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资本主义地租的本质
土地所有者是凭借对土地的所有权来取得地租的。 要了解资本主义地租,必须首先了解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的形成和特点。 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的形成和发展,概括起来有两条道路:①改良的道路或叫普鲁士式道路;②革命的道路或称美国式道路。 改良的道路,就是在保留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逐渐演变为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革命的道路,就是彻底摧毁封建地主经济,使小农经济成为主要经济形式,通过小农经济两极分化,使资本主义农业迅速发展。
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不论采用哪种方式实现,在本质上都形成了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两个特点:①土地所有权完全同农业经营权相分离。 资本主义国家,土地所有者集中了大量土地,自己不经营,将它租给农业资本家,由农业资本家雇佣农业工人耕种,自己坐收地租。 ②土地所有权同人身依附关系相分离。 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是以剥削农业雇佣工人为基础的,农业工人没有土地,但法律上具有人身自由,可以自由出卖劳动力。 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是以生产者解脱了人身依附关系为前提的,它不同于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农业工人对地主存有一定程度的人身依附关系。
为了科学地分析资本主义地租的规律性及其所体现的关系,必须从纯粹的形态上来研究资本主义地租,为此,还应该把租金和地租区别开来。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租金是农业资本家在租赁土地的时期内,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的全部货币额。 而资本主义地租则是农业资本家使用土地所有者的土地而缴纳的货币额,它是农业雇佣工人创造的超过平均利润的那部分剩余价值。 所以,租金和地租是不同的,租金并非完全由土地的使用所引起,其中除地租外,还包括由其他原因所引起的各项费用:
第一,租金包括土地上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利息。 在出租的土地上,经常可能有许多附属生产设施,如灌溉设备、排水系统、农用建筑等。 这些附设在土地上的固定资产,连同土地一起出租给农业资本家,因此,农业资本家不但要向土地所有者缴纳地租,还要缴纳使用这些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和利息。
第二,租金还可能包括农业资本家的一部分平均利润,以及农业工人的一部分工资。 租金中的这一部分,并不是平均利润和工资以外的剩余价值部分,而是在土地所有者索要高额租金的情况下,某些无力在其他部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资本家,只好将平均利润的一部分作为租金交给土地所有者。 如果在高额租金的条件下,农业资本家还要获得平均利润,往往会克扣农业工人的一部分工资作为租金交给土地所有者。 所以,租金中还可能包括平均利润和工资的扣除部分。
以上所说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利息,以及平均利润和工资的扣除,都不是纯粹的资本主义地租的内容。
资本主义地租的基本形态有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它们是由不同的原因和条件所引起的,下面分别对它们进行讲解。
6.4.2 级差地租
级差地租是与土地的不同等级相联系的地租,它是由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所形成的。
形成级差地租的条件是土地有肥沃程度和地理位置的不同。 同量资本如果投入肥沃程度不同而面积相同的土地,劳动生产率和产量收益就不同,从而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也就不同。 农产品是按照由劣等土地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所决定的社会生产价格在市场上出售的,只有这样,租种劣等地的农业资本家才能获得平均利润,因而投资于条件较好的优等和中等土地的农业资本家,其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虽低于社会生产价格,但仍按照社会生产价格出售,就可以获得超额利润。 这个超额利润由农业资本家作为级差地租交给土地所有者,农业资本家自己则获得平均利润。 这里假设的是经营劣等地的农业资本家不缴纳级差地租。
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在于土地经营的垄断。 土地是农业中最基本的生产条件,但土地是有限的。 土地的肥沃程度和地理位置也是各不相同的。 谁种了好地,谁就获得了经营这种土地的垄断权。 其他资本家要想经营农业,只有从土地所有者手里租借劣等地,而经营劣等地的资本家也要求取得平均利润,否则他们是不会去经营农业的。 如果劣等地无人经营,就会造成农产品供不应求,价格上涨,当农产品价格一直上涨到经营劣等地的农业资本家也能获得平均利润时,劣等地才会被利用起来。 因此,农产品的价格是由劣等地上生产的农产品的生产价格决定的。 这样,经营优等地和中等地的资本家,不但能够获得平均利润,也能够比较长期稳定地获得超额利润。 但是由于优等地和中等地都是从土地所有者那里按合同租来的,土地所有者当然要求他们比租用劣等地的资本家缴纳更高的地租,这样,经营优等地和中等地的资本家所获得的超额利润,便落入土地所有者手里,形成级差地租。
由此可见,级差地租形成的条件是土地自然条件的差异,原因则是土地经营的垄断。 级差地租的实质是农业中的超额利润,级差地租的源泉是农业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级差地租由于形成的具体条件不同,有两种形态: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
1)级差地租第一种形态(级差地租Ⅰ)
由于土地肥沃程度不同和距离市场远近不同而形成的级差地租。 它是并列地投入不同等级地块的各个资本具有不同生产率的结果。 造成这种不同结果的条件,一是土地肥沃程度的差别,二是土地位置的差别。
由于不同地块土地肥沃程度不同,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由劣等地的个别生产价格所决定,优等地和中等地的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而产生的超额利润,就转化为级差地租Ⅰ。
这里,我们以面积相等而肥沃程度不同的三块土地为例,用表6.3来说明级差地租的形成。
表6.3 土地肥沃程度不同条件下级差地租Ⅰ的形成
表6.3说明,在优等、中等、劣等三块面积相等而肥沃程度不同的土地上,投入等量资本10000元,平均利润都是2000元,但是每块地的产量分别是6吨、5吨、4吨,从而个别生产价格为2000元、2400元、3000元,可是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是由劣等地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的,这样优等地和中等地的农产品也按劣等地农产品的价格3000元售出,从而经营优等地和中等地的资本家就可以从他们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和个别生产价格的差额中,分别获得6000元、3000元的超额利润,并由此形成级差地租Ⅰ。
形成级差地租Ⅰ的条件,还有土地位置的差别。 土地距离市场远近不同,所耗费的农产品的运输费用就不相同,运输费用是成本价格的一部分,当然要影响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 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由劣等地的生产条件来决定,就包括要由土地距离市场最远、交通条件最差的土地来决定,就是说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由劣等地的生产成本加运输费用再加平均利润3个部分构成。 因此,距离市场近、运输费用少的土地,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就低于社会生产价格,所获得的超额利润,就形成级差地租Ⅰ。
2)级差地租第二种形态(级差地租Ⅱ)
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从而引起生产率的提高而创造的超额利润,作为级差地租交付,就是级差地租第二种形态。 对同一块土地追加投资,指的是现代集约化经营,采用新技术,使用先进的工具,改良土壤,增施有效肥料,精耕细作等,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土地的单位面积产量,但是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由劣等地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连续追加投资后所获得的产量,只要比劣等地的产量多,就有超额利润,这部分超额利润就转变成级差地租Ⅱ,现用表6.4说明。
表6.4 级差地租Ⅱ的形成
表6.4中在劣等地和优等地上原来各投资10000元,得级差地租Ⅰ6000元,在优等地追加投资10000元后,优等地的产量从6吨增至8吨,社会生产价格仍按劣等地的价格决定,每吨3000元,于是,全部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为24000元,扣除追加投资10000元和平均利润2000元,尚余12000元,作地租交付,就是级差地租Ⅱ。
6.4.3 绝对地租
绝对地租是指租种任何土地都必须缴纳地租。
绝对地租形成的原因是土地私有权的垄断。 先通过表6.5来分析。
表6.5 绝对地租的形成
从表6.5中可以看出,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投入的资本都是100万元,剩余价值率都是100%,只是两者的资本有机构成不同,农业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部门,这样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的价值就不同,工业产品的价值是120万元,农业产品的价值是140万元。 产品按生产价格出售,工业品的生产价格是120万元,农业品的生产价格也是120万元,但农产品按其价值140万元出售,高于生产价格的差额20万元,就成为超额利润,形成绝对地租。 可见,绝对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对土地私有权的垄断。 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私有权的垄断,出租任何土地,都必须收回地租。 绝对地租产生的条件是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于工业,或者说农业的资本有机构成比社会平均的资本有机构成低,这个条件便决定了农产品的价值比工业品的价值高,农产品按价值出售,就比社会生产价格高,其差额就是绝对地租,所以绝对地租来源于农产品价值与生产价格的差额。 绝对地租既然是超额利润转化而来,是由农业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显然,绝对地租的源泉是农业雇佣工人创造的超额剩余价值。
应当指出,农业的发展落后于工业,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工业资本有机构成或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并非是固定不变的现象,而只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历史现象。随着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农业技术水平正在逐渐赶上工业,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也在迅速提高。 在有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农业资本有机构成存在着赶上甚至超过工业资本有机构成的趋势。 当农业资本有机构成赶上并超过工业资本有机构成的情况下,以上所说的绝对地租产生的条件就消失了,那么,绝对地租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存在呢?事实上,只要还存在土地私有权的垄断,绝对地租存在的原因就不会消失,租种任何土地依然必须缴纳绝对地租。 但是绝对地租产生的条件既然发生了变化,它就不再是农产品价值高于社会生产价格的超额利润了。 马克思指出,这时绝对地租就是“在租金的名义下,把他的租佃者的一部分利润甚至一部分工资刮走”,即来自农业资本家的一部分平均利润和克扣农业工人的一部分工资。 正因为农业资本家不能获得平均利润,所以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租种土地的农业资本家逐渐减少,土地所有者自己经营农业的比重增加。
6.4.4 土地价格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土地可以作为商品进行买卖。 当然,人们开垦荒地、整修和改造土地,也要花费大量劳动,但是,广大原始土地本身并不是劳动产品,它是自然界所存在的东西,所以不会有价值,从而也不存在价值量的决定问题。 资本主义社会的土地是被私人所占有的,并能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地租,而在商品关系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凡是被私人占有的东西都可以当作商品来买卖,所以,土地同样可作为商品被买卖,也就有了价格。 土地价格并不是土地价值的货币表现,因为土地没有价值。 那么,土地价格是怎样决定的呢?
土地价格和股票价格相类似,股票价格是资本化的股息,土地价格是资本化的地租,即土地价格相当于能够取得这笔地租收入的货币资本。 这就是说,土地价格相当于这样一笔货币资本,把这笔货币资本存入银行每年所得的利息,等于用这笔货币资本购买一块土地后将其出租每年所获得的地租。 所以,土地价格是由两个因素所决定的:一是地租数量的高低;二是银行存款利息率的高低。 土地价格和地租量成正比变化,和银行利息率成反比变化。
土地价格的计算公式是:
例如,某块土地一年能收入地租1000元,当银行存款年利息率为5%时,要在一年内获得1000元利息,则需存入银行20000元货币资本。 因此,这块土地的价格就是20000元。按照公式计算则是:
土地价格=1000元÷5%=20000元
资本主义地租和地价的存在及其不断上涨,以及农产品价格的相应提高,都会增加资本家购买劳动力和原料的资本支出,也会增加资本家购买土地的资本支出。 同时,劳动者购买农产品和支付房租的负担都会不断加重。 所以,地租和地价的上涨,一方面表明土地所有者对劳动人民的剥削日益加深,另一方面也表明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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