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会议一定要有充分的准备,提前“安民告示”,要求与会者围绕着会议的中心内容作好准备,发言简明扼要。会议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任何不同的意见均可以发表,但不争论、不评判。最后,会议主持人组织未参加会议的人或有关的技术人员,对会议提出的各种设想进行评估。
二、“头脑风暴法”的基本做法
“头脑风暴法”操作的基本点在于:为了解决一个明确的问题,召集一个专门的特殊会议。要求参加会议的人敞开思想、各抒己见,互相启发、互相激励,使创造性的思维产生共鸣和连锁反应,从而获得最多、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会议时间一般在半小时至1小时之间。参加的人数一般为5~10人,其中要有几个思想活跃的人起带动作用,但不能事前作暗示。会议主持者1人,要求思维活跃,富有创意,作风民主,善于启发诱导。会议记录员1~2人,要求作风踏实,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把与会者的意见记录下来。会议一定要有充分的准备,提前“安民告示”,要求与会者围绕着会议的中心内容作好准备,发言简明扼要。会议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任何不同的意见均可以发表,但不争论、不评判。会后,记录员要协助主持人把所有与会者的设想方案整理出来,对不同的意见应当一一列出,相同或相似的意见可以合并或归纳。最后,会议主持人组织未参加会议的人或有关的技术人员,对会议提出的各种设想进行评估(不公布提建议人的名单)。评估的标准:一是所提设想是否可行;二是所提设想实行后是否有效益。在这种情况下,决策将对那些既可行又有效益的设想予以采纳,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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