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时代人们的消费需求的变化
1.自主性
“我的消费我做主”。尊重他人的意见和商家的推荐,但不等于盲从。信息媒体技术的发展,海量的信息让消费者有着充足的信息了解渠道和“专业化”的消费知识,对商品的适用性有着自己的见解,消费呈现自主性消费为主。
2.个性化
“拒绝同质化”。网络时代,借助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媒体属性,人们对于时尚的理解和表达更加专业,在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更加在意商品和服务对自己的个性化的满足。标准化、格式化的商品和服务,在网路时代的需求中可能会被当作“老套”、“呆板”的代名词,经典的风格也许要表达个性化的特征。
3.多样化
“这是个博爱的时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商品的极大丰富,消费者可选择的途径增多,“货比三家”更加容易,也更加激发了消费者追求多样化的潜在需求,使得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可能降低,求新的体验式消费可能更受消费者的欢迎。
4.现实性
“人人都可成为专家”。互联网时代的消费者没有对高科技产品的畏惧感,有着快速获取任何科普知识的便利渠道;加上选择的多样性,消费者可以充分地对商品的性价比进行分析,择优选择;选择方面更加注重产品提供的价值及利益;“跟风”可能跟随的是风格和时尚,而不是“一帮哄”式的购买,人们的消费更加理性化。
5.互动性
“我要充分参与”。互联网时代特有的信息技术和服务平台,使得信息沟通相对充分,互动式的消费比较流行。消费者善于和乐于主动选择信息并且乐于进行双向沟通。消费者希望通过网络展现自己的想法,在商品的选择上更希望自己能够参与意见,他们会把自己对产品外型、颜色、尺寸、材料、性能等多方面的要求直接传递给生产者,在消费中充分体现自己的互动性的消费特征。
(二)电子商务中的商品和服务的要求和保证
电子商务中的平台企业创造出了“网货”这样的概念,在电子商务线上线下的融合中,网货与传统市场中的商品和服务要求也融合在了一起,成为电子商务满足消费需求的商品和服务的基本要求,即货真、价实、海量、个性等特点。
1.货真
电子商务拥有一套成熟的信息记录体系,这使得每一次交易的细节都可以通过数字化保存。当商品和商业过程被数字化后,商业欺诈的透明度会增高,而且会受到网络商业系统的惩罚。解决了传统商业在交易完成后存在缺乏交易凭据的问题,实名制后增加了可追溯性,对于抑制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现象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电子商务正在完善一套日益成熟的信用评价体系,在平台上每进行一次有争议的交易,或是有不良声誉,所有人都会在这套可以共享的信用评价体系里了解,这可以作为个人商业征信系统的组成部分,建立个人的交易信用体系;每一个电子商务平台均建立一套网上交易的保障规则,网络交易平台基于海量的交易数据和对电子商务的理解,以及基于与网上群体的互动,逐步制定并完善了一整套详细的“网规”来维护交易系统的运转。这些诚信和保障规则的透明、垂直、细化,能够较大限度地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商品的真实性。
目前关于网络假货的讨论比较多,前面在分析电子商务模式的时候进行了一定的分析。总结目前专家的意见,可以对这一问题形成一些认识:一方面,互联网不是产生假货的“原罪”。互联网是技术创新的结晶,它的媒体属性、产业属性、内容属性对这个时代的影响是巨大的。同时,在其提供的平台上产生了很多的虚假商品、内容,究其根本,是传统的不良习惯在互联网上的延续,和新问题的解决方案不力。在东西方碰撞和古今文化交融中,关注的焦点被过于分散,在监管方面存在不严、力度不够、方式单一等问题。这在传统的商业中已经很严重了,互联网只是被焦点化了这些问题。仅就知识产权保护一项,我国在立法和执法方面就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加之不成熟的消费心理,给很多不法商家以可乘之机,造成了“尾大不掉”的情况,并蔓延到整个商业市场。另一方面,社会责任体系没有真正建立,是其网络市场的问题。本书的最后一章会专门讨论这一问题。需要建立一整套符合我国文化和国情的商业生态文化。与传统的商业渠道和模式相比,电子商务所交易的商品种类和数目是成倍数递增的,虚假内容裹挟其中在所难免,但是解决这一问题,不是一个公司、一个部门的问题,而是需要全社会的动员和力量。共同建立一种良好的氛围的积极的态度是,承认网络虚假存在的现实,从根本上入手,建立一套秩序标准并严格执行、多方监督的机制。
2.价实
互联网开放性与共享性,使电子商务的交易商品成为一种天然的价格体系透明化的商品。与传统相比,平均利润的达成速度更快速,“反暴利”成为其天然属性。一般来讲,电子商务的交易商品的价格低于商品传统的零售价格,主要是因为电子商务的渠道模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零售业的难题——流通效率的提升和流通成本的降低,使得渠道成本、品牌推广成本、研发中的试错成本、市场调研成本都大大降低,为交易商品提供了广阔的降价空间。消费者的大范围选择空间和理性消费的特点,使得商家也时刻面临着竞争的压力,在短暂的暴利和可能失去市场的博弈中,“价实”成为最优解。
淘宝卖家对网上商品与传统渠道商品价格的比较
资料来源:阿里巴巴集团研究中心,2009.08
3.海量
传统的渠道中,常用“百货”来形容商品种类的多,后来逐步演化成一种独特的传统渠道模式。受物理空间的局限,上亿件商品的卖场在传统的商务中是不可想象的。但互联网的空间“无限性”克服了物理空间的制约。人们可以不受成本限制,近乎无穷地增加商品展示的数量和品种。电子商务中“海量”商品的来源:一是传统商品的直接挪移,把传统市场的商品直接转移到电子商务中。二是传统产品的“商品化”,很多传统产品,借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而成为可交易的商品。很多原本存在的产品,由于地区偏远、交通不便、信息沟通不足、缺乏渠道模式和消费市场等等市场方面的原因,仅供当地或者个人使用,无法变成可交易的商品。而借助于电子商务的平台,实现了由产品到商品的转化,极大地丰富了消费市场,让商品“海量”起来。三是基于消费需求的特征而创造出来的新的商品和服务。在满足消费需求的过程中,随着消费需求的变化,不断地进行着产品生命周期轮换。而在电子商务过程中,除了传统的商品生命周期轮换外,有专门针对电子商务而进行的商品生产和模式创新,显示出很明显电子商务性的特征,是目前交易商品海量的另一重要来源。
青川的电子商务的经历,阐述了电子商务海量商品的来源之一,即产品的“商品化”,交易的“电子商务化”。在2014年,一篇题为《县域电子商务之青川:为啥青川就只出了一个赵海伶?》介绍了青川电商的发展:四川省青川县位于四川盆地边缘,川、陕、甘三省交界地带,素有“鸡鸣三省”之称。青川县有着极其丰富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矿藏资源和生物资源,加之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使得青川在农产品方面天资禀赋,拥有多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包括青川木耳、青川天麻、七佛贡茶、白龙湖银鱼、青川竹荪等。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使青川遭受了巨大损失,全县伤亡超过2万人,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受到严重破坏,产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青川县也成为大地震的极重灾区之一。灾后,浙江省对口支援青川县恢复重建,作为浙企的阿里巴巴集团也在第一时间来到了青川。他们不仅是在资金和物资上的援助,更带来了电子商务的理念。依托青川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利用电子商务培养年轻人网络创业和推动青川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进而促进青川产业复兴,完成对地震灾区从输血救灾到实现造血机能的转变。2013年,青川的网上交易额约为900万元。像青川这样地区性产品,在电子商务的帮助下被挖掘、被交易的案例很多,这些都构成了当今电子商务海量商品来源的有机构成。
4.个性
传统商务条件下,市场分隔和交易规模限制了商品交易品种的增加,二八法则也因此成为传统商务的金科玉律。而互联网市场使得个性化的需求更容易被发现,大量的“小众商品”得以交易,个性化需求得到满足。个性化商品和个性化需求的相互促进,使得电子商务交易的商品的个性化特征突出。
互联网时代,人们消费需求的变化和电子商务对需求市场满足的状态,不断冲击着传统的商品市场,因此电子商务时代针对商品的这些特点,对传统的产业生产、营销模式等方面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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