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新世纪推广普通话工作目标,国家语委坚持“一个中心,四个重点领域,三项基本措施”的工作思路。
“一个中心”,即以城市为中心。城市是一个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科技、教育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对周边地区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搞好城市的普及普通话工作,对推动全社会普及普通话具有重要意义,对加强城市文化建设、提高市民整体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也具有深远影响。
“四个重点领域”,即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普及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工作侧重在“四个重点领域”,最终带动全社会普及普通话,也就是通过努力,使普通话首先成为“四种语言”,并最终成为“国家通用语言”。第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普通话水平达标的教师才能上岗。第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公务用语,在公务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使普通话成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语言。第三,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声传媒要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使普通话成为新闻媒体的宣传语言。第四,提倡文化、商业、旅游、邮政、通信、交通、铁路、民航、金融、保险、卫生等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使普通话成为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语言。第五,全国不同民族、不同方言区的人员在公共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国家的通用语言。
“三项基本措施”,即对城市、行业和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评估,对特定岗位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开展以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第一项基本措施是,对城市、行业和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评估”。第二项基本措施是,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这是依据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评价个人掌握普通话规范程度和运用普通话能力的一种语言考试。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毕业生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第三项基本措施是,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开始,每年9 月份的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每年一度的“推普周”以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工作,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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