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变区域政府治理理念和区域政府行为
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是在严格区分政治与行政的基础上实行的“单一的行政”和“等级制结构”,管理者拥有至高无上的社会公共权力,是公共服务的单一提供主体。但是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出现,社会的结构急剧分化,公民社会全面兴起。这其中,政府组织仍然是“对资源和价值进行权威性分配”的主体,也以这个主体的身份参与地方资源和价值的权威性分配。但它已不再是唯一的主体,而必须在很大程度上容纳其他行为主体进入这一程序,与其他行为主体合作、协商,达成一致并相互监督。于是,政府公共权力出现社会化的趋势。
从传统的政府治理理念到现代的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变,首先要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建立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和全新治理文化。政府要充分认识区域共同治理中,其主要职责在于服务市场,因此,政府更多的是在政策和制度上对区域市场进行引导,为区域市场的发展创立一个公平、自由的市场环境。具体体现为:建立跨地区产业整合推进机制,制订有利于促进投资的政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优化地区经济结构与布局;构筑区域共同市场体系,使各种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降低地区经济发展成本。
第二个转变是政府之间要树立区域化思维,打破原先的单位“行政区”理念,树立区域化思维模式,由原先的区域间恶性竞争转化为良性竞争,避免无政府主义的竞争转化为良性竞争,避免无政府主义的区域竞争模式,在竞争中寻求合作,共同促进区域发展,强调区域公共事务的合作治理和谈判治理。具体体现为在法律制定方面,不仅仅是用单纯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反对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行为和诸侯经济,而且要尽快出台新的区域合作规则,放低国内、区域和地方市场进入制度,取消一些产业部门的垄断经营等;在社会资本培育方面,倡导一种公平、公开的竞争文化,包括减少管制、明确私有产权保护、减少对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补贴;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优化教育结构,大力加强基础教育,同时,要完善流动人口户籍管理制度,吸纳大批高素质人才来支撑区域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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