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的发展是全社会性的覆盖,在传承和创新中也进行了众多的“颠覆”。面对着“颠覆”——这种革命性的创新,时有“互联网时代即将消失的若干行业”、“电子商务对某某的颠覆性影响”等等文章,深刻剖析着电子商务对这个时代的深刻影响。但是,笔者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这些传统的行业会消失吗?哪些所谓被颠覆、被影响的行业会消失?如果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了一批新的领域和业态的同时,也泯灭了一批,那么我们如何看待电子商务这种创新的经济意义和社会价值呢?
在查找了各种对于“颠覆”这一词语的解释后,觉得还是这个解释比较合理,即“对某项事物造成强烈冲击改变,使事物本质发生变化”。在这里,有4个方面的内容需要注意:一是对某项事物产生了冲击;二是对某项事物冲击后,使某项事物发生了改变;三是这种改变是一种极端变化,是改变了某项事物的原有模样而发生的质的变化;四是在这里的“某项事物”一直指的是同一事物。4个方面不是“或”的关系,而是“和”的关系,缺一不可,否则构不成“颠覆”。
以“传统渠道已死”或者“渠道为王已死”等提法为例,核心要表达的是电子商务对传统的渠道模式已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电子商务时代,必须结合电子商务来开展渠道模式的创新,才能更好地生存和发展。那么用“颠覆”的4个特点来套用分析一下,一是电子商务对传统的渠道模式产生了冲击,这是事实。电子商务的发展,以与传统实体店不同的方式构建了全新的网络渠道,对于传统的实体店渠道模式产生了重要的冲击和影响,传统的渠道模式生存维艰。因为人们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是有限的,人们多了网络购物的时间,在网络上选购物品,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在了网络上,那么在实体店中的滞留、购物和关注就会少很多,可以说,电子商务开展的渠道模式分薄了原有渠道的“客源”。二是冲击后使得传统的渠道模式发生了改变,而且变化是极端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传统渠道带来了重要的影响和冲击,一方面,新出现了摒弃传统渠道模式,专注于网络渠道构建与运营的新兴的公司,如“韩都衣舍”、“我的百家”等品牌商店;另一方面,也有的传统行业的公司想转型,想专注于网络渠道,而摒弃传统渠道,基本都失败了,至今还未发现完全成功的典型案例,最终的路径是线上线下结合。在这里需要注意,新兴公司的渠道模式采取的是网络渠道,不是传统的渠道模式,是新出现的渠道模式,是一种创新,是对总的渠道模式的补充,而不是对原有的传统渠道模式的改变,不是前面强调的“某项模式”。而传统与新兴渠道的融合之路,才是“传统渠道”的改变。传统渠道消失了吗?没有!而是通过“融合”,重新定位了功能。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不断融合的发展历史。除了政权更迭、王朝的颠覆外,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很少存在骤然的颠覆性。哪怕是王朝的更迭,也只是新的当权者的点滴改进,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再向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这种社会根本制度的变革过渡中,人类几千的历史中一共也就发生了这么几次,而且也是经过了漫长多方面的积累才促成的变革。在生产力促进生产关系的变革中,更是融合性的创新居于主导,人们的认知、熟悉、与现实的结合、使用、推广,再到形成新的经典和传统。这一扬弃的过程正是人类进步的真实反映。往往是回过头来,才发现已经与传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很多领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的创新型甚至也带动很多领域的变革,但是它没有脱离我们的传统行业,电子商务与历史上的生产力促进生产关系变革的渠道一样,电子商务是在融合中促进社会的发展,也是在融合中彰显着自己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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