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基层公务员素质建设存在的另一重要问题是素质体系不完善。我国200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规定了国家公务员应具备的政治鉴别能力、公共服务能力等9项能力标准,为基层公务员素质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根据素质及素质模型理论,与公务员绩效相关的素质要素除能力之外,还包括知识、个性特质等要素。可见当前的指导框架仍未形成体系。与此同时,素质本身所具有的动态性的特点要求基层公务员素质应该根据职位所处的行业环境、组织环境、社会环境等宏观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近年来,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均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剧。信息时代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尤其是当前我国正面临的政府转型和服务型政府建设都对基层公务员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管理对象、管理范围和工作方式的变化促使着基层公务员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提高。然而,现实中公务员素质“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例如,一些公务员“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一些公务员“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一些公务员“推动科学发展、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够”等,[46]可以说,当前我国基层公务员素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此外,本书实证调查统计结果也说明了这一点。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对于历史传承下来的,常抓不懈的素质要素如政治鉴别能力、政治理论知识等表现良好,而对于近年来刚刚兴起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且与基层公务员日常工作直接相关的公共管理知识、一般科技知识、外语知识、调查研究能力、信息处理能力等则比较欠缺。三个案例也充分暴露了当前部分公务员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够等弊端,这些都充分说明当前我国基层公务员素质体系不够完善,公务员素质发展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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