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学实践教学地位的不断提升,国内各高校的法学实践教学活动也日趋专业化,实践教学形式多样,水平不断提升,具体有以下表现。
1.教学机构专业化
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这三所被考察的国内高校均设有独立的法学实践教学中心,专门负责法学实践教学工作。虽然三所学校的法学实践教学中心在规模、机构设置、专职教师配备和发展特色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其基本职能均为提供法律实验实践平台、组织管理法学实践教学活动、管理法学实践科研活动等。事实证明,专业化的法学实践教学机构对于法学实践教学的专业化发展十分有利。
2.教学人员专业化
以人大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为例,中心现有人员74名,由实验实践教师、实验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及实验实践技术人员三部分组成。其中,教学管理和技术人员全部为专职,从事法学实验实践教学和科研活动的教师中只有40%为兼职教师。这些实验实践专职教师通过对实验实践教学大纲、教学方式手段、教学组织形式等专业内容开展深层次的交流探讨,定期集体备课和交叉听课,既有利于各实验实践教师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又有利于实验实践教学更好地与理论教学相衔接,确保了实验实践教学的质量。
3.教学成果专业化
有专业教学机构对法学实践教学和科研活动进行管理,有专业教学人员从事法学实践教学活动,产出高质量的专业法学实践教学科研成果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例如,人大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国家级奖励教材6项、精品课程24门次,承担纵向和横向课题312项;武汉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李傲主持的“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为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莫洪宪主持的“死刑辩护技能培训项目”为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中央财经大学法律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郭峰主持的“执行管辖制度研究”为最高人民法院委托课题。此外,三所高校的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还建立了完备的教学典型案例库,出版高质量的法学实践教学教材以及逐步建成法学实践教学精品课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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