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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地区汉族干部越来越多

时间:2023-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节 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怒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让怒族人民当家做主,体现了党和国家从经济、政治、文化上保障怒族人民的权益,反映了怒族人民在政治上的根本要求,这是他们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大事。
民族区域自治_中国怒族

第六节 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怒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让怒族人民当家做主,体现了党和国家从经济、政治、文化上保障怒族人民的权益,反映了怒族人民在政治上的根本要求,这是他们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大事。

一、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的成立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要求,切实保障怒族、独龙族等民族的权益,1956年9月,云南省人民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同意怒江区政府请求建立贡山怒族独龙族自治县的议案,并拟迅速成立。

该议案通过后,怒江区部分民族代表经过充分协商,同意云南省人民委员会的这一议案,认为从团结角度出发,尤其考虑到对境外独龙族的正面影响,代表们建议将县名中两个民族的位置加以调整,独龙族放前,怒族放后,更改为“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怒江区部分代表协商的意见是:

现我区政府委员、协商委员联席会议再次协商讨论,结果一致认为贡山县虽怒族人口比都龙族多,按法订应以怒族排先,但从政治影响、对居住未定界的都龙族的影响方面来考虑,仍将都龙族排先才好,故一致通过该县名称为都龙族怒族自治县。[14]

云南省人民委员会接受了相关建议,报经国务院同意,于是贡山县的名称从原拟的“怒族独龙族自治县”改为“独龙族怒族自治县”。1956年9月24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宣布成立,孔志清(独龙族)担任县长,彭恩德(怒族)担任第一副县长。

1986年,碧江县被撤销,该县的主要怒族聚居区并入福贡县管辖,福贡县成为我国最大的怒族聚居县,匹河乡成为该县怒族的主要聚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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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城  摄影:罗金合

二、匹河怒族乡的成立

福贡县匹河乡是我国怒族人口分布最集中的乡。全乡现有3350农户,11436人,其中怒族人口9812人,占该乡总人口的85.80%。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切实保障怒族人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匹河乡怒族分布集中、人口比重大和当地广大怒族人民长期的热切希望及要求,经福贡县人民政府、怒江州人民政府向云南省人民政府请示,将匹河乡改为“匹河怒族乡”。后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于1988年5月正式批准撤销福贡县匹河乡,设立匹河怒族乡。

匹河怒族乡下辖果科、普咯、知子罗、老姆登、沙瓦、架究、托平、瓦娃和棉谷9个村民委员会65个自然村。

三、怒族干部的培养与成长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在怒族民众中物色及遴选积极分子。遴选的积极分子必须是有培养前途、历史清楚、政治可靠和思想进步的劳动人民。其中思想进步表现就是听政府的话,坚决跟共产党走;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反映真实情况;生产和学习积极,能带动群众。

接着,各级部门采取积极措施,教育、锻炼和重点培养这些积极分子,其中一些人逐步发展成为团员、党员,还分期、分批地被送到各级党校、民族院校或干部训练班深造,以及组织到内地参观学习、开阔眼界、提高觉悟、培养能力。他们加入党团组织后,被培养为民族干部,迅速走上各级党政岗位,担任领导职务,代表本民族管理相关事务。据中共怒江区边疆工作委员会统计,1953年全区有772名干部(部队除外),其中怒族干部有55名。次年,怒族干部达到73名。他们分别担任副州长、县长及局长、科长等不同的领导职务,在各自不同的岗位上,执行党的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工作。

1955年,怒江区开始了农村建团、建党的试点工作,培养党员、团员,建立农村党团支部。是年,在42个乡发展了48名党员,其中怒族14人,约占1/3,他们分别担任了各级乡村基层政权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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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怒族第一位全国人大代表——秦学英  摄影:彭义良

此后,云南省、丽江专区及怒江州各级党政部门继续采取措施,加大选拔、培养和使用怒族干部的力度,怒族的各级领导干部迅速茁壮成长。1960年,在怒江州担任州、县、区及公社领导的怒族干部超过百人,其中区级以上干部有60余名。1978年,怒江州有怒族干部270余人,其中县级机关干部就有135人。

2000年,怒江州有少数民族干部13200余人,其中怒族干部有800余人,到2009年怒族干部增至878人。他们分别在州、县及乡镇的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一部分同志还在省直部门,州、县、乡党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他们在反映本民族意愿,代表怒族人民管理国家事务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体现了怒族人民当家做主的愿望。同时,在州内外的各级各类学校、医疗机构、文艺团体以及企业、商界中,也有一定数量的怒族干部、知识分子和管理人才。

【注释】

[1]王叔武:《云南少数民族源流研究》,载《民族研究文集》,云南民族出版社,1987年。

[2](明)宋濂等撰:《元史》(第5册),中华书局,1976年,第1465页。

[3]《怒族简史》编写组、《怒族简史》修订本编写组:《怒族简史》(修订本),民族出版社,2008年,第89页。

[4]《怒族简史》编写组、《怒族简史》修订本编写组:《怒族简史》(修订本),民族出版社,2008年,第90页。

[5]历史沿革部分参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概况》,民族出版社,2008年,第87~89页。

[6]孙宏开、刘璐编著:《怒族语言简志》(怒苏语),民族出版社,1986年。

[7]孙宏开、黄成龙、周毛草:《柔若语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9页。

[8]《怒族简史》编写组、《怒族简史》修订本编写组:《怒族简史》(修订本),民族出版社,2008年,第5~6页。

[9]孙宏开、黄成龙、周毛草:《柔若语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9页。

[10]分布在兰坪县兔峨乡和泸水县鲁掌镇一带的怒族自称的记录出现过3种写法:20世纪50年代广泛开展各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时,写作“嚅嚅”;孙宏开先生在其著述中写作“柔若”;新修订的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怒族简史》(修订本),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官方的文书及怒族知识界人士都写作“若柔”,写法不同,但所指对象是同一的。

[11]孙宏开、黄成龙、周毛草:《柔若语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2~27页。

[12]孙宏开、黄成龙、周毛草:《柔若语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0~12页。

[13]孙宏开、黄成龙、周毛草:《柔若语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0~12页。

[14]云南省档案馆藏1956年9月1日怒江人民政府致云南人民委员会电文。“都龙族”即“独龙族”,“法订”应为“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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