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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简介

时间:2024-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电子政务的法规建设实际是随着信息网络化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而逐步提到议事日程上的。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快了我国电子商务及电子政务法律建设的进程。

4.2.2 电子政务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简介

信息产业和电子商务领域的许多法律法规可以直接引用于电子政务,构成电子政务法律法规的一部分。下面对这些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一简要介绍:

1994年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首次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与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关系作了定性阐述。

1996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5月2日对此规定进行修改并重新发布,将国际互联网的接入及应用纳入法制轨道,保证国际互联网健康地在我国迅速发展。

1996年4月9日邮电部发布《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将国务院的上述暂行规定具体贯彻到全国范围的广域网推广应用中。

1997年6月1日国务院信息办针对互联网域名管理问题出台了《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

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为公安机关对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安全监察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8年2月26日国家保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对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的行为做出了法律界定。

国务院信息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都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行业网络信息化的管理法规和政策,其中影响面较大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我国电子政务的法规建设实际是随着信息网络化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而逐步提到议事日程上的。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快了我国电子商务及电子政务法律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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