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区域政府竞争力的指标体系设计
政府竞争力并非是摸得着的东西,如何科学衡量一个地方的政府竞争力?对此,目前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不过国际上两大竞争力评价权威机构国际经济论坛(WEF)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与发展学院(IMD)的评价体系可作参考,他们关于国际竞争力的评价体系中包含了政府竞争力子系统。
WEF认为,一个在国家或区域间竞争中胜出的政府一般具有如下特征:开放的市场、节俭的政府开支、低税率、灵活的劳动力市场、有效的司法系统、稳定的政治系统、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等。其中,政府作用指标评估它共有14项指标组成,其中11项为统计指标,3项为主观评价指标,由专家进行评价打分。具体包括:总税收占GDP的比重,政府预算盈余/赤字,政府债务,通货膨胀率,失业率,每十万居民中犯罪人数以及政府政策对市民的透明度,政府政策运用的有效程度等。IMD的评价系统与此大体相近,提出了衡量政府国际竞争力的三方面标准:(1)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是否最小化;(2)政府能否为微观经济主体提供可预测的客观社会环境;(3)政府将其制订的经济政策运用到变化的国际环境中是否具有应有的灵活应变性。凡是一国的政府职能能够按此要求和标准进行运作的,按照市场经济原理和国际竞争力理论,就认为政府管理对提高其国际竞争力是有效的,这样的政府管理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反之,则认为政府管理活动的是无效的或缺乏效率的,其国际竞争力较弱。[7]
哈佛大学的拉法尔·波塔(Rafael La Porta)等学者通过对“为什么世界上有些国家会‘善政’而有的国家不会?”以及“一个国家的历史是如何影响政府绩效呢?”两个问题的思考而共同提出了“政府质量”理论。他们在对新制度学派理论的学习和数据分析方法基础上检验了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政府绩效问题,提出了评估政府质量的五个指标:政府干预、公共部门效率、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政府规模、政治自由。在他们看来,一般的说,一个善政的有竞争力的政府,总是政府干预相对少,公共部门效率高、政府规模小、公共物品有效供给和政治自由度较高的政府。
因此,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关于政府竞争力强弱可从区域的竞争力和要素资源的流向来判断。因为,政府竞争力提升会拉动区域竞争力,不同区域之间政府竞争力的此起彼伏,会牵动要素资源的流动。所以,衡量地方政府的竞争力,可从政府的驾驭能力、政府负债状况、政府规模、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状况、政府的制度规范、政府的廉洁高效等方面设定具体指标。具体可概括为以下几个一级要素的评定:政府制度竞争力、政府公共治理结构竞争力、政府形象竞争力、政府的竞合能力、政府治理环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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