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世界上较早关注公务员素质建设的国家之一。前文述及,“素质”一词是上世纪70年代哈佛大学戴维·麦克利兰教授在协助美国国务院甄选高绩效外交官的相关研究成果中最先提出的。可以说,心理学意义上的“素质”概念本身是在对公务员队伍进行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心理学和管理学意义上的“素质”概念缘起于美国公务员素质建设的实践。然而,“素质”这一概念提出后并未立即在公共部门或者公务员管理中得到推广,而是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开始,全球经济发展转入“滞胀”式衰退时期,发达国家的政府似乎也运转失灵。政府不仅在调控社会和市场经济活动中失去其应有的功效,而且政府本身也成为一个“问题”。于是,从80年代初开始,为了解决政府本身的失灵问题,同时也是为了利用政府力量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许多发达国家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先后进行了持续性的政府改革,提出了所谓新公共管理的理念。新公共管理是相对于传统公共行政而言的比较模糊的行政学新概念,一定意义上而言,它可以被理解为试图借鉴或应用企业的管理模式或方法来改造公共部门的一系列当代管理实践活动。在以新公共管理为标识的政府行政体制改革进程中,许多国家对公务员制度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改革,其中既有对传统公务员管理体制及诸环节制度规范的调整和翻新,又有对人力资源管理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的实践与应用,而素质及素质模型理论的应用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一种新理论、新方法得到了当今国外许多发达国家的普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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