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海南省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与法学院共建实习基地48家,共同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培养法治人才。法学院被批准为“全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司法协同创新中心南方基地”、“海南省南海法律研究中心”等。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海南日报等媒体对法学院办学成果和人才培养质量进行了28次报道。
大学生就业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建立就业指导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多元化就业指导模式和体系[8]。就业指导工作不仅就业工作部门要参与,教学部门更要参与,将大学生就业指导贯穿于本科教育全过程,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所有环节中,为解决就业问题夯实基础,从培养源头上提高大学生的核心竞争力。
【注释】
[1]本文原载于《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年第4期。
[2]李昌郁(1978-),男,汉族,海南万宁人,海南大学法学院教师,主要研究领域:思想政治教育、诉讼法学。
[3]麦可思研究院撰写、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就业蓝皮书中国大学生就业年度报告》资料整理。
[4]《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
[5]王晨光:《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法学教育目标设定、课程设计与教学安排刍议》,载于《中国大学教学》2013年第3期。
[6]黄进:《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观念、模式与机制》,载于《法学教育研究》2012年第1期。
[7]何勤华:《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的思考》,载于《法学教育研究》2012年第1期。
[8]赵东:《大学生就业指导的多元化分析》,载于《中州学刊》2008年第5期,第130~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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