满足维系政治秩序的同时,还强化了社会联结。
当前,基于统一战线团结和联合的空前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基于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共识基础,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的团结吸纳范围不断扩大。从新世纪初的12个方面扩张至2006年的15个方面,主要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统战范围的不断扩张,将使统一战线的吸纳范围也越来越宽,所有阶层、群体的代表性人物均可以被吸纳进来。
统一战线的吸纳,其实质是大联合和大团结,是对当年韦伯“整合问题”的中国化的解决。一百多年前,韦伯曾对其祖国德国的社会整合危机忧心忡忡——社会日益分离于政治中心,而整合社会缺乏凝聚力向心力。韦伯问题的解决之道是,塑造一种政治机制,使多元分散的社会利益仍能凝聚为民族整体的政治意志和政治向心力,这一问题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社会整合所要正视和解决的。幸运的是,在中国,解决这一问题,是以统一战线的口径开放中国政治体系,吸纳整合多元分散的社会利益,使中国政治体系保持了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在吸纳的基础上加强了政治认同,促进了国家和社会的一体化。
(二)引导各类组织的组织理性与社会理性相契合
任何组织都有其特定的组织理性,任何社会也有其大众普遍认可的社会理性。组织整合是组织理性与社会理性有机统一的表现。组织整合的任务之一是寻求各类组织的组织理性与社会理性相契合的时代共性,从而引导各类组织的发展,这也是统一战线组织整合的任务。统一战线所引导的组织,主要是集中于统战体系内的已有的组织以及尚未纳入统战体系、但社会力量较为活跃的各类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
统一战线对统战体系内原有的组织和团体的引导表现在对各党派、各阶层、各团体政治方向的引导,其目的是使执政党的政治主张、纲领和方针政策为社会各界普遍接受。各党派、各阶层、各团体对执政党方针路线及政策的认同,一方面源于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等政治实践所达成的政策共识,另一方面源于经常性政治学习的政治觉悟,人民政协的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就承担着这一引导任务。此外,代表人士对所在领域、界别和组织的成员价值观的规范和政治方向也具有引导作用。引导的意义在于:一是向社会组织传输政治意图,以保证社会发展有一个基本的政治方向,实现政治层面与社会层面的有机连接,从而赋予政治追求从上到下一以贯之的执行力和凝聚力。二是在保持政治认同的基础上,把所有政治资源动员、组织起来,形成社会建设的合力。我们以工商联为例来说明。
工商联是专门针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统战组织。在政协会议中,工商联作为代表非国有经济领域的表达途径,与其他各个阶层的表达途径共同构成执政党征询社会意见的基础。同时又承担着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统战体系内的传统组织,工商联可以顺利与国家政权和执政党进行有效的沟通;作为工商企业的代表,它又可以有力地组织非公有经济领域内的力量,而不至于使这些力量限于自发的组织状态或者无组织状态。工商联的组织行为——政策建议、政协提案及对企业组织理性、政治理性的引导等等有效地推动了民营经济对社会的整体服务进程,在进行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自己的整合作用。其中对企业组织理性、政治理性的引导,是最为重要的整合。
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已经占据中国经济命脉的半壁江山,无论是从发展的速度上,还是在发展的规模上,所反映出来的具体数字都意味着决不能将其忽视。由于非公有制企业的追求目标是效率,在效率目标的主导下,经济领域会陷入资源过分开发,生态环境日趋恶劣的恶性循环当中(这也是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一切经济实体的共同弊端)。同时,过分追求经济效益,致使社会伦理丧失、道德缺位。而这恰恰是维系社会团结的最根本的东西。因此,工商联(当然,也包括作为民主党派的民建组织)对企业组织理性、政治理性的引导,主要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光彩事业,参与国家扶贫活动,培养非公经济的职业伦理。光彩事业以“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为理念,是发展和建设非公经济职业伦理的重要途径,是社会的润滑液。光彩事业把企业的道德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三者有机统一起来,使非公经济人士在行动上实践以“先富帮后富,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在思想上培育社会伦理观,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激发社会公平和正义感,从道德上调节经济活动,治愈失范,将人们在社会现代化中所丢弃的伦理精神重新复归于社会发展的正当诉求当中,引导组织理性向社会理性回归,为真正的社会团结奠定精神基础。同时,工商联还承担着代表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进行政治引导的任务。通过政策宣传、法律宣传,使非公有制企业主明白,企业发展必须符合国家发展大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合理合法地获取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求得到社会的信任和国家的正当性支持。工商联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组织理性、政治理性的引导整合意义自在其中。
统战体系内的传统组织,本身是中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其组织理性与社会理性一般情况下均能达成有机统一。而且统一战线的引导具有放大和扩散效应,除了对各党派、各阶层、各团体产生较强的整合作用外,各党派、各阶层、各团体在认同执政党方针路线及政策的基础上展开的政治实践也会对社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和引导作用。
但是,对于发育于市场经济体制外的社会组织,他们的发展挤占了执政党传统组织的发展空间,也影响了执政党的社会基础,对执政党的权威形成挑战,而且这些组织存在组织理性日益远离社会理性的特性,这将为社会整合和社会团结带来很多问题。
统一战线对尚未纳入统战体系的社会经济组织的引导集中在那些社会力量较为活跃的民间组织中。“民间组织”这一称谓不仅仅指我国行政管理架构中获得合法身份的民间组织,还包括尚未取得合法地位但社会力量较为活跃的民间性社会组织。因此,我们对民间组织的理解是从统战意义上把握其实质的。在此,借用学者的定义对民间组织做出解释:所谓民间组织,实质上是指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国家组织形式的自组织的社会行动空间,在这个行动空间形成的是一种有组织的集体行动,人们不是孤立地行动,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或组织实体来实现共同的目标。[104]
民间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整合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一方面,民间组织通过制定行业规章制度,实行行业自律,扮演行业利益的代言人和政府政策、信息的传递者的双重角色,在政府和行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另一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可弥补政府和市场服务的短缺或不到位,特别是向弱势群体或低层社会提供救济援助,因而被认为具有重塑社会价值观的功能,有利于弥合社会裂痕,促进社会团结;此外,民间组织还具有表达社会多元利益的功能。这种表达是有组织的表达,作为个人与国家之间的桥梁,有利于加强个人与国家的沟通,是公民社会兴起和壮大的标志。可以说,民间组织在沟通、咨询、社会服务、社会调剂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功能。统一战线对民间组织的联系和整合,除了得益于民间组织的整合功能外,还在于当前的一些民间组织集中了大量的新的社会阶层,而民间组织为新的社会阶层有组织的集体行动提供了组织渠道。新的社会阶层借助于民间组织的表达渠道向政治体系表达利益诉求,提出各种要求和意见,因此,他们容易受到民间组织价值理念的影响,特别是当民间组织主张的价值理念与国家意识形态的要求相悖时,其利益诉求的表达方式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有些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尚存在非法经营的行为,其组织理性可能违背社会理性或政治理性,比如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慈善机构的公益性行为遭到社会的质疑[105]。因此,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特别需要国家的引导和规范。国家推动和规范民间组织的基本目标,一是社会正功能最大化;二是民间组织的无害化。而民间组织的统战工作也应该将此作为主要目标,并且根据统一战线本身的性质,应该更加关注民间组织的无害化问题[106]。也就是说,统一战线要优先保证民间组织的目标和行动意识“在政治上正确”,取得政治合法性,只有在政治上正确,才能得到更多的体制支持和资助,而“政治上正确”是民间组织与国家形成良性互动的前提条件。在此前提下,民间组织发挥社会正功能,取得社会合法性。民间组织与国家、社会的良性互动的可持续性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国家要尽可能提供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提高国家政治体系的吸纳和包容能力;另一方面,民间组织的社会活动应该顺应强化或者至少不危及中共执政安全的现实需要和利益诉求。统一战线在这两个方面均有所担当。首先,统一战线为民间组织提供了制度化的有序参与渠道,而且统一战线也正在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而努力。比如,为政协增设“新社会组织”界别的提议,可算为一种尝试。其次,统一战线积极探索引导社会组织的新方法新途径。2008年在重庆成立的“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简称“新专联”)应该是近年来统一战线引导整合新社会组织的一个创举[107]。在重庆市统一战线部门的引导下,新成立的“新专联”,其性质由民间组织向人民团体转变,就是对民间组织政治理性的引导,是统一战线的组织化的引导和整合,它使社会组织的发展获得现行体制的力量支持,有利于持续性地发挥社会组织的正功能。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统一战线对民间组织的引导工作在于,首先建立由统战部门牵头、党政有关部门参加、社会有关团体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和那些新的社会阶层较为集中的民间组织或有代表性的民间组织建立联系,尽可能拓宽其利益表达渠道,在此基础上,把国家和政府的工作目标融入各类组织的宗旨和职能中,形成正确的政治社会发展方向;激励民间组织向社会提供必要的帮助,引导其组织理性与社会理性相统一;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了解情况,发现、吸纳、培养民间组织中的社会精英;团结和联络新的社会阶层群众,对其中社会影响较大的先进分子在人大、政协、政府其他部门给予适当的政治安排,组织他们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各种形式的参政议政活动,拓宽其利益表达渠道,达到“做好一人工作,影响一个群体”的效应,从而引导社会组织的组织理性向社会理性归拢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民间组织成员进出民间组织的自由度、随意性大,致使代表性人物的范围不够宽泛,代表性人物的特色不易体现,代表性人物的影响力亦显不足。因此,依托代表性人物展开民间组织的统战工作,往往不能取得较强的效应。但支撑民间组织的基本理念和利益诉求往往更能吸引成员。为此,有学者建议,应围绕民间组织的代表性开展统战工作。民间组织的统战工作应该敏锐地捕捉社会领域的各种话语,并围绕各种话语组织各种讨论,广泛吸引民间组织中的统战工作对象,在讨论中活动中影响之,争取之,团结之。[108]
统一战线对民间组织的整合,也在一个侧面显示出了中国语境中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关系建构。在西方的理论语境中,公民社会与自由主义民主是不可分割的,它是由社会组织构成的,具有很强的自治性,而社会组织又能通过参与利益表达来影响政府的决策。就中国而言,社会变迁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公民社会”结构,历来是有争议的,有“多元主义论”、“中国特色论”、“法团主义论”之说。但民间组织的大量涌现,已经说明中国公民社会正在兴起和发展,而且随着政治体制改革及政府治理形式的转型,相对自主的社会领域会越来越宽广。但是,这绝不意味着社会发展无视国家权威、与国家渐行渐远。市场经济一开始就是在政治的主导下进行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连续性、政府决策调控的可持续性及社会自身发展的公平正义等价值取向都要求社会发展、市场发展处于政治权力和国家权力的适时调控之中。“中国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和现代化的发展路径需要有效和强大的政治支持,这不仅是后发国家的普遍发展规律,更是中国特殊的社会现实向政治系统提出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某种程度上讲,中国现代化的成败归根结底取决于政治系统能够为现代化发展提供多大程度上的政治支持。”[109]同时,现实中存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情况也要求通过组织化调控作用来弥补政府与市场的不足。因此,国家主导的组织化调控依然是建构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根本。
(三)以社会交往理性协调各类组织,团结凝聚社会力量
统一战线的社会交往理性是求同存异原则的具体运用,它致力于异中求同,末中求本,多中求一,在多元互动中求得社会的统一性。它旨在对不同领域内的经济、政治、社会力量建立对话及交流和合作,在理性的社会交往中促成不同主体之间基于民族、国家整体利益的共识,将各种主体力量汇集到执政党领导的统一战线中,以建构社会的统一性基础。
统一战线的社会交往理性是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交往理性在社会化趋势中与社会交往相结合发展起来的。在革命时期,为了汇集革命力量,统一战线的政治交往理性侧重于政治交往艺术和策略的运用。新中国建立后,在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在控制性的社会整合中,政治交往理性让位于“服从党的领导”,以至于压制了社会的创新活力,社会组织的自我协调能力丧失。改革开放以后,面对多元分化的社会,统一战线的社会化趋势愈来愈明显,在社会化的趋势中,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交往理性逐渐与社会交往相结合。与此同时,统一战线的民主协商得到了发展,成为统一战线协调关系的重要原则和方法。这使统一战线越来越与社会交往相结合。因此,在社会日益分化的大趋势下,统一战线展示社会交往理性的最大资源在于民主协商。民主协商作为统一战线整合协调各类组织的工作原则和方法,与马克思主义政治交往理性在内在精神上是一致的。民主协商的要义之一是求同存异,蕴含着参与、合作、沟通、包容的精神。基于统一战线的民主协商,不是一种策略,而是一种社会交往形态,是构建社会团结与合作的重要机制。
由于协商的存在,统一战线为各种社会组织提供了表达自身利益和展示自身观点的制度和平台,并以民主协商开展统战工作,使统一战线工作突破了传统性的宣读通报和行政式控制而融入社会化的进程中,与社会交往相结合,在理性的社会交往中,协调、沟通各类社会组织,重新建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国家层面,通过政治协商,创造了民族团结、党派合作和阶级阶层之间的协调;在社会层面,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协商,创造了政党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协调了党、政府与社会的利益,协调了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110]通过协调不同群体、不同单位、不同组织之间的关系,统一战线增进了社会异质性因素的联系,增进了社会的有机团结。在协商所建构的社会交往关系中,我们看到的不是被多元化逻辑分割的社会,而是多元力量共容共存的和谐社会,我们看到的不是各种对抗性的政治力量和利益集团形成的竞争性政治或斗争政治,而是各种政治力量能够讨论、对话和沟通的和谐政治;正如结构功能主义者的研究者卢曼指出:社会系统不是由行动构成的,而是由沟通构成的,使行动变得相关并由此产生社会系统的机制是通过符号代码(如话语和其他媒介)实现的沟通。统一战线运用民主协商的精神和方法,为执政党和社会力量及社会力量之间缔造了一种建设性的协商基础,有利于培养“沟通理性”,而“沟通理性”在哈贝马斯的理论中,是解决“形式理性”危机的方法。
从上述分析看,社会整合应该是政治组织、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协同发挥作用的结果,是国家主导的组织化调控的结果。政治组织引导社会组织的政治方向,同时,向社会组织提供制度化的参与渠道,(国家)要改变过去行政命令式的传统调控方式,转向与社会协商与合作来实现治理目标。在国家的调控下,社会组织要转变倾向于实现特殊群体或者小团体利益的自利性特点,经济组织(市场)应该是具有伦理责任感的经营体。政治组织与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的协商与合作的达成建立在政治组织对社会、经济组织的利益关怀、精神关怀、政治关怀和生活关怀方面,通过这种方面,可加强执政党和政府的影响力、渗透力和凝聚力,而这正是统一战线的优势,也是统一战线需要进一步开发的社会整合功能。
尽管以国家为主的组织化调控是保证转型期中国社会平稳转型的主导机制,但是,只有在制度化的构建中才能发挥组织的支撑作用。任何一个成熟的现代治理体系一定是涵盖了机制、价值、组织、制度四重要素。因此,在新的社会结构下,推进制度建设就成为执政者整合国家及社会分散性权力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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