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讲究礼仪的优秀品质
新中国成立前,怒族远离中原文化和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受汉文化影响较少,也没有形成自己比较完备的成文礼仪和道德规范的体系,但由于生存、生活和与自然抗争、与社会邪恶势力斗争的需要,自然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礼仪道德和行为准则,从而塑造着民族整体的思想和行为。
一、团结互助
欢乐的怒族姐妹 摄影:娅莎
怒族自古以来一直保持着团结互助、协同合作的传统美德,而这种团结互助精神的形成,与生活环境的恶劣和生产力水平低下有关。至新中国成立前,怒族大多数地区都还保留着原始公社残余,存在着由血缘、姻缘和地缘组成的氏族公社、家族公社、村落公社,与其生产关系相适应,土地由氏族、家族、村落共有,成员共同耕作。后来尽管家庭私有制已产生,但人们的生产劳作、建房盖屋、婚丧嫁娶乃至抵抗外族欺辱、资源利益纠纷等都需要团结联合、相互帮助、共同协助才能完成。在古代,人们从事采集、狩猎、烧火山地、放牧等一切生产活动,都只能在本村领地里进行,未经许可,任何活动都不能擅自闯进别村的领地,即使是无意越界也要及时向对方诚恳道歉和解释清楚,以免发生误会。在同一村子里,不管是否同一家族,大家不但相处融洽,而且不论事情大小都会相互帮忙,如一家盖房,全村帮忙;一家有人生病,全村和亲戚朋友会主动帮助做好农田里的活计;尤其是遇到村里有人去世,只要听到报丧,全村甚至周边怒族村寨的人都会到死者家里帮忙料理后事,许多人还自愿通宵达旦地帮助守灵。村中若有鳏寡孤残人员,村民都会格外关照,每逢过年、过节或遇有喜事,都会把他们请到家里做客或送上一份厚礼。在怒族的社会生活中,“有事大家帮,有酒大家喝”是合乎情理的法则,而那种离群索居、利己自私的人是被人鄙视的。
二、珍重友情
好客的怒族人用石板粑粑招待客人 摄影:张秋亨
在怒族人的观念中,“朋友百人不够,仇人一个也多”“多一个朋友多一座桥,多一个仇人多一座山”。广交朋友、珍重友情、热情好客是怒族人人恪守的道德标准和处世原则。亲朋好友甚至不速之客来到家里做客、过路、借宿,都被认为是一件十分体面和开心的事。如果因主人家接待不周,让亲朋好友和客人感到不快,被传扬出去是一件最大的羞耻和最不光彩的事情。过去在贡山、福贡一带的怒族村寨,偶尔路过的客人,如遇到主人不在家,客人也可以打开房门在主人家里自行动手做饭用餐,主人回来也不会见怪责备。主人在家见到有客人过路,往往都会主动打招呼,甚至手牵手请客人到家里做客。请到家里的客人,主人家都会用最好的食物招待,如杀鸡、杀羊、杀猪和以自家酿制的好酒招待。有时一家来了重要客人,全家族甚至全村的男女老少都会来参加、凑热闹。到今天,贡山、福贡的怒族还盛行用霞拉、漆油鸡、石板粑粑、酥油茶、肉拌饭等具有怒族特色的饮食招待远方来的客人和亲朋好友,酒到酣处,情到深处,主人便邀请客人共饮“同心酒”,唱起民歌、跳起舞蹈,尽情欢乐,通宵达旦。
旧时,兰坪怒族还盛行一生当中要交两三个不同村寨、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至亲至诚的好朋友,且每到逢年过节都要带上好酒和土特产互相探访,直到去世。他们认为,朋友遍天下者,方能誉满天下。
三、尊老爱幼
怒族认为,老人们为氏族及家庭的兴旺发达贡献毕生的心血和汗水,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所以,老人在丧失劳动力后,子女们都尽心尽力地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是生活在父母身边的幼子,还是分居另过的其他子女,都会始终如一地竭尽全力地关照老人的晚年生活。对于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全村寨的人都会尽其所能,关心照顾他们。从古至今,怒族社会中没有一个乞丐。若有谁不孝敬、不善待老人,则会被视为无教、无孝、无德之人,受到全村、全家族人的谴责和鄙视,也往往被众人孤立。逢年过节,家里杀鸡、宰猪等,一般都把肝、心、脾、脑、腰花等嫩软和营养价值较高的部分留给老人享用,平时有好东西也先孝敬老人。偶尔遇到邻里纠纷,也都请全村年龄最长、德高望重的老人来评判。
在日常生活中,对老人和长辈从不指名道姓,而是冠以各种尊称以示尊重,即便是同辈也不直呼其名。路遇老者长辈要让路,见到老人背负重物,要主动分担。妇女和晚辈不能随意坐老人座位、床铺,给老人端茶、送碗要用双手,等等。对于儿童,同样受到大人的呵护和精心照料。从小开始,就言传身教、循循善诱,引导他们做一个懂礼仪、讲规矩、孝父母、知辈分的人,教育他们从小勤劳勇敢、自食其力。
四、耻于偷盗
直到新中国成立初期,怒族社会还保留了许多具有原始共产主义时期的风习和特征。其中,“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就是最典型的范例。清代余庆远在《维西见闻纪》中就有“怒子,无盗、路不拾遗”的记载。在怒族人看来,偷盗、抢劫、贪占他人便宜等不劳而获的行为,都是有失于社会道德操守的,是可耻可恶的不良行为,是人见人恨的行为。因而在旧时,偶有发生偷盗者被抓,偷盗者将受到较为严厉的处罚。父母在规范子女的各种行为时,始终把诚实、正直、自食其力、绝不贪占他人财物和劳动成果等作为重要内容,言传身教,培养习惯。久而久之,“路不拾遗”的道德准则代代相传,全民共守。
在怒族人的传统观念中,别人的东西是绝对不能乱动和占有的,一旦路上看到别人丢失的物品,即便是金银财宝,也不会为之动心,而一定会尽力为这些东西找到原主。如暂时找不到物主,也会先把失物整理后放置在原处,或者挂在附近显眼处,并用树枝、石头等做记号,表明有主之物。过往行人,见了有记号的东西,也就不会擅自取走。如果确认是同村人丢失的东西,看到失物的人会主动把失物带回去,交还物主。所以,怒族人家不必担心收割的粮食、成熟的瓜果、放野的牲畜被人偷去。遇到人们出远门时,因长途跋涉,往返艰辛,为减轻负担,就常常会将所带的食物分成若干份,用小布袋装好,然后按歇宿路线依次挂放在沿途大树上或洞穴中,并用树枝、石头等作为特殊记号,返回时作为给养。而其他来往的行人,无论怎样饥饿,也绝不会擅自取食,更不会私自取走。
在怒族村寨,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不管是住宅还是远离村寨建在田间地脚的仓房,都从来不上锁。主人离开家时,只需用一根木棍或竹竿将房门拦起,以防大风刮开门或者牲畜及不懂事的小孩随便闯入。外人看到主人不在家,也不会随意踏进屋中一步。
近代以来,随着怒族对外交往的扩大,各种不良思想和习气也逐渐传入怒族地区,尽管怒族内部社会还保留着一些优良的传统美德,尽管家庭社会中还在不断传授良好的道德教育,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这种人类向往的生活方式、生活境界、理想社会已正在淡出怒江这块被誉为“人类童年的处女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