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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和“政策”的基本概念及相互关系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形势”和“政策”的相互关系“形势”和“政策”具有不同的概念内涵和不同的特点,这是它们的区别。形势是制定政策的客观依据,又是检验政策的客观标准。这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既紧紧抓住了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又体现了运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全面推动历史进步,实现民富国强、民族振兴的要求。

(一)“形势与政策”相关概念

“形”原意“象形”[1],“形象,形体”,引申为“形势,地势”[2];“势”本作“执”,意指“权力,威力”,引申为“形势,趋势”[3]或“一切事物表现出来的趋向”,“政治、军事或其他社会活动方面的状况或情势”[4]。“形势”原指“地理形势”,今多指“事物发展的情况”[5],在本书中主要指国际国内的时事状况及其发展趋势。就“形”而言,“形”是指世界发展的“形态”和“状况”;就“势”而论,“势”是指客观世界发展的“趋势”。“形”是对事物的静态把握,“势”是对事物的动态把握。形势是客观事物在诸种矛盾运动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一种态势,是对社会各领域事物的现状和发展态势的综合反映,具有客观性与可知性、相关性与规律性、多变性与稳定性、前进性与曲折性等特征。任何客观事物都会受其内在影响因素和外在影响因素的制约,形势就是事物诸多内在因素、外在因素的综合反映。按照不同标准,形势可以作出不同的分类。比如,以空间为标准,形势可以分为国际形势、地区形势、国内形势;以层次为标准,可以分为主要形势和非主要形势、全局形势和局部形势、一般形势和特殊形势等;以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政治形势、经济形势、文化形势、社会形势等。

“政”原指“政治,政事”[6],“策”原指“马箠 (鞭子)”[7],引申为“谋略”等[8]。政策,即“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而制定的行动准则”[9]。政策是国家、政党一切实际行动的出发点,并且表现在行动的过程和归宿之中。判断国家、政党某项政策正确与否,首先要看政策所服务的路线是否正确。政策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其本质是阶级利益和阶级意志的体现,具有强烈的阶级性。政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策包括总政策、具体政策等各项政策;狭义的政策仅指各项具体政策。政策具有原则性与灵活性、现实性与长远性、稳定性与变动性、层次性和相关性等特征。政策是一种社会政治现象,是国家机关、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或服务于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目标所遵循的行为准则。政策由政策主体、政策目标、政策过程和行为规范四个基本要素构成。

古人云:“若决积水于千初之奚者,形也;如转木石于千初之山者,势也。”“形”与“势”两者相辅相成,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形势,是我们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基本前提,也是我们干工作、做事情成功的一大关键。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明确事物发展所处的方位,“辩方位而正则”,当我们明确了“方”和“位”,“形”和“势”就自然呈现在我们面前。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深入学习、对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做出科学判断,是把握工作发展趋势、实现个人顺利成长的基本前提。

(二)“形势”和“政策”的相互关系

“形势”和“政策”具有不同的概念内涵和不同的特点,这是它们的区别。但是,它们又有相互的联系,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

形势是制定政策的客观依据,又是检验政策的客观标准。把握事物的现实状态和发展趋势,是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的客观要求。毛泽东说过:“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10]形势是客观的,而政策是人们为了达到一定目的所制定并遵循的行为准则,是主观对客观认识的成果。虽然不同的领域会有不同的政策,但许许多多的政策都贯穿着一条很重要的基本要求,就是必须建立在对形势的正确认识之上。

只有正确认识和把握客观依据,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的政策。政策制定出来以后,就要贯彻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形势如何发展变化便成了检验政策正确与否的重要标志。使形势向着有利方向发展的政策就是正确的政策,应当继续贯彻;使形势逆转的政策就是错误的政策,必须立即改正。如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样,只有形势发展的方向才是检验政策正确与否的客观标准。

政策对形势具有导向作用,是促进形势发展的重要手段。形势是客观存在的物质运动,是人们制定政策的客观基础。而政策对形势的发展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即主观能动性对客观事物的反作用。因此,政策是促进形势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发展有利形势的重要推动力量,是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锐利武器。

既然政策对形势的发展能起推动作用,即人们常说的“政策导向”,那么,必然有正作用与反作用。当人们能够正确地分析、判断和把握形势并制定、贯彻正确的政策时,就会引导和推动形势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这是主观与客观相一致。反之,每当人们错误地估量形势并制定和贯彻了错误的政策时,就会引导和推动形势朝着不利的方向发展。所以政策极为重要,正如毛泽东指出的:“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11]

由此可见,形势决定政策,检验政策;政策引导形势,影响形势。我们必须正确认识两者的辩证关系,恰当地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就当代中国而言,中国共产党制定了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既紧紧抓住了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又体现了运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全面推动历史进步,实现民富国强、民族振兴的要求。为了实现这条基本路线所规定的各项历史任务,党和国家制定了各个方面的具体政策。凡是正确的政策,都是从实际出发,和当时当地的群众要求相适应的,都是联系群众的,都是服从和服务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凡是错误的政策,都是同实际相违背的,都是脱离群众的,都是背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

是否从实际出发,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是否对人民负责,是否服从和服务于党在一个历史时期的总路线 (基本路线),是考察某项政策正确与否的基本原则 (对外政策则直接体现在是否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是否有利于创造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国际环境上)。也就是说,判断政策,同样应该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即要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作为评判的根本标准。从总体上说,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是符合这些基本原则的。

还要注意到,随着社会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政策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这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所要求的,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科学精神。例如,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打破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局面,邓小平同志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辛勤努力先富起来,然后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说,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是加快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捷径。事实证明,这个大政策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邓小平在讲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时候,总是不离开一个大原则,那就是“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题中应有之义。当今中国,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局面早已被打破,出现了许多亿万富翁和许多富裕村镇、发达地区。但同时我们也必须要看到,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依然比较悬殊,实现共同富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进入新世纪,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这为促进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扶助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缩小贫富差距、缩小城乡差距、缩小区域之间发展差距、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党和政府的政策设计和安排也就更多地考虑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总之,无论是三十多年前的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还是一直在进行的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努力,都说明“三个有利于”是整个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和国家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贯彻执行具体某一项政策的时候,还要注意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际情况出发,要把原则精神的坚定性和行动策略的灵活性恰当地统一起来;要准确掌握政策界限,防止出现人为偏差。这是因为,党和国家在制定某项政策时,所依据的是某一方面的总体的一般情况,因而政策倾向和指导往往是宏观的。而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差异,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必须把党和国家的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在坚持大方向不偏差的前提下,创造性地贯彻实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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