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3 我国应急物资保障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制度,根据规定,我国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的救灾工作管理体制,救灾储备物资以地方各级政府储备为主。目前全国已设立10个中央应急物资储备库;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建立了省级应急物资储备库;251个地市建立了地级储备库,占所有地市的75.3%;1079个县建立了县级储备库,占所有县市的37.7%。近年来,中央财政共投入9.75亿元,采购救灾帐篷47万顶,其中单帐篷32万顶、棉帐篷15万顶。随着2007年12月9日红十字会总会备灾应急物资库在北京顺义区的奠基,标志着我国红十字会的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已初步形成。
应急物资为整个保障系统的运行提供物质基础,应急物资供应的准确、及时、丰富与否直接与应急管理的成效挂钩。但从我国目前实践来看,在应急物资保障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应急物资种类不全。最初中央级储备库的物资只有帐篷,后来根据现实需要,2008年4月,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发出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物资保障能力,我司决定编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物资生产商名录》,将具有良好资信的应急救灾生活物资供应商编入名录,为各级民政等救灾部门应急物资采购提供依据和参考。”但是编制目录只是列出一个生产厂家的名单,方便地方部门应急时联系,并不是将其实际列入中央储备物资名单[13]。二是中央储备库数量少、规模小、分布不均。目前我国设立了天津、沈阳、哈尔滨、合肥、郑州、武汉、长沙、南宁、成都和西安10个中央级救灾储备单位,由此可见其大部分分布在中国的东部和中部,整个西部,只有西安和成都两个代储点。2003年2月23日,新疆伽师地震,民政部不得不紧急从遥远的武汉储备点调运救灾帐篷入疆,6000顶帐篷经过5 000里铁路跋涉后,2月28日才抵达灾区,此刻离灾情发生已经过去了5天;三是现有救灾物资供应体系存在缺陷,一方面,我国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一直处于分散无序的状态,没有从统一、整体的角度来充分考虑多种灾害而配备应急资源。另一方面,应急救灾资源的管理低效,缺少对资源配置绩效的评价和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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