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是一个具有原生性的、独立的、自成体系的文明。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的12卷本《历史研究》,是以文明为单位研究世界历史全貌的一部最有影响的著作。他认为,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研究历史,使历史学家的眼界过于狭小,以欧洲而论,就没有一个民族国家能够独立地说明自身的历史问题。他主张应当将历史放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比较与考察,这个更大的范围就是文明。
汤因比认为世界历史演进中,有21个成熟的文明,它们是:埃及、苏美尔、米诺斯、古代中国、安第斯、玛雅、赫梯、巴比伦、古代印度、希腊、伊朗、叙利亚、阿拉伯、中国、印度、日本—朝鲜、西方、拜占庭、俄罗斯、墨西哥、育加丹。其中前6个是具有原生性的第一代文明,后15个是由第一代文明衍生出来的衍生文明。此外,还有5个中途夭折停滞的文明,它们是:波利尼西亚、爱斯基摩、游牧、斯巴达和奥斯曼。
汤因比认为世界历史进入文明阶段不过刚刚超过6000年,只占从原始人类算起整个人类历史的2%不到,因此,所有文明既具有历时性,又具有同时性,即几乎可以视为同一时代的。他又认为,所有文明社会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如果同理想的目标相比,这些成就都微不足道,因此,所有文明在哲学上可说都是等价的。
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一书中,力图证明各种文明都是在对环境的“挑战”所作的应战中产生,这些文明历经“混乱时期”之后建立起“统一国家”,造就“统一和平”。各种文明都由一批“有创造性的少数人”引导它们成长,由此而形成“统一教会”与“高级宗教”,这些“有创造性的少数”在这一过程中则蜕变成“统治者少数”。这些创造者不可避免地丧失了创造能力,而多数人相应地撤回了他们的认同、支持与模仿,整个社会便失去了新的应战能力。结果,导致文明衰落,最后,在“无产阶级”革命与“蛮族军事集团”的冲击下,内部外部危机一并爆发。文明于是解体、灭亡。
在汤因比的这一研究体系中,中华文明被划为原生性的古代中国、衍生性的中国两个文明,反映了他对中华文明发展的延续性和内在的高度统一性缺乏足够的了解。而要将他所概括的文明由产生到衰落、解体、灭亡演进路径套用到中华文明上来,显然更难和中华文明的实际相符。但是,不能就此否定汤因比的研究给我们的启示。因为以文明为范围进行考察,比之以经常更迭的王朝、国土经常变迁的国家为范围进行考察,确实更具有完整性、确定性、稳定性,从而能够更加深入,更加全面。汤因比将文明作为一个具有生命力的社会有机体加以考察,他所思考的许多问题也值得人们逐一深思。
中华文明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它至少已经延续了三四千年,是世界五大原生性的第一代文明中唯一一个没有中断,至今仍然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文明。
中华文明可以说正是应对环境的挑战而形成的一种以农耕文明为主轴,以草原游牧文明与山林农牧文明为两翼,并借助传统商业、手工业予以维系,以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予以提升的复合型文明。
中国传统农耕文明起源甚早,可能已有五六千年之久。它逐步演变为一种具有独特形态的非常成熟的农耕文明。自从商鞅变法以后,中国农耕地区就一直以一家一户为基本生产单位和生活单位,以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其根基。这种小农经济,其顽强的生命力,源于直接生产者——农民对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和生产工具拥有较多的支配权与自主权,他们自身拥有较多的人身自由,这就使他们对家庭中的人力、畜力、物力,能够较为合理而充分地予以利用,而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又特别能够节省与节约。小农的土地可以买卖,劳动力、资金、资源等各种生产要素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流动,这固然会导致土地集中,社会两极分化,但它们又可使小生产者具有很高的生产积极性,并能够在受到严重摧残后,顽强地迅速恢复与再生。
正是这种小农经济,奠定了中华农耕文明长时间绵延不断地存在与繁荣的主要基础。同时,中华传统文明的形成,从一开始就与北方与西部地区的草原游牧文明、西南广大地区山林农牧文明的生成和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农耕文明区域虽较小,但人口集中,生息在这一区域的人口经常占全体人口的80%以上,因此,它构成了中华传统文明的主轴。草原游牧文明与山林农牧文明地区人口相对较少,但地域特别广阔,极其广泛地影响着农耕文明和整个中华文明的发展。这三种文明在长时间的积极互动中,互相取长补短,形成互相依存互为补充的密切关系。
在中华文明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相当发达的商业与手工业,不仅是将分散的广大小农维系在一起的重要纽带,而且是将农耕地区、草原游牧地区、山林农牧地区维系在一起的重要纽带。它们不仅推动着传统农耕文明成为一个整体,而且推动着传统农耕文明、草原游牧文明、山林农牧文明成为一个整体。至于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的建立和巨大的发展,虽然极大地改变了中华文明传统的经济根基,但这只是中华文明自身的提升,而不是中华文明的断裂与否定。
与这一经济基础相适应,中华文明创造了由大一统国家长时间进行有效控制、协调与管理的政治文明。自秦汉以来,政治大一统成为中华文明一个最显著的特征。隋、唐、宋、元、明、清,毫无疑问是大一统的国家;三国、两晋南北朝、五代十国、辽金西夏,虽呈分裂态势,但只是追求大一统而未达目的的结果,分治的每一方都希望以自己为中心实现大一统。这也许可以对应汤因比所说的“统一国家”与“统一和平”,但在中华文明中,它绝非一个短暂的发展阶段,而是整个文明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诉求和主要支柱。
传统的政治大一统国家政权体系之所以产生并长久地运行,首先,分散的小农经济,需要集中而统一的行政权力对于社会的全面支配,解决他们无法分别解决的兴修水利、防灾防荒、利益冲突等一系列共同问题;同时,在农耕文明与草原游牧文明及山林农牧文明之间需要建立起稳定的秩序,使它们不再彼此冲突,而能积极地相辅相成。从修筑长城、屯垦戍边,到结盟和亲、羁縻修好,从守土卫疆、远征苦战,到设官分治、并入版图,都是为了解决农耕文明与草原游牧文明及山林农牧文明的冲突,为中华文明的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就汤因比所说的“统一教会”和“统一宗教”而言,中华文明和其他文明也不同。中华文明以“不语怪力乱神”而著称。中华文明一直注重以人为本,将人文化成视为实现人的最高价值的根本途径。人文化成,即尊德性,崇礼义,重教化,尚君子,以伦理为本位。中华文明因此常被称为一种泛道德主义文明。中国有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无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还是在人们日常生活里,道家、法家、墨家、纵横家一直被广泛运用,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其后又有天主教、基督教、犹太教和各种民间宗教为不同人群所信仰。中华文明恰恰没有汤因比所说的“统一教会”和“统一宗教”对全社会的统治。
中国乱世亦常用重典,但平时对德治、礼治的重视要远远高过于对法治及刑治效果的期待。这种以伦理为本位的泛道德主义,体现了小农经济对于家庭及社会长久保持和睦与稳定的强烈诉求,也体现了大一统国家有序与稳定运行的原则需要。泛道德主义,将人们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以及其他各种关系贯通与统一起来,具有极强的包容性与适应性,又较易操作。它使每一个单个的人都处在一个巨大的极为复杂的社会网络之中,成为夫妇、父子、家庭、亲友、同学、同宗、同事、同乡、同胞等等关系中的一个无法割断的一环,必须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敦孝悌,笃宗族,和乡党,“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论语·公冶长》),这种责任伦理被视为天经地义。中华文明中这一文化特征,在两千多年历史演进中,尽管受到过各种挑战与冲击,却一直保持着主导的地位。
中华文明在其发展历程中,也多次发生过下层民众的起义、暴动,发生过游牧民族大举入侵,类似于汤因比所说的“无产阶级”革命与“蛮族军事集团”的冲击。但是,这只是中华文明自身周期性的危机爆发与自我调节、自我修复,而不是文明的衰落、解体和灭亡。由此可以看出,中华传统文明就物质文明层面而言,已延续了数千年,它自成体系,是一种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都按照其自身规律而运行的具有很强独立性的文明,一种具有自己独特质的规定性并具有高度稳定性持续性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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