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一面镜子。过去的经历,无论是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皆能为当前的研究提供不少有益的启示,基层公务员素质建设的研究工作亦然。公务员素质中的知识、能力、个性与特质等诸要素均蕴涵着它自身运动变化的规律,进行基层公务员素质建设研究首先应建立在对公务员素质建设历史经验的总结基础之上,而对公务员素质建设历史的梳理最终离不开公务员制度这个大环境。我国公务员制度是我国传统干部人事制度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的改革与发展,所谓传统干部人事制度是指“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大一统人事制度。从制度来源上追溯,该制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的革命根据地人事制度发展而来”。[1]尽管我国公务员制度正式建立的时间不长,但作为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公共权力,履行公共职能的公职人员,无论对他们的称谓是官员,还是干部或公务员,都是既存的事实。因此,对我国基层公务员素质建设历程的追溯不能单以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公务员暂行条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作为起点。事实上,我国基层公务员素质建设的探索已经历了长期的实践过程。从建国前我国基层干部素质建设的初步探索,到建国以后基层干部素质建设探索的系统化开展,再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层干部素质框架的制度化实践,我国在基层公务员素质建设方面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回顾性梳理我国传统干部人事制度下干部能力素质建设的形成和发展历程,提炼出具有传承价值的基本经验,有助于理清不同时代背景下我国基层公务员素质的特定要求。这对于本书的研究目标而言,无疑是很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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