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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主义的兴起主要包括的内容

时间:2024-09-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边沁主义取得胜利的同时,有一些思想家虽然坚持进行彻底改革的必要性,却拒绝承认个人主义的道德权威,并批判自由放任理论。1830—1845年的15年是英国历史中最重要的时期之一,也许可以称之为《改革法案》时代。宪章派的呼声表达的是深刻的阶级仇恨以及对于整个社会制度的普遍不满。功利自由主义的答案基本上是清晰的。下面需要举一些例子说明对当时占主流的个人主义的反对。

第七讲 集体主义的兴起

改革法案时代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对立

1832年的个人主义向1870—1890年集体主义的转变

民主的进步并不能解释上述转变,而在后来的环境变化

 托利博爱主义和工厂运动

 工人阶级态度的转变

 经济社会理想的调整

 现代商业的特点

 户主选举权的引入(1868—1884)

随着《改革法案》的通过,自由主义开始占据主导地位,通常意义上的功利主义至少表面上也取得了主导权;不过,在一定程度上,这只是一种迷惑人的表面现象。在边沁主义取得胜利的同时,有一些思想家虽然坚持进行彻底改革的必要性,却拒绝承认个人主义的道德权威,并批判自由放任理论。

这两大相互对立的思想学派之间的重要差别不只具有思辨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它决定了人们看待当时最急迫社会问题的方式。1830—1845年的15年是英国历史中最重要的时期之一,也许可以称之为《改革法案》时代。这也是一个骚动的时代。城市手工业者和农村工人的不幸处境和不满尽人皆知。没有一部议会立法能够迅速扫除旧济贫法带来的贫民的悲惨景况。1834年新济贫法包含的真正的救助措施,由于过于迅猛严苛,并缩减了院外救济,以及它那令人厌恶的巴士底狱般的济贫院,迅速增加了贫民中最困顿潦倒之人的苦难,并激起了民众强烈的反对。当时英国劳工的工资少得可怜。工厂的工作环境极其糟糕。四处都弥漫着工薪阶层的不满。1832—1843年的法院案卷中记载着大量的骚乱、阴谋、叛乱案件。[1]英国工人群情激昂,城镇里不断有工联分子的暴力行动。[2]人民宪章的要求预示着社会的景况即将走向革命。对于我们来说,我们已经知道人民宪章的一些要求变成了法律,而没有引起社会或政治的动荡,因此我们这时代的人也许会认为,宪章主义终将坐大。但是,1832年的人们更理解他们生活的时代。宪章派的呼声表达的是深刻的阶级仇恨以及对于整个社会制度的普遍不满。那些只了解繁荣富足时代的英国、只了解谷物法废除之后普遍善意的人,无法意识到1832—1840年间使英国公众焦虑万状的“英国问题”的紧迫性。这是一个极其棘手的问题,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是,究竟是否有可能缓解工人阶级的苦难,并消除他们的不满?

功利自由主义的答案基本上是清晰的。他们认为,明智的政策就是像《改革法案》希望做的那样,让国家掌握她自己的命运。因此,他们认为,接下去要做的就是革除所有明确的弊端,废除所有不正义的法律,尤其是那些不公正地、沉重地压迫穷人的法律。他们设想,只要进行了这些改革,法律就能发挥更大的作用;然而这只是人们的假设,并不是论证;因为社会病痛的最终治疗手段必须依赖普遍的善意,以及最重要的,个人的能力与自力更生。

1830年,西德尼·史密斯对某种类似托利主义观点的反驳最好地证明了这一理论。该观点认为《改革法案》不会给伐木工和取水工带来任何好处。

1830年,西德尼·史密斯写道:“这对伐木工和取水工有什么好处?要是古老的塞勒姆(Old Sarum)被废除了,取而代之的是伯明翰的代表,那他们能得到什么利益?但是,如果考虑的是《改革法案》这个问题,那么就必须从更多的方面对之进行讨论。他们又能从天主教解放,从废除《宣誓与法人法》,从1688年革命,从一切伟大的政治变革,从良好的政府中得到什么好处呢?首先,要是大多数人都受益了,而少数下层民众没有受到伤害,那么单单这点就足以说明改革是合理的。然而,伐木工和取水工确实也从改革中获益了。改革会带来节俭和调查,会有更少的工作,更少奢侈浪费;人民对之感到厌恶的战争不会再持续多年;穷人不再被征税,税只对富人开征;世俗的习惯将在国家中变得更加普遍,因为富人为了获得政治权力不得不取悦穷人;残忍恐怖的惩罚(例如对于夜间偷猎的惩罚)会被废除。人们将会因为偷猎野鸡行为得到应得的惩罚,而不会离妻弃子被囚禁7年。烟草每磅将便宜两便士。蜡烛的价格会降低。最后人们将切身感受到政治改革带来的这些利益。我们并不是要假惺惺地消除贫穷,消除人们所受的苦难;但是如果和平、节俭和公正是改革的结果,广大的民众将获得无数微小的利益,或仅仅在我们看来是微小的利益,对他们而言却不是。约翰·罗素与面包奶酪价格降低之间的联系会变得更加清晰,因为那正是他诚实、智慧、有益的一生致力实现的目标。”

“不必再费口舌在这些毫无意义的话上。总之,在糟糕的政府之下,所有的东西都更加昂贵,而在良好的政府之下,则一切都更便宜。因此,他们提出的真正问题是,政府的改革对你有何影响?他们希望蜜蜂不闹不蜇,那样他们就能平静地洗劫蜂巢。”[3]

这些预言中的每一个字几乎都兑现了。

下面需要举一些例子说明对当时占主流的个人主义的反对。我们将列举三个天才般的人,他们都不信任自由放任主义,都认为应当运用国家的巨大权威治疗国家罹患的病痛,除此之外,他们之间毫无其他共同之处。

1829年,苏塞写道:“道德上的恶都出自人类自己之手,并且毫无疑问其中大部分都可以得到根除,尽管也许只有在巴拉圭(最不完美的乌托邦),根除道德邪恶的努力才被付诸实施了。”[4]

此外,在苏塞看来,邪恶可以通过教会的道德权威以及国家的行动加以根除阻止。

1838年,阿诺德博士认为,国家忽视了应该设置一个合适的官职以培育人民,他写道:“这种忽视受到一条极端荒谬的格言的鼓励,它以政治智慧之名投合了人类的自私心。我指的是市民社会不应当干涉其成员,应当让他们能够独自寻求各自的利益,只要他们没有对邻居作出欺诈或暴力的行为。他们完全知道,社会中的成员在天生的能力上并不平等,而且他们从历史中更找不到说明他们有平等能力的事例;他们同样知道,每一种权力无不希望不断壮大,而我们却必须袖手旁观,看着这些最不平等的族类自生自灭,忘记了社会的真实含义并不仅仅是一些族类的聚合,它的目的是为所有成员提供公共利益,限制强者并保护无助的弱者。”[5]

1839年,卡莱尔写道:“在这个你争我夺的复杂世界上,优良的政府和糟糕的政府相继上演。人们一直以为统治这个世界的是一位盲目的女神,但事实上,那些制度都是看得见的上帝或女神的作品,它们只是不需要受到干涉。那么,英雄们的雄才大略,还有天才们的灵感对人们有什么助益呢?扣紧自己的口袋,并静静地待着,这并不是多么复杂的做法。自由放任,放任自由!有所为之处必有所不为。……从根本上看这些就是主要的社会原则(如果它有原则的话),《济贫法修正案》反对其他的做法,它惟一的优点就是敢于大胆宣称自己遵循的是这一原则。这样的原则,笔者本人决然不会相信;这样的原则,笔者决然要抓住任何时机批判它的虚伪、异端、可憎;这样的原则,它一无是处。”[6]

1830—1840年间,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之间的争议逐渐形成。个人自由的系统扩展、消除一切形式的压迫以及个人奋斗和自力更生的精神,它们能够治疗(假定通过立法治疗)即将使国家万劫不复的病痛吗?

对于这个问题,1832年开明的舆论毫不犹豫地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尽管有少部分思想家或多或少依据对工人阶级的同情而反对这种回答。当时,1832年的舆论至少已经统治议会活动长达30或40年了。然而,自1870年以后,对于同样的问题,英国的立法舆论给出的答案即便不是否定的,也已犹豫不决了。

这一讲的目的是要解释社会或政治理念的革命性变迁,它在舆论的历史中是极其引人注目的现象。事实上,我的讲座无非就是要尝试分析引起集体主义兴起的条件或原因,或者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我试图分析损害边沁自由主义权威的原因。[7]

先看看通俗流行的解释。1867—1884年间的议会改革法案使英国的政治转变为民主制,并且,人们认为这一转变能够完全解释社会主义的兴起。大众必定是穷人,而穷人本质上又都是社会主义者。哪里你能看到民主制,哪里你就能发现社会主义。

我们已经指出,[8]这种推理根本是错误的。民主不能等同于任何一种立法舆论。英国政府远非美国政府那般民主,而美国的国会立法又远不如帝国议会的立法那般具有社会主义性质。英国的立法逐渐趋向社会主义,其原因也并非财富阶层在政治上的衰落。在民主制政府之下,他们拥有实质性的权力:他们以各种方式决定国家的政策。然而,财富阶层对于集体主义立法却只能微弱地抵抗,而没有更进一步的抵抗。民主的兴起不足以解释集体主义立法的统治地位。

真正的原因不在政府形式的变化上,而在社会条件的变化,民主的兴起只是其中一种社会条件。这些最重要的社会条件在1867年改革法案之前就已经产生作用了。

这些社会条件可以简述如下,它们通常相互配合:托利博爱主义与工厂运动[9]、1848年后工人阶级态度的转变、经济理念的修正、现代商业的特征、户主选举制的引进。

【注释】

[1]R.v.Pinney(1832),R.v.Fursey(1833),R.v.Vincent(1837),R.v.Collins(1839),R. v.Feargus O’Connor,R.v.Cooper(1843).此外还要算上臭名昭著的多尔切斯特劳工(Dorchester Labourers,1834)案件。Webb,History of Trade Unionism,p.129。

[2]有关1830年发生的捣毁机器的暴力事件,参见Sydney Smith,Letters to Swing,Lady Holland,Memoir,4thed.,i,p.287。

[3]Sydney Smith,Works,ed.1869,pp.670,671.

[4]参见Southey,Colloquies on the Progress and Prospects of Society,i,p.110。
麦考雷写道:“如果他(苏塞)的政治体系中存在任何主导原则的话,那么这个原则就是其中最深远、最广泛的一个错误,也即其著作中关于国家职责的部分。他认为,政府官员的责任不仅仅是要保证人民人身和财产免受侵害,而且还要成为各行各业的仆从,包括建筑师、工程师、学校校长、商人、神学家,政府要成为各个教区最慷慨大方的女士,要刺探进每一户家庭,进行监视、窃听、援助、监控,还要为人们盘算如何花他们自己的钱,为人们选择何种思想适合他们。如果我们正确地理解了,那么他的原则就是,谁都没有能力为自己做任何事情,只有政府官员们才能为人们安排一切,这也是其应尽之职责。政府对个人的习惯和观念干涉越多,政府就越趋近完美。
  “他似乎完全了解,政府应当尽全力改善底层劳动者的悲惨状况。”Macaulay,Critical,etc.Essays,ed.1870,p.110。
  今天的读者可能很难理解,麦考雷对苏塞《谈话录》中思想的批判是完全正当的。但是,这位辉格党批评者对苏塞所有著作烂熟于心,他本能地发现苏塞整体的社会观点是和1832年的自由主义对立的。现在的苏塞崇拜者们也承认这种对立,他们愿意因此将社会改革者的美名加在苏塞头上。“他期待在财产斗争(他看到这场斗争即在眼前)结束之后,能到来一个美好时代,那时欧洲的公共舆论将不会像现在一样容忍奴隶制,它不会容忍大部分人处于极端贫困的状态存在;那时土地将不再集中于大地产主手中,土地的公有,例如欧文的拉纳克(Lanark)能最终实现。”Dowden,Southey,p.154。
  “拉斯金先生也常常预感到苏塞描写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在许多方面要比苏塞乐观天真的批评者(麦考雷)了解到的更加深刻、真实。”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vol.liii,p.288。
  对比侯德斯金(Thomas Hodgskin,1787-1869),以及哈列维关于无政府主义(以极端个人主义为基础)和某种类似集体主义思想的联合。

[5]Arndd,Miscellaneous Works,pp.453,454.

[6]Carlyle,Works,x,p.340,“Chartism”。同时参见ibid.,ch.vi,p.368.

[7]边沁主义改革者从未获得适当的机会将他们的政策完全付诸实施。他们的一些议案从未实施过,例如院外救济就从未被废除。而其中一些议案的实施过程也是拖沓延迟,以至于其有益的效果丧失大半。如果改革后的第一届议会能够在实施新济贫法的同时迅速建立起自由贸易,并给予1832年的非国教徒完全平等的政治权利(就像他们今天拥有的那样);如果1832年事实上所有的行业领域都能对罗马天主教徒完全开放(就像1905年的开放程度那样);如果奥康内尔能够首先成为爱尔兰的检察总长,并进而成为大法官;如果在1838年之前一直困扰着爱尔兰的什一税斗争能够在1834年结束,那么,难道至少我们不能够在物质财富上获得迅速的繁荣、进而缓解社会的压迫情绪、并产生一种社会团结的普遍情感吗?这种社会团结情感不是正足以证明个人主义原则切合当时的需要吗?我们改革渐进缓慢的特点自有其优势之处,然而这些优点却被过分夸大了。在著名的《郡法院发展史》一书中,斯纳格爵士(Sir Thomas Snagge)评论1846年的《郡法院法》时写道:“这些条文是议会近20年来持续不断努力的结果,遇到过许多反对,但都坚持过来了。这些斗争习惯于以相互妥协而终结,事实也是如此。这些都是所有英国的合理改革的老生常谈:激进的改革得到成功抵制,渐进的改革幸运地实现。”难道我们令人尊敬的作者能够严肃地认为,党派导致的对立足以补偿这20年间穷人实际上受到的不公正对待?即便如此,改革拖延不前导致的危害也是巨大的。它使人们常常感受到改革未尽之痛楚,这种痛苦的感受几乎使立法的所有好处丧失殆尽。

[8]参见本书第三讲。

[9]这种表达明显不准确,但是出于便利,我还是使用了这个广为人接受的名词,用以表示支持通过法律调整工厂劳动力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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