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体育高校突发事件的发生有它的内在原因和外部环境。在不同的时期也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近几年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政治事件少。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有了明显的提高,社会保持稳定,综合国力增强,国际地位明显上升,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呈现繁荣发展的局面,无疑也增强了大学生对政府的信心,政治事件也随之减少。
二是治安刑事事件多。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刑法》、《民法》的事件相对较多,如学生中的小偷小摸、盗窃、打架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违法犯罪行为。这是由于少数大学生法纪观念淡薄,甚至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或是存在侥幸心理,以为犯一回“规”不要紧,结果由于心理不成熟而冲动行事,犯下错误,酿成遗恨。
三是酒后滋事多。人民生活水平在迅速改善,大学生的非学费花费增加,社会交往增多,群体聚餐多,凡生日、入党、获奖、过级、节假日、赛后等上馆撮上一顿,由于年轻人的冲动与自制力弱,把校纪、校规抛到脑后、饮酒不分自天黑夜,这种情况下稍有不顺,便激动起来,动脚动拳,惹事生非,极易种下祸根,造成乐极生悲。
四是情绪宣泄多。在突发事件中学生表现为群情激昂,蕴藏在心中的热情、激情、愤怒、不满在事件过程中得到宣泄,如某体育高校开始实施学生公寓晚间熄灯制度时,引起学生在宿舍区抛砸酒瓶、扔砖头、烧报纸、高声喊叫等过激行为,以宣泄对熄灯制度的不满情绪。
五是违反校规多。在突发事件中学生表现为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如学生在宿舍私接电源线、熄灯后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酗酒、迷恋网络游戏旷课等引起的突发事件。
六是缺乏保护意识。大学生长期生活在和平年代,生活经历简单、少见风浪,缺乏必要的社会实践知识和日常生活经验,安全防范、自我防范的意识比较薄弱,对社会的复杂矛盾认识较浅,缺乏应变能力,在社会上的某些丑恶事件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判断,在突然受到人身侵害的时刻,缺乏正确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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