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理法
推理是一个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考过程,“此”和“表”是已知的判断(前提),而“彼”和“里”则是未知的判断(结论)。由前提到结论之间的思考过程就是推理。推理之所以能够作证实思维方法的工具,是因为它所依据的是事物间的必然联系。只要掌握了这种必然联系,根据真实的前提和正确的推理形式,就能够推导出真实的结论。
例如,数学上“哥德巴赫猜想”就是运用推理的方法来证明的。所谓“哥德巴赫猜想”,是1742年德国数学家哥德巴赫在给他的同行欧拉的一封信中提出一个设想: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简称1+1),这个假设被后人称为“哥德巴赫猜想”。
“哥德巴赫猜想”被认为是世界上最难的数学问题之一,两个多世纪以来,为证明这个猜想,世界上许多著名的数学家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但仍然没有得到完全的证明。中国著名的数学家陈景润毕其心血,投入“哥德巴赫猜想”的研究。他于1973年发表的论文《大偶数表为一个素数及一个不超过两个素数的乘积之和》(即1+ 2),把“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使我国在这一问题的研究上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国际上称之为“陈氏定理”。
为了促使“哥德巴赫猜想”得到完全的证明,2000年,英国费伯出版社和美国布卢姆斯伯里出版社宣布[4]:谁在两年内解开“哥德巴赫猜想”这一古老的数学之谜,可以获得100万美元的奖金。英、美两家出版社以悬赏的方式推动科学研究,应当说是一件好事,但限定时间未必是科学的。“哥德巴赫猜想”能否最终得到证明,这要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哥德巴赫猜想”本身的合理性;二是研究者所运用方法的正确性和执著的科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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