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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大学的一道思考题分析介绍

时间:2023-09-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历史书中不乏统治者及其政治对手被毒身亡的故事。不仅如此,如今的尸检科技也能检验出受害者尸体中大部分毒素残留物。[1]据可靠的信息来源,我知道某些安眠药只要加大剂量就能用来杀人,尸检的时候绝对毫无踪迹可查。不过就算我真的知道是哪些安眠药也不打算告诉你们。这也是英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投毒案件。

(医学,剑桥)

这个问题很值得每个剑桥本科生都花点时间去认真思考。毕竟,你不知道自己的舍友什么时候会变得让你忍无可忍并决定无须再忍,不知道什么时候老师会毙了你自认为才华横溢天下第一的年度最佳论文。但是话说回来,如果你真的想要对付这些妨碍你的人,有的是不让人抓住把柄的好办法,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投毒呢?剑河里水深流急的地方随处可见,哪里都可以很方便地制造一起划船事故;校园里放眼望去最不缺的就是百年老建筑,而那些古老的石头台阶一到下雨天就会变得格外湿滑,极度危险;那位姓吴名聊的教授每次讲座都让人昏昏欲睡,仅今年一年就有上百个学生在他的课堂上无聊致死,也不知为什么这样都没能引起警方的丝毫怀疑……

当然,或许上述结论下得过于仓促和草率,这个面试题并未要求一定要毒死受害者。虽然面试官对化学品中毒的兴趣略使人感到不安,但轻微的肠胃不适大概就能使其满意了吧。我自己就有过一两次这样的中毒经历,肯定是在晚宴上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当然也有可能是酒精摄入过量导致不适,警察最终也没弄清到底是哪种情况。实际上,如果你真想投毒又不至于落入法网的话,最保险的办法就是确保投毒的后果没有严重到某人暴毙街头且有证据显示此事与你有关。

因此,在晚宴上向宾客提供劣质食物和dodgy drinks,这种办法可以骗人大口大口地吞下有毒物质同时又不会招来警方的调查。此外,一旦加大剂量,很多东西都会变成毒药。16世纪欧洲著名医生帕拉塞尔斯(Paracelsus)曾经说过:“世间万物皆毒。”治病和致命之间只有剂量上的差别。就连氧气这种生命不可或缺的气体,如果摄入过度也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当然,还有像扑热息痛这样的常用药物,即使小剂量摄入也会造成致命的后果。酒精对人体的危害就更不用说了。实际上,就在你每次打开车门启动座驾的时候,周围的人就已经受到了毒害,因为汽车会排放一氧化二氮等有毒气体,通过排气管排放出来的烟尘颗粒也会导致很多人患上肺部疾病。这样看来,可用于投毒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我认为这道面试题问的是故意投毒。投毒最大的好处是具有隐蔽性,对力量和技巧都没有太大的要求。受害者毒发倒地之时,凶手甚至可以不在案发现场,而不在场证据使其更容易做到逍遥法外。在无数历史典籍中,有无数关于历史人物死亡的记录,虽然被害人最终都是死,按理说死法应该并不重要,但是相比光明正大的剑客、直截了当的枪手,以及心狠手辣的刀斧手,下毒杀人者通常被认为更加奸险、卑鄙、可耻。

历史书中不乏统治者及其政治对手被毒身亡的故事。伊凡四世(Ivan the Terrible)是俄国历史上的第一位沙皇,因杀人如麻、威如雷霆被人称为“雷帝”。据传他用水银毒死了自己的妻子和母亲,最后自己也成为汞毒的受害者。文艺复兴时期欧洲著名的波吉亚家族(Borgias)似乎也与毒药结下了不解之缘。令人纳罕的是,虽然他们选择了毒药这种生活方式(或者说是死亡方式),整个家族竟然还能延续那么长时间。

投毒这种杀人方式在过去十分盛行,尤其是在统治阶层内部。这主要是因为派仆人去后街小巷药店买瓶砒霜回来在当时不是什么难事,也不会有人问任何问题。此外,受科学技术条件所限,受害者是否被人投毒而死在当时很难判断,像哈姆雷特就只能从鬼魂那里得知父亲的死亡真相。如今,稍有毒性的药物都已经很难通过合法或非法途径从药店或药剂师处获得,因为根据药品管制条例的规定,所有毒药的来龙去脉都必须有书面记录。如果有谁在谷歌上搜索过“毒药供应商”,那么互联网或手机上一定会留下其可入罪的踪迹。

不仅如此,如今的尸检科技也能检验出受害者尸体中大部分毒素残留物。总之,与过去相比,现在想要毒死人又不被警方抓到实在是太困难了。更何况如今的警方罪案调查手段已经相当成熟,如果有人突然死亡且死因可疑,鉴于法医的诊断和检验科技十分先进、有效,受害者如果是中毒身亡的话一般都能查出来。实际上,很少有毒药非常有效而且投毒之后无迹可寻,[1] 就算有也很难搞到手。如果你想投毒杀人,又不想让警察发现受害者死于中毒,这就更是难上加难了。不过,想要做到投毒又不被警察抓到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首先,如何选择受害者非常重要。你与受害人的关系越密切,嫌疑就会越大,逃脱嫌疑的难度相应也就越大。因此,只要面试官不关心我杀的是谁(这也太冷酷无情了吧!),与杀死家中女佣相比,杀死一个陌生人后逍遥法外的机会更大一些。

此外,直接在饮用水里投毒也很方便。[2] 有人声称阿尔盖达组织曾经计划在伊拉克投放水银污染水源。此外,还有无数有毒物质都可以投放到饮用水中,虽然有些不至于使人丧命,但只要剂量足够大让人病倒是不成问题的。[3] 实际上,就算不是有人故意为之,很多人也都曾因为疏忽大意而遭受过污染水源的毒害。

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想到什么好的投毒办法加害身边的熟人,也不知道该怎么给陌生人下毒。当然,这并非坏事。即使只是纸上谈兵,这也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话题。医生需要了解各种毒药的效果以及中毒症状,这样才能为病人安排合适的治疗方案。法医病理学家应该了解各种毒药的投放方式及其在人体内的隐藏位置,这样才能帮助警方抓到凶手。除此以外,关于“完美谋杀”这个问题或许最好还是留给侦探小说家去思考吧。

【注释】

[1]据可靠的信息来源,我知道某些安眠药只要加大剂量就能用来杀人,尸检的时候绝对毫无踪迹可查。不过就算我真的知道是哪些安眠药也不打算告诉你们。

[2]这种投毒方式有不少实际造成过十分可怕后果的案例,其中包括1904年的一次投毒案,联合国特别调查组在案发80年后才最终侦破此案。当时德国人想要铲除非洲的赫雷罗族和纳马族,于是在他们的水井里投毒,造成数以千计的人死亡。

[3]1988年,英国康沃尔郡卡姆尔福德发生了一起恶性投毒案,当地饮用水中硫酸铝含量超标3000倍,导致很多人生病,其中有些人的健康状况受到长期损害。这也是英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投毒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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