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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学本科生中全面推行导师制的可行性

时间:2024-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几年法学本科生的招生数量开始呈逐年下降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师生比例悬殊的矛盾,对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有一定促进作用。这为法学本科生导师制的推行,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师资基础。实验班导师制是指在普通的本科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组成实验班,为每名实验班学生指定导师,进行一对一的辅导。这两种培养措施的落脚点都是指定专门的导师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个性化辅导,从而提高本科生的培养质量。

1.本科生人数已得到控制

由于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高校的持续扩招,本科生数量不断增加,客观上一定程度地制约了本科生导师制的推行与实施,因为现实中面对庞大的本科生数量,很多高校的师资力量并不能够实施针对性的指定导师,就算给学生指定了导师,很多时候一个导师带十数个甚至几十个学生,而导师的个人精力有限,很难进行个性化的指导。随着时代的发展,思想观念与需求也多元化起来了,很多人并不一定选择大学毕业后才就业,而是直接进入社会。同时,经过十多年的扩招,很多高校已经逐渐减少和调整大学法学本科学生的招收数量。近几年法学本科生的招生数量开始呈逐年下降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师生比例悬殊的矛盾,对推行本科生导师制有一定促进作用。

2.教师人数已增加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研究生教育的推行,以及我国高校建设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各个高校的师资力量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进入高校从事教学工作,高校的教师数量得到全面的提高。这为法学本科生导师制的推行,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师资基础。

3.学业优秀生制和实验班导师制积累了经验

现实中我国国内很多高校为了提高本科生的培养质量,对现有的培养模式进行了一些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学业优秀生制与实验班导师制。学业优秀生制是指在普通的本科生中,选拔一些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异、学习能力强的学生,为其指定导师进行单独辅导。如海南大学法学院从1997年开始实行学业优秀生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实验班导师制是指在普通的本科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组成实验班,为每名实验班学生指定导师,进行一对一的辅导。如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较早以前就开始组建实验班,近来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也开始组建实验班,效果很好。这两种培养措施的落脚点都是指定专门的导师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个性化辅导,从而提高本科生的培养质量。学业优秀生制和实验班导师制的运行积累了很多良好的、合理的、可操作性强的经验,可资法学本科生导师制在推行时借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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