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过压力颇大的面试等过程,恭喜你拿到了梦寐以求的offer,但对于研究生来说,要小心不要被一个专门针对外国研究生的“4·15协议”所绊倒。美国300多家大学联合制定并实施针对外国研究生等的“4·15协议”,主要内容为:申请赴美留学、已拿到多个学校的带财政资助的录取通知书的研究生,必须在4月15日前,决定一所要去的学校。“4·15协议”文本要求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达学生。
经过压力颇大的面试等过程,恭喜你拿到了梦寐以求的offer,但对于研究生来说,要小心不要被一个专门针对外国研究生的“4·15协议”所绊倒。
美国300多家大学联合制定并实施针对外国研究生等的“4·15协议”(Resolution Regarding Graduate Scholars, Fellows, Trainees and Assistants),主要内容为:申请赴美留学、已拿到多个学校的带财政资助的录取通知书的研究生,必须在4月15日前,决定一所要去的学校。也就是说,录取通知书的最后答复日期是4月15日,录取学校不得把最后答复日期设置在4月15日之前。这个“协议”的用意,是约束某个申请人同时接受多个学校的录取,但直到开学前才通知其中一些学校“无法按时就读”的不当行为。申请人的这一做法将大大影响学校正常的招生、教学秩序,也让美国高校每年白白放空大笔助奖学金。当然,他们还损害了本国申请者的形象,为后来的申请者带来麻烦。
如果在接受一所学校的录取之后反悔,想接受另外一所学校录取,如果没有超过4月15日,则需要提交一个撤销通知,如果日期已经超过4月15日,则必须取得先前录取学校的书面同意,否则受损害的学校有权请求所有签署“4·15协议”的其他大学拒收该生。
“4·15协议”文本要求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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