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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转型对我国基层公务员素质的要求

时间:2023-09-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成功的政府转型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公务员队伍作保障。本书通过对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的分析,归纳出服务型政府对我国基层公务员素质建设的八项基本要求。

公务员是政府组织的一部分,公务员素质建设与政府组织理念的转变和组织变革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公务员素质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充分考虑当今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当前我国政府正处于由经济建设型向服务型转变的历史转型期。成功的政府转型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公务员队伍作保障。通过深入分析服务型政府的内涵与特征,可以归纳出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我国基层公务员素质所提出的新要求,这对于加强我国基层公务员素质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005年3月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同志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34]“服务型政府”这一概念第一次出现在国务院的正式文件中,我国政府的治理模式开始由传统的经济建设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也强调,“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35]可见政府的转型、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已成为我国现阶段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和发展方向。

服务型政府区别于传统的政治统治型政府和经济建设型政府的显著特征,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人本、法治、服务、有效、民主、责任、分权、有限以及正义等。这些基本特征是由服务型政府丰富而广泛的意蕴决定的。本书通过对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的分析,归纳出服务型政府对我国基层公务员素质建设的八项基本要求。

第一,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特征要求基层公务员强化服务意识,具备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为中心,即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中心,维护他们的尊严,保护他们的利益,并为社会成员的更好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使他们能够平等、公正、有尊严地参与社会实践,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以民为本”是以人为本的进一步体现,它强调政府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并接受人民的监督;政府的全部行为必须着眼于公共利益、为公众服务,公民满意与否是衡量政府公共服务绩效的重要标准;政府必须依法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实现公共服务行为的规范化,实现公共服务的低成本、高效能,实现社会公众和政府的协商与合作;政府的行为范围、行为方式、行为效果都要从社会公众的需求出发并以获得社会和公众的最大满意度为依归。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特征要求基层公务员在工作中要体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服务群众的理念。

第二,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定位对基层公务员的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服务型政府,要求基层公务员具有公仆意识,能够以服务公众需要为导向,为维护社会秩序提供廉洁、高效、公正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在我国,政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需要切实关注广大公众的利益、需要和愿望,下决心改善民众生活质量。这需要基层公务员转变观念,从公众的角度思考问题,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科学设立服务质量标准,不断改进服务的质量。此外,由于基层公务员直接面对着社会大众,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众满意度的高低以及政府形象的好坏。因此,基层公务员必须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积极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

第三,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依法办事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法治政府的特征要求基层公务员具备扎实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法治是现代行政的基本手段、发展趋向和根本标志,是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无论是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政府,还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责任政府和社会公正等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涵也只有在法治政府的条件下才能得以实现。要建设法治型政府必然需要强调公务员的依法办事能力,按照诚实守信、程序正当、高效便民、依法行政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第四,有效政府的特征要求基层公务员精通岗位专业知识,具备组织协调能力、快速回应能力、行政执行能力、行政成本意识等。立足于公共利益的服务型政府必然是有效的政府,有效政府必然要求最大程度上克服传统政府所固有的效率低下、行动迟缓、回应性差等弊端。有效政府不仅需有很高的技术效率、配置效率,还应当有适当的制度效率,并能够将这三种效率有机地结合。这就要求基层公务员具备扎实的岗位专业知识,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快速回应能力、行政执行能力,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行政成本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等。

第五,责任政府的特征要求我国基层公务员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责任意识是公务员应具备的很重要的道德情感,是进行公共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在推动力量。责任型政府必然对公务员的责任意识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务员的责任意识不仅体现在承担个人责任上,而且还要承担政府责任,因为没有了政府责任,行政权力的运行就没有了制约,公民权力的行使也就没有了保障。因此,基层公务员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对公众负责,确保公共服务的质量。

第六,分权政府的特征要求基层公务员必须具备组织协调和沟通合作能力。合理的分权是完善政府治理、优化政府结构的重要内容,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在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合理分权是建立服务型政府所遇到的一个最复杂的结构性难题,解决得不好,就可能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社会失序和国家混乱。因此,基层公务员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合作能力,才能处理好分权政府的职责分工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功能衔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第七,有限政府的特征要求基层公务员树立正确权力观,按经济规律办事。服务型政府必然是有限的政府,有限政府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有限政府下的权能职责、服务的内容方式都必须受到法律和民意的规约。有限政府的基本准则是市场优先原则,这里的“市场”主要指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运行规则,在此规则下的政府干预只是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发挥作用。有限政府所具有的这些特征必然要求其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充分认识自己和政府的职能权限,严格按经济规律办事,不可对市场规律妄加干涉。

第八,正义政府的特征决定了基层公务员要具备公平与公正的特质。正义政府是服务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价值追求,是社会公平的充分体现。其根本原则在于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主张以民为本,关怀至上,以求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因此服务型政府必须建立在政治平等、法律平等、社会平等、机会平等的正义价值基础之上。在此背景下,作为正义政府主体的基层公务员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应该更加注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致力于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和谐的发展。

此外,由于政府的每一项具体职能都是由基层公务员直接承担落实的,其素质建设是保证行政体系高效运转的基础,是将政府转型付诸实践并落到实处的保障,因而政府转型客观上也对基层公务员素质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具体说来,政府转型的过程实际上是一系列的变革过程,因此基层公务员必须具备较强的应对变革能力。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政府转型及服务型政府建设不可以直接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范型,众多变革都需要在探索中寻找道路,这就要求我国基层公务员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此外,我国基层公务员须具备把握形势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政府转型的目标和方向,并据此制定合理的方案。另外,基层公务员作为社会问题的直接面对者,往往承受了较大的精神压力及心理负担,只有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心理调适能力,才能使其成功地应对变化了的环境。政府转型过程难免会触及部分公务员的利益,这同样也需要他们具有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和情绪稳定性,对自己进行重新定位,以适应政府转型的需要。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所处的政府转型时期要求基层公务员具备应对变革能力、把握形势能力、科学决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情绪稳定性和心理调适能力。而服务型政府作为新的政府治理范型,其基本特征包括以人为本、法治政府、有效政府、民主政府、责任政府、分权政府、有限政府和正义政府等,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基层公务员应该具备的素质要素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岗位专业知识,群众工作能力、公共服务能力、社会管理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快速回应能力、行政执行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沟通合作能力、行政成本意识、廉洁自律性、公平与公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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