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火灾的时候,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起火单位必须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速到火场,及时扑救。那么,一旦遇到火灾,应如何及时报火警,为大家赢得更多宝贵的时间扑火、救火呢?
(1)要牢记火警电话“119”。
(2)接通电话后要沉着冷静,向火警中心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以及着火的范围。同时还要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
(3)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4)打完电话后,要立即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5)迅速组织人员疏通消防通道,清除障碍物,使消防车到火场后能立即进入最佳位置,灭火救援。
(6)如果着火地区发生了新的变化,要及时报告消防队,使他们能及时改变灭火战术,取得最佳效果。
(7)不入险地,不贪财物。在火场中,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身处险境,应尽快撤离,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而把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在穿衣或者搬离贵重物品上。已经逃离险境的人员,切莫重返险地寻找钱财。
(8)简易防护,蒙鼻匍匐逃生时如果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切记要防止因吸入大量烟气而中毒窒息的危险,为此可采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办法。因为烟雾比空气轻,飘于上部,贴近地面撤离是避免吸入烟气、滤去毒气的最佳方法。穿过烟火封锁区,应佩戴防毒面具、头盔、阻燃隔热服等护具,如果没有这些护具,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者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部和身体裹好,再冲出去。爬行时要将手、肘、膝盖紧靠地面,并沿着墙壁边缘逃生,以免跑错方向。
(9)火已及身,切勿惊跑。经过火焰区域时,要先弄湿衣服,或者用湿棉被(湿毛毯)裹住头和身体,以防止身上着火,然后迅速通过火焰区域。万一身上着火,千万不可因害怕而乱跑或者用手拍打,因为奔跑或者拍打时会形成风势,促旺身上已燃的火势。正确的做法是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者就地打滚扑压身上的火苗;如果近旁有水源,可用水浇燃烧的衣服或者跳入水中;如果同伴身上着火,可用衣被等物覆盖的方法灭火,或者用水浇来灭火。
(10)善用通道,莫入电梯。按规范标准设计建造的建筑物,都会有两条以上的逃生楼梯通道或安全出口。发生火灾时,要根据情况选择进入相对较为安全的楼梯通道或安全出口来逃生。除了可以利用的楼梯通道或安全出口外,还可以利用建筑物的阳台、窗台、屋顶等攀到周围的安全地点,然后沿着落水管等物体滑下楼来脱险。火灾发生时,高层建筑中的电梯供电系统随时会断电,电梯也会因巨热作用随时变形,从而失去输送功能,如果此时走进电梯,就有可能被困在电梯内。另外,由于电梯井直通各楼层,火灾发生时,有毒的烟雾瞬间便会弥漫到电梯内而直接威胁人的生命。因此,切记火灾发生时,千万不要乘普通的电梯逃生。
(11)缓降逃生,滑绳自救。高层或者多层公共建筑内一般都设有高空缓降器或者救生绳,火灾发生时,人员可以通过这些设施安全地离开危险的楼层。如果没有这些专门设施,在安全通道又已被堵死、救援人员也不能及时赶到的情况下,你可以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设法逃生。如果没有绳索,可利用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然后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索缓滑到下面楼层或地面,快速逃生。
(12)避难场所,固守待援。一旦发生火灾,如果逃生通道已被火焰与浓烟切断,而且短时间内无救援人员到达时,可采取自创避难场所而固守待援的办法。首先应迅速关紧迎火的门窗,再打开背火的门窗,接着用湿毛巾、湿布堵塞迎火门窗的门窗缝,或者用湿棉被直接蒙上门窗,以防止烟火渗入,然后不停地用水淋湿房间,降低温度,固守房内,直到救援人员到达。
(13)急发信号,寻求援助。火灾发生时,被烟火围困而暂时无法逃离的人员,应尽量待在阳台或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的地方。在白天,可以向窗外晃动鲜艳衣物,或者向外抛耀眼的东西;在晚上可以用手电筒不停地在窗口晃动或者重敲东西,及时发出有效的求救信号,以引起救援者的注意。消防人员进入室内都是沿墙壁摸索行进的,所以一旦被烟气窒息而失去自救能力时,应最大努力滚到墙边或门边,这样便于消防人员寻找营救;此外,滚到墙边也可防止房屋塌落砸伤自己。火灾中被困人员只有充分暴露自己,才能给营救者争取到宝贵的时间,也才能及时拯救自己。
概括起来,面对突如其来的火灾,只要坚持“三要”“三救”“三不”的原则,就有可能化险为夷,绝处逢生。
三要:一是要熟悉自己住所的环境;二是遇到火灾时要保持沉着冷静;三是要警惕毒烟的侵害。
三救:一是选择逃生通道自救;二是结绳下滑自救;三是向外界求救。
三不:一是不乘普通电梯;二是不轻易跳楼;三是不贪图财物。
【案例】
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
2014年2月15日中午11时25分,吉林省吉林巿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吉林市公安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集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13时45分,火势得到初步控制。15时30分,大火被扑灭。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消防人员通过三部云梯对2楼、3楼、4楼被困人员进行紧急搜救,截至16时30分,共救出120人,受伤的71人被马上送往各大医院进行抢救。这次大火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是一次典型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事故原因:经国务院调查组勘察确定,火灾系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工张某,于当日9时许向3号库房送包装纸板时,将香烟掉落在仓库中,引燃地面上的纸屑、纸板等可燃物引发的。
火灾教训:一是中百商厦没有认真落实自身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法律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没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火灾发生后,没有及时报警,也没有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二是违章搭建仓房,最终导致火灾的扩大与蔓延。三是没有对从业人员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员工缺乏防火、灭火常识,致使符合规范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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