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立课题组,开始研究制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1991年该标准通过专家论证,1992年由国家语委原普通话推广司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试行,1997 年国家语委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试行)》作为部级标准正式颁布。该标准将普通话水平分为三级六等:“三级”是首先将普通话水平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可以称为标准的普通话,二级可称为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三级可称为一般水平的普通话;“六等”指在每一级中进一步分出的甲等和乙等。
各个等级的普通话水平具体描述如下:
一 级
一级甲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测试总失分率在3%以内(即97及97分以上)。
一级乙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8%以内(即92及92分以上但不到97分)。
二 级
二级甲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等)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测试总失分率在13%以内(即87分及87分以上但不到92分)。
二级乙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fu-hu ,z-zh-j不分、送气不送气、i-ü不分、保留浊塞音和浊塞擦音、丢介音、复韵母单音化等)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20%以内(即80分及80分以上但不到87分)。
三 级
三级甲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较明显。词语、语法有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30%以内(即70分及70分以上但不到80分)。
三级乙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语、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40%以内(即60分及60分以上但不到70分)。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是全国统一的标准,是制订《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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