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叔本华,1788年生于波兰格但斯克,父亲是一位成功的商人,母亲是著名的作家。由于早年在法国和英国接受教育,叔本华能够流利使用意大利、西班牙、英语、拉丁语等多种语言。在父亲的影响下他选择了经商以继承父业,直到父亲去世。父亲的巨额遗产使他进入大学学习并过着富裕的生活。
1809年叔本华进入哥廷根大学攻读医学,很快就对哲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811年,叔本华进入柏林大学学习,在这期间他对费希特和施莱艾尔马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在1813年以《论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获得了博士学位。《论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一书论述了充足理由律的四种不同表现形式。充足理由律,是指任何事物都有它之所以如此的理由,或者说没有一个无法被解释的事物。叔本华认为人们把充足理由律用于事物的判断和变化是对其本质的混淆,他把充足理由律当作是继矛盾律、同一律、排他律后第四个思维规律,提出了充足理由律的四种不同表现形式:因果律、逻辑推论、数学证明、行为动机。叔本华认为,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其先前的一个原因即因果律,它只作用于表象之间并通过时间和空间表现出来,它们分别对应于数学和几何,构成了数学证明的前提;同时通向真理的途径分为逻辑、经验、超验、超逻辑四种,因此,逻辑推论也是充足自由律的表现之一。《论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得到了康德的赞赏。
叔本华对柏拉图和康德充满了崇敬之情,但是,在他的思想发展逐渐成熟后也对康德的思想进行了批判。从叔本华写在康德哲学批判的附录标题上的话“真正的天才可以犯错而不受责难,这是他们的特权”,我们可以看出他的赞美之情之多。叔本华和康德思想的分歧在于康德把因果律看作是先验的,所有的经验知觉都是处于主观之上,不可能区别或认识物自体,而叔本华则认为仅用直观我们就能获得经验对象,是通过理智这种内在感觉我们可以获得的关于物自体的知识。同时叔本华认为康德经验对象的理论也是不合情理的,认为康德将直观和思维混淆起来了。按照康德的经验对象论,表象世界就成了既是直观又是思维,既非直观又非思维的东西,由此动物要么就具有思维,要么连表象也没有了,这显然是极端的。
1814-1819年间,叔本华完成了他的代表作《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这本书直到1859年才得到哲学界的认可,被认为是将东方和西方思想融合的首部作品。这本书的出版正好印证了彼德拉克的名句:“谁要是走了一整天,傍晚走到了,那也该满足了。”叔本华对伦理学、美学、教育和宗教都有过深入的研究。
受家庭的影响,叔本华很早就产生了悲观情绪,这种情绪在《论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一书中就有体现。在关于形而上学的两个基本概念“意志”和“表象”的论述中,叔本华认为意志永远表现为某种无法满足又无所不在的欲求,这种欲求得不到满足便是某种痛苦,世界永远无法摆脱其痛苦的本质,这被叔本华认为是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1860年9月21日,叔本华吃完早餐后安详地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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