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 公共设施的恢复
公共设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基本生活,公共设施的灾后恢复对安抚民心、稳定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公共设施不能得到及时恢复,会对当地人民的生活保障、心理安慰、人身安全等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引发新的自然灾难或人为恐慌。
要及时抢修公共基础设施。水、电、气、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的中断影响巨大,很多恢复行动由此而无法进行。因此,短期恢复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尽快检修受损的关键基础设施,自来水厂、发电厂、电信部门等相关机构应当全力配合。[10]要尽快恢复“五通”,即路通、电通、水通、信息通、广播电视通。危机之后,基础设施常常会受到严重破坏,因此,抢修公路、铁路、疏通水路、恢复供电、供水、修复通信设施,是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条件,而广播电视通不仅是人民正常生活所必须,还可以向民众及时传递救灾赈灾方面的信息。没有“五通”,民众就无法恢复正常的生活,更不可能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要分清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恢复与重建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政府要鼓励、号召民众自力更生,克服困难,同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优先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热、广播、电视等公共设施,这些公共设施大多属于生命线系统工程。尤其是在大城市,生命线工程瘫痪的影响和损失是难以估量的,所以必须尽快恢复,尤其是通信、交通、铁路、民航、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要摆在优先恢复或者第一时间抢修的位置来考虑,只有这样才能够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功能的恢复。
除此之外,公共设施恢复过程中还必须恢复被危机破坏的危机预防体系,包括各种防灾设施,如防洪堤、水库、地震监测设备、海啸预警设施、救火设施、各种事故预防设施以及控制各种恐怖事件、骚乱事件和突发群体事件的设施和设备等,要用最快速度恢复,以防止新的危机突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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