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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源与科技基础条件的区别

时间:2023-09-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鉴于此,本书最关注的科技资源就是以物力资源为主的,包括科技信息资源和科技人才资源在内的综合性的科技资源体系。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层面,科技资源在本质上是包含知识要素在内的资源,其科技知识成分决定了其与其他类型资源的区别。

从现有的国内外实践和理论来看,尚没有统一、明晰的对“科技资源”进行的概念界定。但总体而言,绝大多数学者或政策法规所指的“科技资源”,是指能直接或间接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一切资源,包括一般意义的劳动力、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资金、科学技术存量、基础条件、信息、环境等,它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生产要素的集合,也是科技活动得以展开的主要条件。

首先在这里可以借用一个定义:科技资源是科技活动的物质基础,是创造科技成果,推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素的集合[1]。科技资源是与科技相关的资源,包括社会科技活动中相关的人财物等资源,相对比较宽泛,而我们要研究的科技资源主要是物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因为财力资源的管理目前是非常规划化的,财政资金的使用也有专门的机构管理。之所以要研究物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因为正如许多学者所关心的,目前我国的科技资源总量非常丰富,但是浪费现象非常严重,许多资源还没有使用过几次,就已经需要更新换代,尤为可惜。有鉴于此,本书最关注的科技资源就是以物力资源为主的,包括科技信息资源和科技人才资源在内的综合性的科技资源体系。物力资源包括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资源等实物科技资源;科技信息资源以网络化、信息化的科技资源信息为主,目的是构建实物资源能够开放共享的大环境。

从上面部分内容来看,实际上,我们已经预先对科技资源进行了界定和分类,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科技资源的分类情况。针对科技资源的分类,国内外有“二分法”“四分法”“五分法”等不同的方式。“二分法”就是简单地将科技资源分为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这样的分类在美国和日本比较实用,也是他们政策依据的出发点,这两个国家的实物资源利用法规比较完善,对实物资源的管理很是规范,所以他们不再着眼于对实物资源的利用分析。“四分法”就是我们所使用的分类方法,是将科技资源用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和信息资源进行汇总,国内在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这样使用,但是虽然是这样分,正如上段所阐述的那样,实际上大家最关注的还是物力资源的使用情况,因为其他类型的资源相对比较规范,所以十几年来的文献分析中,提到科技资源,一般都是特指科技实物资源。另外还有人把科技管理也看作是重要的科技资源之一,是一种无形的科技资源,于是就在上述“四分法”基础上形成了“五分法”。从科技资源共享的具体类型来看,日本、美国等国家所指的“科技资源”主要包括大型科学仪器、科学数据、科技文献、实验动物、科技人才、公共技术平台等,体现出较强的一致性。

其实,这些学者都是从科技政策或者经济学角度对科技资源进行定义及分析,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科技资源的知识层面的意义。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层面,科技资源在本质上是包含知识要素在内的资源,其科技知识成分决定了其与其他类型资源的区别。相应的,科技资源研究就可以放在知识经济层面进行分析,如可以说科技资源经济是经济发展的较高阶段,资源经济以对资源和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利用作为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基础,科技资源是构成这种基础的基本内容。没有长期的科技资源积累,难以出现推动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创新。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文献经常使用“科技基础设施”一词来表示大科学工程(装置)和研发实验基地等科技基础条件,笔者认为,“科技基础设施”与“科技基础条件”两种说法虽然有时可以通用,但是其内涵有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一是“科技基础条件”的内涵大于“科技基础设施”,例如科技文献一般就不归入科技基础设施内,只有在表示大型仪器、大科学工程与研发试验基地时,二者才可通用;二是“条件”含有动态供给的意蕴,而“设施”单纯表述静态的存在,所以在与“供给”联系在一块时,应该用“科技基础条件”这样的表述;三是附着在科技基础设施之上的科技服务人员、科技服务网络系统与科技信息,难以用“设施”来涵盖,而“条件”一词则可以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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