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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族对伟大祖国的贡献

时间:2023-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次,吐谷浑对青藏高原畜牧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土族对伟大祖国的贡献_中国土族

第二节 土族对伟大祖国的贡献

在我国多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过程中,土族及其先民又以自己博大的胸怀,与周围民族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以自己的勤劳与智慧,创造了兼容并蓄、绚丽多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对中华民族文明的发展与进步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土族先民的历史贡献

土族虽是明代以来形成的一个新民族共同体,但土族先民的足迹很早就出现在了西北地区,他们在甘青地区的历史上曾经十分活跃,为青藏高原的开发和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后来土族的发展史谱写了华丽的序曲。

魏晋以来活跃于青藏高原地区的吐谷浑人是土族重要的先民之一。吐谷浑自西晋末年辗转迁居到甘青地区后,立足于群羌之中,经过数代首领的苦心经营和努力开拓,不断兼并、联合以羌人为主的当地民族,建立了称雄青藏高原的草原王国。在风云际会的魏晋南北朝及隋唐时期前后存在了近350年,成为西北历史上较有影响的少数民族政权之一。由于土族先民吐谷浑在历史上很有作为,因此为我们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作出了多方面的历史贡献。

首先,吐谷浑实现了青藏高原地区的局部统一,为此后这一地区纳入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奠定了基础。在吐谷浑国力强盛时,不仅将青藏高原东部基本统一,而且将塔里木盆地南部地区也纳入其统治之下,疆域方圆几千里,实现了青藏高原地区的局部统一,为此后吐蕃统一青藏高原地区和元代将青藏高原纳入统一多民族国家奠定了基础。此外,在吐谷浑迁入青藏高原地区之前,生活在这里的是众多的羌人部落,他们虽然生息于此的时间比较长,并在农牧经济发展方面作出过突出贡献,但在社会发展形态上一直处于部落阶段,始终未能建立起联合统一的政权,步入国家阶段。吐谷浑迁入这一地区后,在保留原有部落组织的同时,积极吸收汉文化,效仿中原王朝,设官立制,建立国家政权,将这一地区由氏族社会带入到封建社会,改变了社会政治和社会组织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对地区社会政治的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其次,吐谷浑对青藏高原畜牧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吐谷浑原为活跃于北方草原的鲜卑慕容部的一支,在魏晋之际迁入青藏高原地区时,不仅将北方许多先进的畜牧生产技术传到了这里,而且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对这里原有的牧业生产方式进行了改进。他们利用并建造城郭、居室、畜圈等,将原先传统的自然游牧方式改变为相对定居半定居的畜牧方式。设置围栏,合理利用牧草资源,提高牧业生产水平。其中最值得称道的是,吐谷浑人不仅善于培育良马,还擅长驯马。他们以中亚良马为母本,以青海湖环湖地区的浩门马为父本进行杂交,从而培育出骏异的青海骢,名噪一时,以至于史书中常有吐谷浑“多善马”“出良马”的记载。此外,他们把骏马训练得能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称之为“舞马”,将其作为珍贵的方物进贡给当时南北朝各政权,成为南北朝统治者宫廷娱乐的重要内容。

再次,吐谷浑对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作出过积极的历史贡献。南北朝时期,南北对峙,战乱不止,东西方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受到极大影响。吐谷浑人顺天时,不失时机的抓住青海地处东西方交通要道的有利位置,充分利用其所拥有的交通条件、牲畜运力,充当东西方贸易的中介,主动承担起向导、翻译和护卫工作,既繁荣了本国的经济,又沟通了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对南北朝时期的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作出了值得肯定的积极贡献。

13世纪前后迁居青海地区的蒙古人也是土族的重要先民之一。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奉命镇守青海地区的蒙古军队和随之而来的一部分蒙古部众,在青藏地区归属元朝版图的过程中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早在蒙古汗国窝阔台汗次子阔端经略吐蕃时,当时驻扎青海的蒙古军,便是他震慑吐蕃地方势力的重要军事力量,最终实现了历史上有名的凉州会晤,使吐蕃地区归顺蒙古汗国,纳入了统一多民族国家。元世祖第七子西平王奥鲁赤及其后裔镇西武靖王镇守吐蕃地区的过程中,其王府不仅设在青海藏区,驻守青海的蒙古军队也是其依靠的重要武装力量。以西宁州为份地并出镇该地的宁濮郡王章吉驸马,曾派遣部众随西平王奥鲁赤西征过吐蕃,其后裔也一直镇守西宁地区,为维护地方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总之,作为土族先民之一的那些迁居青海的蒙古人,虽未吸引历史学家更多的目光,但他们在巩固元朝对吐蕃的统治和维护青藏地区的社会政治秩序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是不容抹杀的。

二、明清时期土族土司的历史贡献

明清时期,土族土司既是土族社会的上层统治阶级,又是土族这一民族群体在政治社会生活方面的主要代表。在数百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他们管辖土民,效忠国家,为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明初,由于退居大漠的蒙古势力仍然对明朝构成严重的军事威胁。因此,明朝政府在甘青地区采取相对保守的防御策略,在建立卫所的同时采取土流参治的方式,尽量利用当地的地方势力维护其统治。土族土司利用自己长期生活在河湟地区,与这一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具有密切联系的优势,借助自己的身份和影响,积极协助明王朝招抚当地少数民族归附王朝。如祁土司始祖祁贡哥星吉于洪武初年归附明朝后,效力于将军宁正军中,洪武二年(1369年),招抚西番,夺获金印两颗。六年(1373年),因抚番功,挂武略将军印,七年(1374年)又招抚西番,二十四年(1391年),到敦煌招抚番族祁者孙等部。李土司始祖李南哥于洪武四年(1371年)归附明朝后,深入申中、西纳等族,说服各藏族部落归附明朝,各部落先后入朝贡马献诚者不计其数。他还曾奉命深入到今柴达木西部,为安定、阿端、曲先三卫的设置以及说服这些卫的部落首领向朝廷定期贡马作出了一定贡献。东祁土司始祖朵儿只失结曾于洪武八年(1375年)率部赴柴达木西部,成功招抚元安定王卜烟帖木儿归附明朝。此后又先后招谕藏族部落首领亦林真奔、千户阿卜等附明。正是由于有了土族土司的积极努力,甘青地区的许多少数民族首领归附明朝,为迅速安定西北边疆作出了贡献。

在积极协助明廷招抚当地番族、迅速确立统治秩序的同时,土族土司在保境安民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东祁土司始祖朵儿只失结于洪武五年(1372年)随同河州卫指挥使徐景袭击不愿降明的元岐王多尔只班,攻破其大营,缴获岐王的金印、银印及军士马匹等。洪武十一年(1378年),藏族部落首领剌鬼等率部劫掠归德千户所,朵儿只失结率兵追击,在青海湖一带将其收捕。汪土司始祖南木哥,洪武十年(1377年)随明将濮英征讨甘州(今甘肃张掖)、肃州(今甘肃酒泉),斩首千余级,收抚1800余户,立了头功。洪武十二年(1379年),洮州藏族反叛,南木哥随明将沐英前往镇压,生擒其首领三副使,同年又随濮英北进今甘肃安西一带,俘获故元豳王亦邻真,并缴获其金印而还。洪武末年,西纳族指挥板麻领直答儿、千户领直奔共同为恶,不遵守朝廷礼度,李南哥遵照明太祖朱元璋之命,将他二人擒献朝廷。李南哥之子李英,于永乐十年(1412年)奉命在讨赖川(今托来川,在甘肃酒泉南)围堵在永昌一带反明的土鞑老的罕部,大获全胜。明正德年间以后,北方草原的大批东蒙古部落纷纷来到以青海湖为中心的青海草原上游牧,他们除在青海草原拓展领地外,还经常进攻抢掠当地藏族部落和明朝沿边各卫所,造成很大危害,被明人称为“海虏”“海寇”。在明军抵御和反击进犯的蒙古各部的过程中,土族土司也经常被征调御敌,他们率领土兵或冲锋陷阵、或坚守关隘、或运送粮草,涌现出了像祁秉忠、祁img145、祁凤、祁德、甘俊、纳政、李世显、阿承印、李愈茂、本进忠等一批作战英勇的土族将领,为维护边境安宁作出了积极贡献。

明代,土族土司世袭军职,均拥有一定的武装力量,即土兵。土兵按其所隶属的土司,常被人民称为李家兵、祁家兵等。这些土兵平时耕牧,战时自备战具,常常是炒面一袋,军裘一袭,奔驰数千里,撑持三两月,悬命锋铺,毫无怨言。由于英勇善战,夙称晓健,人乐为用。土族土司和土兵经常被明朝政府征调,参加国内的各种军事征剿活动。如东祁土司始祖朵儿只失结在洪武十六年(1383年)以后数次奉调出征,曾在金山寺、灰河、永平、蓟州等地与北元军作战,招降元人金佥院,生擒北元武将乃尔卜花。后又从征贵州,在交战中活捉叛军首领扳达,声名大震。李南哥之子李英,曾四次随驾北征蒙古,每战“必贾勇为前锋……部下皆西边精锐士,故所当者罔不摧败,而所虏获者,比诸将恒多。为是上心简注,眷赍之恩亦独厚焉”。由于作战英勇,战功卓著,李英得到明成祖的亲自接见,官职也不断升迁,最后荣封伯爵,名留史册。李英侄子李文,从少年时跟随李英作战,屡立战功,由一介平民成为身居要职的高级军事将领,长期戍守边疆,出生入死,为保卫明朝北部边疆立下了汗马功劳。最后也荣封伯爵,名重一时。东祁土司祁秉忠,早年参加抵御西海蒙古侵扰的军事活动,因功得到升迁。后来先后驻守永昌、凉州,多次击败进犯的蒙古人,升任甘肃总兵官。天启年间(1621~1627年),率兵奔赴辽东战场,与后金作战,最终为国捐躯。据有的学者统计,终明之世,西宁卫之西祁土司祖孙三代被征调19次,西李土司10次,陈土司9次,汪土司8次,吉、纳、冶土司各6次,并立下了赫赫战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有明一代,土族土司和土兵对安定明朝边防、维护国家统一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清代,蒙古、西藏均并入版图,土族地区已不是边防重地,因而土族在国防上的地位及作用已不如明代那样突出。但土族土司仍然是西北地区一支活跃的军事力量,在出征平叛、安定地方的过程中,在维护国家统一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清初,西北地区反清事件频发,土族土司积极效命于清廷,随清军四处征讨,为巩固清朝在西北地区的统治发挥了积极作用。顺治五年(1648年),米喇印、丁国栋在甘州起兵反清后,土族土司服从清廷征调,或参加前线征讨,或负责把守后方关隘,为清廷平定这次反清事件出力不少。康熙十二年(1673年),“三藩之乱”发生后,吴三桂旧部陕西提督王辅臣举兵响应,并迅速占领陕甘大部分地区。土族土司听从清廷调遣,积极参加平叛活动。东祁土司祁伯豸统领各土司随西宁镇总兵王进宝东征,因战功卓著,官至銮舆使。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康熙皇帝第二次出征准噶尔,土族将领祁仲豸从征,因功升参将。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准噶尔部侵扰西藏,清廷调大军进藏,土司鲁华龄、祁显邦率土兵作为清军前锋先行入藏,并参加了驱准战争。雍正元年(1723年),青海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举兵叛清后,清廷派川陕总督年羹尧和四川提督岳钟琪率军镇压,土族土司奉命率土兵参与后方防御,并在平叛后期配合清军进攻卓子山、棋子山等地。乾隆年间(1736~1795年),循化发生苏四十三领导的撒拉族群众起义后,土族土司奉命率土兵参与镇压活动,他们或随官军围剿,或协助防守城池,或驻扎各地堵击,出力不少。

明清时期土族土司对封建国家的长期忠诚和所作出的积极贡献,也得到了封建史学家们的热情称赞。曾在康熙、乾隆年间两任西宁道的杨应琚在其编纂的《西宁府新志》一书中称赞道:“明时土司祁氏、李氏、冶氏,咸以才勇开两国,位宫保,建忠节,代不乏人。”并认为甘青地区的土司易制,“绝不类蜀黔诸土司桀骜难驯也”。《秦边纪略》一书的作者梁份到甘青地区亲自考察后认为,甘青地区“籍以保障者,非兵之力,土司之力也。”土司“管土官土军土民,西陲之地实倚籍焉”。官修史书《清史稿》也对土司所发挥的作用进行了肯定,认为终明之世,甘青地区的土司“素有捍卫之劳,而无悖叛之事”。

三、清代土族高僧的历史贡献

清代,土族地区的寺院和土族僧人中涌现出了二世章嘉、三世章嘉和二世土观、三世松巴等许多高僧大德。他们不仅在佛学方面很有造诣,有大量的宗教经典著作存世,而且在清朝经营广大蒙藏地区的过程中,积极奔走联络,为连接和加强中央与蒙藏地区的关系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在清初发挥重要的政治作用而拥有政教两方面显赫地位的是二世章嘉和三世章嘉。

二世章嘉阿旺罗桑却丹的主要政教活动发生在康熙年间,在密切清廷与蒙藏地区的关系、加强清朝对蒙藏地方的统治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二世章嘉和甘丹赤巴阿旺洛哲嘉措以达赖特使的身份,会盟喀尔喀各部,成功地调解了喀尔喀内部纠纷,促使喀尔喀内部团结,有利于共同抗击噶尔丹和沙俄的侵略,也为以后喀尔喀蒙古更倾向于清朝、归顺清朝打下了基础。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清朝以二世章嘉为钦差入藏主持六世达赖的坐床仪式。在途经青海时,二世章嘉与额附阿拉布坦劝说和硕特蒙古诸台吉归顺清朝,并在秋天入京朝觐康熙,为清朝政府统一青海作出了贡献。二世章嘉入藏后,主持了六世达赖的坐床仪式,传达了康熙的圣旨,转授金印金册及所赐礼物。同时,按照清朝意图,大力扶持班禅,请班禅入京受旨,但终因第巴桑结嘉措阻挠未能成行。后来清廷把班禅的地位提高到同达赖一样,并主持后藏政教事宜,就是从章嘉的这次西藏之行开始的。后来,二世章嘉在返京途经内蒙古时,沿途建造寺院,组织僧人学法,在漠南蒙古中树立了威信,后来康熙帝把内蒙古的宗教大权交给了二世章嘉。在清廷的直接主持下,藏传佛教格鲁派形成四大领袖各主一方的格局,达赖主前藏,班禅主后藏,哲布尊丹巴主外蒙,章嘉主内蒙及京师。名义上虽以达赖为尊,但实际上章嘉具有御用喇嘛的身份,对清朝政府的藏传佛教政策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二世章嘉的后半生虽然主要是在北京和内蒙古地区从事宗教活动,但是他在安多地区仍然有着很大的影响。他先后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三十九年(1700年)、四十九年(1710年)数次来到青海,代表清廷向佑宁寺、塔尔寺等寺院赐送财物、匾额、佛像等,从而加强了中央政府与青海地方的联系。

三世章嘉若必多杰在政教方面的贡献与前世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早在雍正十二年(1734年),雍正帝曾让年仅18岁的三世章嘉与果毅亲王一起前往四川泰宁迎接七世达赖。乾隆帝继位后,三世章嘉作为乾隆帝处理蒙藏关系的重要参谋和助手,为清朝稳定蒙藏地区出谋划策,作出了积极贡献。乾隆十五年(1750年),西藏发生郡王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之乱后,乾隆在乱平之后决定在西藏设立汉式行政和机构官制,废除藏官权力。但在三世章嘉的劝谏下,乾隆帝收回成命,将西藏地方的权力交给了达赖喇嘛,由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共同执掌西藏事务,从此成为定制,对后来西藏地方的稳定和中央的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后,在八世达赖灵童、三世哲布尊丹巴转世等问题上,由于章嘉提出较为合理妥当的处理意见,使事态得到及时处理,收效很好。三世章嘉又在北京、热河等地为乾隆帝主持修建了许多寺院,而且在他的活动下,青海地区许多在罗卜藏丹津事件中被毁的寺院相继修复起来,使青海东部的藏传佛教重新兴盛起来。

四、土族对青藏高原开发的历史贡献

土族人民很早就繁衍生息在广袤的青藏高原上,从事多种生产经营,与生活在高原上的其他民族为开发这一地区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高原牧业经济发展方面,土族先民吐谷浑、蒙古都是以牧业为主,为高原畜牧业的发展作出过积极贡献。及至明初,许多土族部落仍然散布在大通河、湟水、洮水两岸适宜畜牧的地方,过着以牧为主的经济生活,而且养马业仍然有着一定的规模,马匹也是土族土司向朝廷进贡的主要畜产品。明代中期以来,土族经济虽然总体上逐步转向农耕,但一些脑山或山区的土族仍然兼营牧业,畜养一定数量的羊、马、牛等牲畜。新中国成立后,土族地区的畜牧业生产得到快速发展,土族群众也不乏养马、驯马的好手,经常被其他民族群众请去传授养马、驯马技艺。

土族自明代逐步转向农耕经济后,为青藏高原东部地区的农业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在明清中央王朝大力扶持屯垦、积极发展农业的过程中,土族人民和当地各族人民与汉族移民一道加入到垦荒兴农的大军之中,使高原东部河谷适宜农耕的土地被开辟出来,成为农田纵横、麦穗飘香的农业区,使各民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土族土司所属的土民,虽大多生活在浅山地带,但他们通过艰辛努力垦殖出了大量的农田,并因地制宜地发展旱作农业,为本地农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土族人民也为高原商贸发展和各民族的经济交流作出了积极贡献。土族先民吐谷浑在沟通东西方贸易方面的贡献,早已为人们所熟知和称颂。而在明清时期,土族商贸发展虽远无当年吐谷浑时的盛况,但在甘青商贸活动中,仍然不乏土族人民活跃的身影。特别是今民和三川地区土族僧人,在弘扬佛法、普度众生的同时,积极参与寺院组织的各种商贸活动,最终博得了“山陕的客娃,三川的喇嘛”的称誉,不仅为寺院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也为活跃地方经济、发展地方商贸事业贡献了力量。

此外,土族人民也为高原交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土族先民吐谷浑在黄河上建造的诸多河厉桥,以及马、骆驼等牲畜的引进,对于促进高原以畜力运输为主的运输业具有重要意义。明清时期,由于受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的影响,土族地区的交通运输一度十分滞后,但土族人民克服不利因素,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本地的交通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如生活在民和、三川等黄河沿岸的土族群众,采用皮筏、木排等水上运输工具,发展水上运输,对当地交通发展有所贡献。

五、土族在民族关系发展方面的贡献

土族聚居的甘青地区历来是多民族聚居和迁徙往来的重要走廊,民族交往和融合比较频繁,民族关系也比较复杂。实现民族和谐发展,不仅是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各族人民的衷心期盼。翻检史书,我们不难发现,在土族数百年的发展进程中,土族始终表现出两个与众不同的优秀特性,为甘青地区民族关系的发展作出了独特贡献。

一是土族对统一多民族国家始终表现出很强的向心力,对国家的认同感比较强。明代,土族土司始终忠于朝廷,对朝廷的征调常常是有令必从,尽心竭力。土族土兵作战勇敢,战斗力很强,为朝廷所倚重。清代以来,土族势力虽然不断衰落,土司制度也走上了下坡路,土司和土兵不似明代那么为朝廷所倚重。但是,整个明清时期,并未发生土族土司反叛国家之事,以至于当政者和史学家有“素有捍卫之劳,而无悖叛之事”的评价和褒奖。即使是今天,在一般土族群众的观念中,家与国是个体存在的重要前提,对国家的认同感比较强。

二是始终与周边民族和睦相处,为维护当地民族关系的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明清以来,甘青地区的民族关系总体上虽然比较和谐和平稳,但民族间的纠纷仍然不少。土族作为一个人口较少、势力较弱的民族,在几百年的发展历史中,充分发挥自身注重团结、热爱和平的优良传统,积极发展与周边各族人民友好关系,与他们和睦相处,并未与周边其他民族发生过激烈的民族冲突,与其他民族的关系也始终比较和谐。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土族人民继续发扬着这一优秀传统,为本地和谐民族关系和和谐社会建设贡献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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